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屆行政長官名單
Ⅰ 香港歷屆高官
截止2019年5月,有4位。分別是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
歷任行政長官內:
1、董建華容(Tung 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 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 Tang 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續任特首 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 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2017年7月1日—今
Ⅱ 香港行政區歷屆行政長官
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以來,歷經兩屆行政長官,他們是:董建華、何厚鏵。
Ⅲ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3)香港歷屆行政長官名單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Ⅳ 香港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1、董建華(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鄭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今。
(4)香港歷屆行政長官名單擴展閱讀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1997年第一屆行政長官由第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成員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屆特首由同一選舉委員會選出。2005年第2屆特首補選已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選舉委員會成員大致與原有的相同。
有缺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由與立法會同一功能組別的選民(各界別合共160,000人)選出。2007第3屆特首選舉內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已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可能。
Ⅳ 香港前幾任行政長官的名字都是哪些
1997年7月1日,董建華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長官,2002年6月30日離任;
2005年3月12日至版6月2日曾蔭權權任署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於2005年6月21日正式上任為香港第二屆特首,2007年6月30日離任。2007年7月1日連任為第三屆特首;
2012年3月,梁振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2012年7月就職,成為香港第四屆特首,也是第三位特首。
Ⅵ 香港回歸後的歷任行政長官
1、董建華(Tung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Tang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續任特首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蔭權(DonaldTsang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林鄭月娥(CarrieLamChengYuet-ngor)2017年7月1日—
(6)香港歷屆行政長官名單擴展閱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務責任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Ⅶ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7)香港歷屆行政長官名單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Ⅷ 歷任香港和澳門行政長官是誰
一、歷任香港行政長官
1997-2005,董建華,男,漢族,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國利物浦大學畢業。
2005-2012,曾蔭權,1944年10月生於香港。1981年獲美國哈佛大學碩士學位。
2012-2017,梁振英,男,漢族,1954年8月12日生於香港,祖籍山東威海。
2017-至今,林鄭月娥,1957年5月13日出生於香港,1980年從香港大學畢業後加入香港政府。
二、歷任澳門行政長官
1999-2009,何厚鏵,男,漢族,1955年3月出生於澳門,廣東番禺人,加拿大約克大學工商管理系畢業。
2009-2019,崔世安,1957年1月出生於澳門,祖籍廣東新會,畢業於澳門嶺南中學,後赴美國留學,獲美國加州州立大學衛生管理學士、俄克拉荷馬州大學公共衛生碩士及博士學位。
2019-至今,賀一誠,男,1957年6月出生於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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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的設立背景: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職始於1998年,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的述職始於2000年。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這一點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它是在實踐中創造出來的「慣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3條第2款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45條第2款的規定: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應當是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形式之一。
Ⅸ 香港,澳門的歷屆行政長官
香港歷任:董建華 1997--2004
香港現任:曾蔭權 2004至今
澳門現任:何厚驊 1999年至今
Ⅹ 歷屆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誰
香港:
第一屆:董建華
第二屆:董建華(後由於健康問題,由曾蔭權代理)
第三屆:曾蔭權(至今)
澳門:
第一屆:何厚鏵
第二屆:何厚鏵
第三屆:崔世安(已經獲勝,於年底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