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批表
㈠ 造房子為什麼要原始審批表
原始審批表裡面具體記錄了房子大小,,用途,位置,層數等具體情況。沒有或者不按照要求建造就是違章建築。要拆除
㈡ 1980年土地審批表能否證明土地是自己的
這樣不合理,應按正常田地,減人後拿一個人實際畝才對
㈢ 土地審批表能否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能吧。不過何不找人來調解。別忘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退一步海闊天空,親情比任何東西都可貴。氣頭上可能感受不到,針對外人,立馬見效。
㈣ 有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審批單就可強行拆遷嗎
農用地轉用審批是指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使土地用途發生變更的審批;徵用土地審批是指將集體所有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改變土地所有權的審批;建設用地審批是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給建設單位使用的審批。三者之間的內涵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但在實際工作中又相互交叉、相互聯系,必須在審批程序上予以銜接。除不需徵用手續的之外,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農用地轉用批准權屬於國務院,而徵用土地批准權屬於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政府的,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時,同時批准徵用土地,不再另行徵用土地審批。(2)農用地轉用批准權和徵用土地批准權都屬於省級人民政府的,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時,同時批准徵用土地,不再另行徵用土地審批。(3)農用地轉用批准權屬於省級人民政府而徵用土地的批准權屬於國務院的,先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後,再報國務院批准徵用土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農用地轉用的文件作為國務院批准徵用土地的依據之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內在依法農用地轉用和徵用土地審批後,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外建設項目單獨選址和農用地轉用、徵用土地的,建設用地的審批權由批准農用地轉用的人民政府行使。各級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農用地轉用、徵用土地和建設用地審批的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手續。
㈤ 土地登記審批表的內容有哪些如何填寫麻煩告訴我
【土地估價師考訊】
權屬審核結束後,符合規定要求的,土地登記人員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審批表》必須具備在《土地登記卡》上所需記錄的全部內容。
《土地登記審批表》的主要內容:
1.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申請人為單位、企業的,還包括單位、企業的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
2.土地座落、地號、圖號、面積、用途、等級、價格。
3.土地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終止
4.建築物類型、申報建築物權屬、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
5.土地登記的依據。包括土地權屬
6.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審核的意見。
7.人民政府批准意見。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意見由取得《土地登記上崗資格證》的土地登記人員簽署,其他人員無效。對土地登記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後,認為符合規定要求的,初審人員提出同意辦理土地登記的建議,簽字蓋章後,提交審核人員審核。
土地登記審核人員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重點對初審過程和初審結果進行核查。認為初審過程符合要求、初審結果正確的,審核人員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簽署同意報請批准土地登記或准予土地登記的意見,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或直接生效。
是否報人民政府批准,視具體的土地登記類型而定。初始土地登記主要是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進行的第一次登記,要報人民政府批准;至於變更土地登記,凡是變更土地登記涉及土地權屬(所有權和使用權)變更的,以及涉及到核發或更換土地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均需報人民政府批准,經人民政府批准後才能在《土地登記卡》上注冊登記,進而核發或更換土地證書。
㈥ 為什麼在國土局查檔只有審批表而不是土地證
土地證都發給你了,當然是只有審批表及權源地籍材料了。。
㈦ 土地徵收審批單怎麼查,才能查到你要查的
你可以去國土部門的土地登記資料窗口申請查詢土地資料。
㈧ 土地登記審批表的內容有哪些如何填寫
【土地估價師考訊】
權屬審核結束後,符合規定要求的,土地登記人員填寫《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審批表》必須具備在《土地登記卡》上所需記錄的全部內容。
《土地登記審批表》的主要內容:
1.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申請人為單位、企業的,還包括單位、企業的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
2.土地座落、地號、圖號、面積、用途、等級、價格。
3.土地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使用期限、終止
4.建築物類型、申報建築物權屬、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
5.土地登記的依據。包括土地權屬
6.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審核的意見。
7.人民政府批准意見。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意見由取得《土地登記上崗資格證》的土地登記人員簽署,其他人員無效。對土地登記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後,認為符合規定要求的,初審人員提出同意辦理土地登記的建議,簽字蓋章後,提交審核人員審核。
土地登記審核人員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重點對初審過程和初審結果進行核查。認為初審過程符合要求、初審結果正確的,審核人員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欄簽署同意報請批准土地登記或准予土地登記的意見,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或直接生效。
是否報人民政府批准,視具體的土地登記類型而定。初始土地登記主要是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進行的第一次登記,要報人民政府批准;至於變更土地登記,凡是變更土地登記涉及土地權屬(所有權和使用權)變更的,以及涉及到核發或更換土地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均需報人民政府批准,經人民政府批准後才能在《土地登記卡》上注冊登記,進而核發或更換土地證書。凡是變更土地登記不涉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變更,如名稱、地址及土地用途變更登記等,或只涉及土地他項權利的,如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等,以及不涉及核發或更換土地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均不需報人民政府批准,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土地登記審核人員審核批准後,即可直接生效,作為土地登記人員在《土地登記卡》上注冊登記的依據。
㈨ 土地確權糾錯審批表從哪裡領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
土地確權糾錯審批表
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村委會
或鄉鎮政府的國土所領取
土地確權糾錯審批表,祝你生活幸福!
㈩ 沒有土地證只有審批表受法律保護嗎
審批表只是申報材料的一種,並不意味著你通過了國土部門的審批,所以,不能作為有效證件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