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執法
㈠ 公安局一線執法執勤是干什麼的
公安來局一線執法自執勤是最基層執法執勤崗位的民警。
一線警察,不是一個法定概念。一般指工作在最基層或者處在與犯罪分子作斗爭的最前沿的警察,以區別那些從事領導、指揮、文字等工作的警察。其本意是強調這類警察最辛苦罷了。我們應該理解和敬重警察的工作。
無所謂一線、二線警察之分,其任務都是一樣的,就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1)巡警執法擴展閱讀:
行政級別:
直轄市公安局,正廳級建制(局長可以高配副部級)。如天津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地級市公安局,正處級建制(局長可以高配副廳級),屬市政府工作部門。如:東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為市公安局直屬正處級機構,行使相當於地區公安分局的執法許可權,並享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審批許可權 。
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局長可以高配副處級)。如:屏南縣公安局、彌渡縣公安局。
派出所,股所級或者副科級、正科級建制等(所長可以高配)。
㈡ 警察執法是不是要兩人以上可以執法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㈢ 警察執法時,居民有權向警察要求出示證件嗎
居民有權要求警察出示警察證。
第一,便衣警察要主動出示,無需居民要求,第回二,著裝警答察可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但是老百姓要求出示的時候,警察應當出示。
首先,不論是警察城管或者其他公職人員,都應該持證上崗,執行公務的時候,應該主動出示自己的證件,下一步才是執法。
另外,警察執法的過程中,也要遵紀守法,不能暴力執法,一旦有這種情況發生,我們要即使拍照錄像取證,進行投訴。
(3)巡警執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第三十四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民和組織應當給予支持和協助。公民和組織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第十八條: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進入居民住宅時,應當主動出示證件,說明來意。
第二十三條: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公安民警應當隨身攜帶證件,並主動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㈣ 巡警暴力執法可判多久刑
應該結合具體情況分析,如果警察違反法律規定進行暴力執法,可以向檢察院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國家賠償。
國家條文是有規定的,但在現在的社會中,要求警察素質不斷提高,科技強警,同時要做到文明執法.如果你認為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過激,或者你個人認為不能接受的行為,你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的規定,記下他的警號,然後對他進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七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個人或者組織,依法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條 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者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武器。
第十一條 為制止嚴重違法犯罪活動的需要,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使用警械。
第四十九條 人民警察違反規定使用武器、警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條 人民警察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賠償。
㈤ 巡警或城管大隊取得綜合執法權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由巡警或城管大隊進行綜合執法是目前綜合執法比較典型的形式,適用於城市管理領域。城市管理比較復雜,涉及公共安全、衛生、市容等多個領域,而且,有時一個公民的行為往往違反多項行政管理規定,如街頭無照小攤販佔道賣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就同時違反了公安、工商、衛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按照行政管理的分工,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都有責任進行管理。因此,有的地方就建立了巡警制度,由巡警對公共場所或城市主要街道進行綜合管理,或建立城管大隊,由城管大隊對公共場所、主要街道、市場等秩序進行綜合管理。從巡警或城管大隊進行綜合執法的這種制度可以看出,實現綜合執法需要一定條件,這些條件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點: 1、一般是在綜合管理領域。如城市管理、市場管理、港口管理、運輸管理等領域。 2、不得違反專屬管轄的規定。有的行政管理事項,需要進行高度統一的管理,法律將管理權賦予特定的行政機關,這種管理權,就屬於特定行政機關的專屬管理權。如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稅務機關對稅收的管理;海關對出入境的管理等。這些領域的管理權是不能轉移的。不能再設一個綜合執法機構來行使由這些機關專屬行使的管理權。 3、必須符合法定的程序。行政機關的職權都是法定的,改變或者合並行政機關的管理權必須符合法定的程序。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其他行政機關的處罰權。
㈥ 警察違規執法怎麼處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警察所屬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投訴協商解決或者走國家賠償程序;
對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然,也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㈦ 關於警察執法的問題。
1、「要罰款的錢按法律來說會要他孩子付嗎?不給會怎樣?」:
(1)孩子沒有這義務,何況你們已經離婚,你也管不著這事。
(2)給了,這錢有可能會打水漂了;不給,有可能來要錢的人會給你耍橫,但他來要錢並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記他出示證件、直接拿出你的離婚證告訴那人你們已經離婚,讓他該找誰去找誰。他再耍橫你可以打110報警。
2、「請問警察來做這樣的事是否需要穿警服,是否能單獨一人,態度蠻橫,是否有過錯? 」:
(1)正常的情況下,應當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交給被處罰的人,即使是被處罰的人(你前夫)本人在,也可以讓來人出示證件、索取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有處罰決定書和正式的行政處罰票據的,被處罰人可以拒絕交納罰款。更何況你不是被處罰人、也不再與被處罰人有什麼關系呢。
(2)而且,按《治安處罰法》的規定,這樣大數額的罰款,不應是當場收繳,應是讓被處罰人到指定銀行去繳納。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一百零四條 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被處五十元以下罰款,被處罰人對罰款無異議的;
(二)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被處罰人提出的;
(三)被處罰人在當地沒有固定住所,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3)執法應穿制服、兩人以上共同執行、並應出示證件,向被處罰人送達處罰決定書。
(4)對於該「警察」的行為,如果是真警察,你可以向其所屬公安部門投訴,公安部門應給予處分,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罰沒的財物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處理的」。
㈧ 請問幾個關於警察執法的法律問題
你說的抄是人家警察在那兒抓人或出警,你在旁邊拿個手機拍攝,說實話不算違法,但是如果警察制止你,不要你拍攝,你就不能拍,普通公民還得有個肖像權不是,如果拍攝導致影響他們執法,或者引起群眾圍觀什麼的,就構成阻礙執行職務,嚴重的話構成妨害公務
㈨ 警察執法
人民警察執法辦案規范
(一)、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侮辱他人;
(二)、嚴禁超過詢問查證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
(三)、嚴格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嚴格按照規定將罰沒的財物上繳國家或者依法處理;
(四)、嚴禁私分、侵佔、挪用、故意損毀收繳、扣押的財物;
(五)、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返還被侵害人的財物;
(六)、嚴格按照規定及時退還保證金;
(七)、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八)、嚴禁對當場收繳罰款不出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數額;
(九)、接到要求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報警後,及時出警制止;
(十)、嚴禁在查處違反治安管理活動過程中,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
(十一)、嚴禁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及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