幼兒園法律法規
㈠ 幼兒園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五號);
2、《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十號);
4、《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教基[2001]20號);
5、《幼兒園工作規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5號);
6、《幼兒教師專業標准(試行)》(徵求意見稿,2011-12-12);
7、《幼兒園管理條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4號);
8、《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23號);
9、《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3〕13號);
10、《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國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發布);
11、《教育部關於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號);
12、《幼兒園教師管理條例》(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布)》;
13、《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11〕3207號) ;
14、《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1994年12月1日衛生部、國家教委發布);
15、《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16、《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婦字〔2010〕6號) ;
17、《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2號);
18、《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2000年9月23日發布實施)
19、《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2007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教基廳[2007]3號)
20、《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88]教基字108號];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准(試行)》(勞人編[1987]32號);
22、《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國辦發[2003]13號)。
㈡ 幼兒園法律法規內容
《幼兒園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管理,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招收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兒園。
第三條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當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制訂幼兒園的發展規劃。
幼兒園的設置應當與當地居民人口相適應。
鄉、鎮、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的幼兒園的發展規劃,應當包括幼兒園設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舉辦幼兒園,並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舉辦幼兒園或捐資助園。
第六條幼兒園的管理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的幼兒園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幼兒園管理工作。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七條舉辦幼兒園必須將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八條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適應的園舍和設施。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衛生標准和安全標准。
第九條舉辦幼兒園應當具有符合下列條件的保育、幼兒教育、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程度,或者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三)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培訓。
(四)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慢性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十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十一條國家實行幼兒園登記注冊制度,未經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
㈢ 私人創辦幼兒園國家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開辦私人幼兒園的規定,各地有各地的具體規定,但精神基本上是一致的,你可以遵循這個精神辦理。教育行政部門是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托幼管理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幼兒園、托兒所衛生保健業務的監督管理。財政、物價、人事、機構編制、規劃、建設、房產等行政部門及婦聯組織,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托幼管理的有關工作。 舉辦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托幼事業發展規劃;(二)有固定的場所及配套設施;(三)有相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四)工作人員應當具備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幼兒園、托兒所的場地和設施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園、所址應當設置在安全、無環境污染、不影響採光的地方;(二)房舍及活動場地相對獨立;確實不能獨立的,必須有獨立的出入通道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三)有幼兒活動室、衛生間、保健室、廚房、教師辦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托兒所應當配有每人一床的寢室及隔離室、浴室、工作人員值班室等基本用房;(四)配備適合幼兒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及保證幼兒學習生活必需的其他設備和用品;(五)按照規定的類別、數量配齊教具和玩具,並確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衛生。幼兒園、托兒所圍牆外十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停車場、貨場、垃圾站、集貿市場。 舉辦幼兒園、托兒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登記注冊申請,並提供以下書面材料:(一)擬辦幼兒園、托兒所的章程和規劃;(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三)擬任園長、所長和擬聘教師及工作人員的資格證明;(四)擬辦幼兒園、托兒所的場地證明;(五)擬辦幼兒園、托兒所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六)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保健合格證明;(七)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冊資金一般10萬元以上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等等一系列辦幼兒園的證件齊全.2.尋找一個足夠大的室內場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間。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兒,請保證室內總面積達150平方米,室外面積200平方米。如果剛開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話,室內面積不改,室外面積也要150平方米為好。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鋪、書本、黑板及文具一應俱全。4.良好素質的幼師,干凈的廚師,是非常關鍵的。同時最好離醫院比較近,並且安裝兩部或以上電話,以便隨意聯系家長處理緊急情況。5.制定合理的收費政策,並向家長展示你的幼兒園優勢。 一、設置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一)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基本辦學規模不低於100人。幼兒園辦學條件達到《市幼兒園等級標准》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准。(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辦學啟動資金不少於20萬(包括教學設施和教學儀器設備等),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資信證明。二、民辦幼兒園申報程序(一)申請人向擬建幼兒園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資料,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對擬辦幼兒園(班)進行辦園基本條件初審,寫出初審意見並蓋章。(二)申請人將簽署初審意見後的書面申請和申報材料提交大渡口區教委.申報材料包括:1、申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園規模、辦園層次、辦園形式、辦園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使用等;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①個人舉辦的提供身份證件、個人簡歷、資格證件; ②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舉辦的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證明文件(社會團體登記證等),並提供擬任民辦幼兒園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及資格證件。3、幼兒園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5、民辦幼兒園組織機構,擬任園長、主要行政負責人、專任教師、擬聘兼職教師名單及資格證明文件;6、經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園開辦費用驗資報告、辦園經費的來源渠道證明文件;7、民辦幼兒園發展規劃;8、辦園場地證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園舍使用有效證明文件,租憑園舍的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協議,且租期不少於5年。(三)考察:區教委聯同區衛生局和區消防支隊等相關部門對申報程序符合規定、申報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四)發證:以審批同意舉辦的民辦幼兒園,由區教委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和《XX市幼兒園等級證》。
㈣ 與幼兒園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及簡介與內容
於幼兒園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和小學生基本上是相同的,首先注意他們的飲食安全衛生安全,同時注意身心健康,不要教更多的知識,教他們在玩中,在樂中體會生活的快樂。
㈤ 列舉3-5個與學期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
列舉五個我國現行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規,如下:
1、《殘疾人教育條例》;
2、《教育超過獎勵條例》;
3、《教師資格條例》;
4、《學校國防教育條例》;
5、《社會力量辦學條例》。
㈥ 按現行法律法規幼兒園享有哪些優惠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第二條第 (一)、第 (二)和第(四)款的有關規定,幼兒園是指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審批成立、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實施0~6歲學前教育。 民辦幼兒園予以免徵營業稅的養育服務收入是指報經當地有關部門備案並公示的收費標准范圍內收取的教育費、保育費;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的費用以及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超過規定范圍的收入,不屬於免徵營業稅的養育服務收入。對民辦幼兒園開辦的家教、興趣班取得的收入,應按「文化體育業」徵收營業稅。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㈦ 2015關於幼兒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未成年人保護法
3、幼兒園工作規程
4、幼兒園管理條例
5、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㈧ 學前教育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是指黨和國家頒布實施學前教育政策及法規。學前教育政策與版學前教育法規的聯權系與區別: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聯系:我國的政治體制決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它們都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由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決定並為之服務的,都是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意志的體現,都具有規范性。教育政策對教育法的制定和實施起指導作用,而教育法則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條文化、定型化,是保證教育政策貫徹執行的一個主要手段。
(8)幼兒園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近些年來,我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學前教育政策法規體系,這為我國學前教育健康有序地發展提供了較全面的保障。為了提高學前教育專業在校學生的幼教法律、法規意識和依法治教的水平,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等不同層次基本上都開設了《幼兒園政策法規》這門課程,但目前並沒有合適的教材,相關教學參考書也不多。
同時,基層幼教行政管理部門和一線園長、教師也迫切需要學習和掌握幼兒教育的相關政策法規,卻缺乏適宜的參考書。在這種需要的推動下,本人以執教這門課程的經驗為基礎,權且嘗試著主持編寫了這本教材,希望能解決同行們的一些問題。
參考資料:學前教育政策法規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