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拖車
⑴ 被交警拖車要多少錢
違章停車了,交警拖車不需要拖車費用,具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執法扣留車輛是根本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的。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託行為付費。交警處理完違章後,應原封不動地將車交給車主,法律沒有規定車主還要付費,讓車主交停車費於法無據。
《行政強製法》第26條規定,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交警委託社會停車場暫時代管車輛,這種委託行為是交警與停車場之間的事情,與車主無關,即使要交費,也是交警來負擔,不應該由車主來交停車費。
按照《合同法》來說交警委託第三方保管你的車,是交警與第三方有合同關系,你與第三方並無合同關系。
所以無論是交警提供的拖車或者停車場還是第三方提供的,車主都不該承擔這個費用。
⑵ 城管有權拖車嗎
城管有權拖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2)執法拖車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四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收取費用的,退還多收取的費用,並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進行檢驗,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並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⑶ 綜合執法能不能拖車
綜合執法不包括道路交通執法,所以不能隨便拖車,拖車是交通警察的執法范圍。
⑷ 交警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強行拖車
在別的城市是正規拖車,可是在南寧市就是土匪拖車,他們根本就不是交警隊的拖車,而是那些所謂的同交警隊合作的私人單位,他們在全城都布滿眼線,用金錢報酬的方式,讓那些街邊保安或者店鋪老闆電話聯系拖車,實行強行拖車,根本不管你車拖爛了還怎麼,不管你人是在旁邊零時辦事怎麼,他們只要一個目的,就拖走你的車,他們要收入,這就是南寧交警的賺錢之道。我今天就見證了南寧交警的土匪拖車,剛剛停下不到十分鍾,上個廁所,就被那些土匪拖車了,還搞難了我的車,那些畜生根本不承認。拖難了車主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他們更加不會承認。這就是南寧交警,南寧市中山路輔道上面停了好多車,為什麼就拖外地牌照車,因為他們眼裡只有金錢,沒有文明更加沒有人性。國家天天在嚴打黑社會,而他們就最大的黑社會,為什麼不打。
⑸ 交警拖車的法律依據和執法程序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⑹ 交警對違停車輛怎樣分別採用貼單和拖車。拖車的執法程序是什麼
違章停車都會被貼罰單,但是如果違章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公安機關會把違章車輛拖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規定: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6)執法拖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⑺ 交警執法拖車,造成車輛損壞,責任誰來承擔
交警隊承擔責任,也就是所謂的國家賠償
⑻ 拖車及停車費用不應該是執法部門承擔嗎
如果是交復警扣車 產生的拖車費以及停製車費,這個費用你不用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規定,執法扣留車輛是根本不允許收所謂的停車費的。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託行為付費。
《行政強製法》第26條規定,第二十六條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交警委託社會停車場暫時代管車輛,這種委託行為是交警與停車場之間的事情,與車主無關,即使要交費,也是交警來負擔,不應該由車主來交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