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審批表
⑴ 改名字<戶口項目變更、更正審批表怎麼填>
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2、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 《出生證》或出生日期差錯的原因和原始憑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於戶籍登記工作人員疏忽或差錯的,不需單位證明)。
5、 列印變更更正申請表後交主管所長批准後報分局主管局長審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 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具體的雇一個專業的律師幫助吧,改名字非同小可!
⑵ 教我填《戶口變更、更正項目登記審批表》會的人進。謝謝!
依法改名字決是不犯罪.可拿戶口簿到派出所填申請表,您想辦理身份證改名字,那首先要更改戶口上的名字,因為身份證上的姓名與戶口是一致的。《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所以您依法享有姓名權,可以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這是公民依法辦理姓名變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據.
只是如果你成年了,那將非常難改.
根據《關於對公民要求更改姓名問題的請示的批復》(廣公(戶)字[2003]079號)的規定:「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規所規定不允許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均應予更改。」以下情況可以申請更改:一、被收養的小孩;二、小孩申請由乳名改為大名的;三、婦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結婚需要加冠夫姓的;四、僧、道、尼還俗,由法名改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為法名的;五、經生父母雙方同意,離婚後一方要求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義或發音與習俗相沖突或粗俗不雅的;七、與人事、學歷或其他重要檔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其他認為理由正當的。根據《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年滿十八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更改姓名所需資料:(1)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須附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3)其他能夠說明變更姓名理由的原始資料。更改的程序:本人填寫《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派出所主管所領導審核後,報市局治安警察支隊戶政科審批。辦理變更姓名手續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⑶ 如何填寫工齡更改審批表
表上都有明確的提示,不清楚的,你可以問問主管這個工作的人啊,
⑷ 什麼是變更審核批准
變更審核批准 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變更登記申請者的變更登記申請書進行審查、核實,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過程。土地行政管理部門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後,對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內容逐項審查,重點查清原宗地情況、變更內容、變更依據以及變更涉及相鄰單位或個人的權屬界線是否清楚,有無重新認界等。凡面積減少的,應註明去向,並對變更地籍調查表中的內容及相應圖件逐項審核。在審核無誤基礎上,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最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⑸ 我想請教下:檔案里的工資變動審批表是找誰開,是工作單位嗎
您問的是檔案工資調整問題吧?這個問題應當由人事檔案管理機構負責辦理。如果人專事檔案是由工作屬單位管理的,當然比較簡單,由工作單位辦理。如果是掛靠人事關系的代理機構,應當由代理機構填辦晉級表、工資調整表之類的文件。但代理機構一般需要工作單位提供相關的資料,如果工作單位確認的個人工作總結、工資調整證明等等。不過各地區、各機構的具體做法和要求可能存在很大不同,您需要向所在地的機構具體咨詢。
⑹ 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在哪裡領
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向管轄地派出所申領。
一、辦理條件
(一)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
(二)公民要求將原隨父或母確定的民族成份,變更為隨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的。
(三)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
(四)公民申請變更性別的。
(五)公民要求變更文化程度、職業、服務處所、婚姻狀況、出生地、籍貫。
二、辦理項目變更所需要證明材料
1、主要項目變更
(1)姓名: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或居(村)委同意證明(更改姓氏的,須提供出生證、父母戶口簿、身份證);需要增加曾用名的,提供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在受刑事處罰的,不得變更姓名。
(2)民族: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屬單位幹部、職工的,還需提供單位同意變更證明。
(3)出生日期: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的出生證或以前的戶口證件等權威原始依據。
(4)性別: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5)變更國外出生地:申請人填寫變更申請表、提供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國外的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書、護照。
申請辦理上述變更項目的人員,屬未滿18周歲的公民,還需父母雙方親自到場、並提供雙方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結婚證(或離婚證明及經民政、公證部門確認的撫養協議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和生效書等法律文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小孩出生證。
2、次要項目變更
(1)變更文化程度: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職業、服務處所: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
(3)變更婚姻狀況: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和生效書;如屬喪偶,提供配偶死亡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出生地: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變更籍貫: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證、申請人父親或祖父的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的手續
(一)變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別、國外出生地等主要戶口登記項目,需到戶口所在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
(二)變更文化程度、職業、服務處所、婚姻狀況、出生地、籍貫的,憑所須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直接辦理。
備註:凡提供的出生證、結婚證等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還應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或公證,以及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
⑺ 填寫工齡更改審批表時「更改依據原因」怎樣填寫
原因當然是原來疏忽搞錯了,現在更正錯誤。依據應該有領導審批的證明。
⑻ 實驗室資質認定標准變更申請/審批表怎麼填
1、國家認監委網站主頁下載標准變更申請審批表。
2、按照表格內容填寫變更標準的專簡要內容,在表格屬中簡要寫明標准變更的對應章節、簡要內容。如多個標准變更,均為不改變現有檢測能力、范圍的變更,則可填入一個表,自行劃分行。
3、如涉及改變現有檢測能力、范圍的標准變更(增加參數、產品檢驗檢測項,或檢驗檢測項主要方法改變後增加新設施設備、新技術能力),填報上表同時要准備技術評審員的現場擴項評審。
4、無論是否改變能力的標准變更,隨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上交的材料還有原標准和變更標準的前言(復印件)、實驗室做出的針對變更或新增檢測/檢驗標準的「標准方法確認記錄」,從人機料法環測方面進行自我評價,寫明確認結果——現有檢測檢驗條件能力是否具備。
註明兩點:
申請變更前最好已買到新標準的正式書面文本
與資質認定發證機構溝通發送材料細節,避免漏發和錯發
⑼ 事業單位工資變動審批表變動原因怎麼填
事業單位工資變動審批表變動的原因,你應該按照實際的情況來填寫,比如說你的職稱達到了某一個級別,或者是你的工作年限達到了一定的級別等等原因。
⑽ 「人口信息項目變更審批表」該如何填
是這個表吧?按上面的只是填啊 人口信息項目變更審批表 申請流水號:姓 名 公民身份證號碼 變 更 前 內 容變 更 後 內 容姓 名 姓 名 性 別 性 別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民 族 民 族 戶 別 戶 別 戶 口 所在地詳址 變 更 原 因 意 見派 出 所 年 月 日安 局 意 見縣( 市 )區 公 年 月 日市 局 公 意 安 見 年 月 日備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