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證有什麼用
執法檢查開始時,必須出示證件,沒有出示的,檢查程序不合法,檢查結果無效。
B. 執法執紀監督證是什麼 有什麼用簡單點~
這個要看這個證件是那個部門發的,發給什麼人的,註明的用途專是什麼,聽起來好像是屬給人大代表之類居民代表發的,應該是讓你可以監督政府公務人員執法執紀的情況,必要時可以亮明身份就是這個證件進行監督,應該還是比較有威力的,當然對於執法執紀中的違法情況你不能親自處理還是要上報到發證的部門處理。
C. 公安人員的執法證、警官證和工作證有什麼區別能否提供圖片
公安人員的執法證、警官證和工作證主要區別如下:
1、執法證即為執法許可資格證它具有執法權威性,並且執法分類明細:消防執法、治安執法、刑事執法和公共事業執法四大類,其管理范圍覆蓋所有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所有范疇,但以現在的管理概念和執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務員才能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參加工作到達一定年限後即可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的考試。
(3)執法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的基本職能
一、專政職能
1、公安機關專政職能,是指公安機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進行鎮壓、制裁、改造和監督的社會效能。
2、公安機關的專政職能是專門用以對付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和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實質是公安機關代表國家和人民對上述專政對象實行的政治統治。
3、公安機關專政職能的內容包括:專政目的是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鞏固社會主義制度;專政對象是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專政手段是打擊、制裁、改造、監督。
二、民主職能
1、公安機關民主職能,是指公安機關依法保護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的社會效能。公安機關民主職能的實質,就是保障人民享有的國家主人翁的地位和人民的利益。
2、公安機關民主職能的內容包括:保障人民充分享受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人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用民主的方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依靠人民群眾搞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D. 警察證、執法證分別代表什麼意思
1、警察證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執行職務的憑證和標志。是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及其人民警察使用的。
2、執法證是行政執法的資格證明,否則就無權進行罰款、沒收等處理。
E. 執法資格證是什麼
請問是行政執法資格證。
行政執法資格證:即為執法許可資格證它具有執法權威內性,並且執法分類明容細:消防執法、治安執法、刑事執法和公共事業執法四大類,其管理范圍覆蓋所有個人行為和單位行為的所有范疇,但以現在的管理概念和執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務員才能擁有行政執法資格證,參加工作到達一定年限後即可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的考試。
F. 執法證干什麼的有一張執法證有什麼作用還有檢查證
直接請教發證單位。
縱橫法律網 姜文鴿律師
G. 警察的「執法證」和人民警察證有什麼區別
人民警察證是表明警察身份的證件,也具有行政執法證件的作用,人民警察沒有除人民警察證以外的行政執法證;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執法人員只能辦理民事,和行政處罰之類的案件,即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不能辦理刑事案件。
持有人民警察證件的人民警察,針對辦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在辦理這兩類案件的同時涉及到的附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屬於警察職責范圍內的,人民警察證等同於行政執法證,警察可心附帶辦理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
人民警察在辦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這兩類案件的同時涉及到的附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不屬於警察職責范圍內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辦理。
在具體的案件處理上往往視具體情況來定,比如說,一個人殺了人,當然負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偵查辦理,檢察院批捕,法院審判。如果罪犯執行了死刑,其對被害者造成的損失,形成的民事責任,罪犯是不負責的。這要看情況,如果罪犯要是判有期徒刑,其對被害者造成的損失,形成的民事責任,於法於理可以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
H.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具體有些什麼作用發證的過程
安全生產執法證是行政機關人員在執行《安全生產法》行為時的證件,比如安全生產的檢查、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等。
發證程序:
一般地,由所在的單位向同級政府的法制部門(法制辦)提出申請,填寫《執法資格證》申請表,審查合格後參加法制部門(一般是省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執法資格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發給《執法資格證》,所在的單位憑《執法資格證》向所在地政府法制辦申請辦理《執法證》。不是工作職能的需要,不辦理此類證件。
(8)執法證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針對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逐步好轉、安全生產相關 法律法規逐步完善、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相繼建立、整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隊伍不斷壯大的新形勢下,安全生產行政管理水平卻依然偏低,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 依法行政的能力參差不齊、辦案質量優劣不一,甚至出現嚴重的執法偏差等問題。
在系統總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辯證唯物主義方法、比較的方法、法律文件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以法學理論為指導,依照 行政執法程序,對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諸多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論述和探討,提出了「科學、嚴格、公正、文明」的安全生產執法模式。
I.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證件對執法人員來講有何意義
可證明執法者身份及具有的執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