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規范執法執勤
① 誰知道「公安民警執法執勤的基本動作和語言規范」望賜教!
如果你是公安的 可以 參考 我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日常規范 裡面有詳細介紹。如果不是 網路可以搜索到
② 中國人民公安民警常用規范用語
以交通警察的規范用語為例:
1、交通警察處置事故現場時遇有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的:
你好,我們正在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為了便於我們工作和保護你自身安全,請配合我們的工作,立即離開事故現場到安全和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謝謝合作。
2、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發現有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的:
你傷在哪裡?傷情怎麼樣?是否已通知人員救助?如未通知,我們馬上聯系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請耐心等待。
3、事故現場有受傷人員卡在車內等情況的:
根據你現在的情況需要專業救援,否則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我們已經通知專業救援機構和人員,他們會盡快趕來,請不要著急,我們會和你一起等待。
4、事故現場有死者家屬在場的:
我們對你親人發生的不幸深表同情,請節哀。我們已將(或者准備將)遺體送往××殯儀館(醫院、法醫鑒定中心)安放。你需要什麼幫助,我們會盡力提供。
5、親屬到現場尋找事故傷者或者死者的:事故傷者(或者逝者)已被送往××醫院(殯儀館、法醫鑒定中心),請問你的親屬姓名?有何特徵?你與他(她)是什麼關系?請留下聯系方式並前往××醫院(殯儀館、法醫鑒定中心)進行確認。
如果確認是你的親屬請立即與我們聯系,這是我的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6、在事故現場對當事人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的:
我們將對你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請配合。這是你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如無異議請在測試單上簽名。
7、當事人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的:如你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抽血檢驗。
8、當事人拒絕配合抽血的:如你拒絕配合抽血檢驗,我們將依法對你使用約束性警械。
9、在場的死者家屬拒絕或者阻攔清運屍體的:為了尊重逝者,保護你們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需要將遺體存放到指定地點以備調查,相關事宜我們會及時通知你,請配合我們的工作。
10、當事人拒絕在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上簽名的:事故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是對現場的客觀記錄,是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證據,請確認並簽名。如果你拒絕簽名,我們將記錄在案。
11、現場需要扣留事故車輛的:事故現場已勘查完畢,因收集證據需要,我們將依法扣留你的車輛,請在強制措施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我們將把你的車輛扣留至××停車場,請對車上物品進行檢查並帶走,無法帶走的,我們將拍照和登記保管。
車輛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會及時通知你自行處理。車輛扣留期間的停車費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承擔。
12、因扣留事故車輛或者車輛損壞無法行駛,急需轉運乘客的:
你的車輛依法需要扣留(或者無法移動),請盡快聯系轉運車輛轉運乘客。如果你無法自行聯系轉運單位或者車輛不能及時到來,我們將為你提供備選轉運單位,請確認具體轉運單位和收費標准。
否則,我們將指定轉運單位車輛代為轉運乘客,所產生的費用將納入事故損失。
13、在高速公路需要清理、拖移事故車輛的:
你的車輛無法移動,已經影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我們將按照規定通知高速公路專職救援單位將事故車輛清理、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或者你的車輛無法移動,目前尚未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我們將按照規定通知高速公路專職救援單位將事故車輛清理、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你也可以選擇社會救援機構清理、拖移車輛)。
14、在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道路需要清理、拖移事故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具備清障條件的:你的車輛無法移動,已經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請盡快自行聯系救援單位將車輛清理、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15、當事人無法自行及時清理、拖移事故車輛的:
你的車輛已經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如果你無法自行聯系救援單位或者不能及時清理、拖移車輛,我們將為你提供備選清障救援單位,請確認具體清障救援單位和收費標准。否則我們將指定清障救援單位代為將車輛移至不妨礙安全和交通的地點。
16、當事人對事故車輛清障救援費用產生異議的:如果你對清障救援費用有異議,可以向物價管理部門投訴和反映。
17、需要扣押與事故有關物品的:因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證據需要,將依法扣押××物品,我們會登記並妥善保管,調查完畢後會及時發還。這是扣押清單,請簽名確認。如果你拒絕簽名,我們將記錄在案。
18、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需告知當事人接受調查的:現場已經勘查完畢,請於××時間帶齊××材料或者物品到××地點、××單位找辦案人員××處理,聯系電話是××。
③ 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是什麼
這是公安部02年為規范公安機關基層單位的執法活動出台的部門規章。至於在執法活動中是否能抽煙,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是如果是對涉及易燃易爆單位檢查或者其他場所另有禁煙規定的話,人民警察也應當遵守。
④ 警察執法執勤過程中必須要出示警官證嗎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2.《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後段: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4.《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5.《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條: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
6.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三十四條:交通警察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
⑤ 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
內容簡介:
公安派出所,是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的派出機關,是各項公安專業工作的基礎,擔負著預防飛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公共安全,維護公民正當權益的第一線戰斗任務.對於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實現社會穩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與意義.
今年3月,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我國豐富的公安工作經驗的結晶,具有全面性,概括性,實戰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特點,是全面強化公安派出所實戰能力,提高派出所整體工作效率,應對當前治安復雜形勢,保一方平安的綱領性文件.
在比較深入,反復地學習了《規范》之後,我們感受很深.一致認為有必要將個人對文件學習的理解和體會結合長期從事公安工作實踐的體驗,逐條撰寫成文,整理成冊,與廣大公安民警交流,切磋,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為促進學習《規范》精神,正確貫徹《規范》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安派出所的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高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和服務水平"獻出一份微薄之力.
本書除逐條對《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規范》內容的解說與運用進行闡述外,還通過附錄的形式收錄了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工作中經常需要參考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解釋. 由於篇幅所限,對不能收進書中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解釋,本書在附錄中通過索引的方式給廣大民警提供了一個查找的索引.本書有全面性,系統性,實用性,可操作性等特點,可以作為培訓民警的教材.
⑥ 檢查站如何嚴密安全防範,規范執法執勤,最大限度方便群眾,統籌安排部署日常勤
一、增強民警自我保護和危險意識。由於一些公民法制意識淡薄、執法環境惡化、民警執法權威不強、少數人怨氣怒氣躁氣增多,使得民警在執法過程受到傷害的危險進一步增加。因此,每個民警尤其是一線執法執勤民警,必須清醒認識當前的執法環境、必須進一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接處警、執法辦案乃至調處糾紛、救助群眾過程中,都要保持強烈的危險意識,始終嚴密注視所面對對象的行為動態。
二、規范執勤執法,強化民警現場安全防範。民警在執勤執法時,必須認真做好現場的自我安全防護工作,在落實好安全防護措施後再進行執勤執法活動。即必須做到六個合理:合理設定執勤點,合理使用安全防護器具,合理停放警車,合理運用執法技巧,合理處置突發事件,合理使用取證設備。
三、適時開展防護技能培訓。民警的主觀能動性是搞好安全防護的決定因素,除通過教育引導不斷強化民警安全防護觀念外,積極培訓單警裝備使用、事故現場站位、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方法、車輛查控安全技巧,暴雨、夜間等惡劣條件下執勤執法操作方法等提高民警的安全防護能力,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執勤裝備作用的發揮到位。在課堂理論講解的基礎上,通過模擬路面執法、夜查、事故處理現場,貼近實戰演練警車的安全停放、警示標志正確使用、車輛及違法人員查控等內容,使民警對執勤執法各個環節的安全操作規范和要求有更直觀的了解和掌握。
四、落實從優待警措施,確保交通民警身心健康。當前警力匱乏的現狀暫時還很難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對一線民警的優待善待是整合警力資源、保障民警健康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公安警務保障機制,將從優待警工作做細、做扎實、做到位。
五、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增強交通參與者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通過各種手段,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使駕駛員樹立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形成安全文明駕駛的習慣。民警在路面執勤執法中要把宣傳工作帶上路,在對違法駕駛人進行處罰時進行交通法規宣傳,要指出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從而在思想上引起重視。還要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為載體,擴大交通安全宣傳面和影響力,讓交通法規和安全知識時刻縈繞在廣大群眾的身邊。
⑦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全文
1、第一章 總則
2、第二章 執勤執法用語3
3、第三章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4、第四章 著裝和裝備專配備
5、第五章 通行秩序屬管理
6、第六章 違法行為處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處輕微違法行為
第三節 現場處罰和採取強制措施
7、第七章 實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執行交通警衛任務
9、第九章 接受群眾求助
10、第十章 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11、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與考核評價
12、第十二章 附則
⑧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全文
1、第一自章 總則
2、第二章 執勤執法用語3
3、第三章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4、第四章 著裝和裝備配備
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
6、第六章 違法行為處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處輕微違法行為
第三節 現場處罰和採取強制措施
7、第七章 實施交通管制
8、第八章 執行交通警衛任務
9、第九章 接受群眾求助
10、第十章 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11、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與考核評價
12、第十二章 附則
⑨ 警察職務套改方案
《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方案》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制定的。
2009年10月,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制定了《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方案》,提交國務院審定通過。12月16日,套改方案正式印發各地。在公安民警職務序列中,專門設計了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序列,並且在職務稱謂和職務層次上與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序列有明顯區別,目的在於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通道」,使人員最為集中的執法勤務機構警員能夠得到正常晉升,享受相關經濟待遇,以消除「官本位」思想,解決「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問題,從制度上、根本上解決壓職壓級問題。
具體方案如下:
為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意見》(國辦發[2008]9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實施《意見》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警、從優待警、以人為本,體現公安特色,傾斜基層一線,立足現實,著眼長遠,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力爭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國公安民警職務序列分類、稱謂規范和相關人員職務套改工作,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設置,完善公安民警分類管理制度和選人用人機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為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公安隊伍,圓滿完成各項公安保衛任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實施范圍
(一)下列單位在編在職、已評授警銜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見》實施范圍:
1.各級公安行政機關及其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2.各級公安行政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中,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並列入評授人民警察警銜范圍的機構;
3.已完成司法體制改革、納入公務員法管理的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構,海關緝私部門及其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4.其他屬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建制單位的機構。
面試,工資,福利,薪水
上述機構中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尚未完成司法體制改革、未納入公務員法管理的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構人員,暫不列入《意見》實施范圍。
(二)下列人員不列入《意見》實施范圍:
1.不擔任人民警察職務的;
2.已批准離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達到退休年齡的;
3.正在辦理調離公安機關和辭職、辭退手續的;
4.被開除公職、勞動教養、判處刑罰、免予刑事處罰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實施范圍的。
三、實施方法和步驟
各地公安機關要積極主動地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從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積極穩妥的原則,對列入《意見》實施范圍的單位,組織實施機構、人員分類、稱謂規范和相關人員職務套改工作。列入《意見》實施范圍的單位及其人員,應於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規范機構設置和職務序列工作。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確定實施范圍: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會同公務員主管部門,梳理確定列入《意見》實施范圍的單位及其人員,並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二)規范分類、稱謂。以省級公安機關為單位,按照《意見》規定,對公安機關內設機構進行分類並規范稱謂。其中涉及的相關問題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凡機構分類與《意見》不一致的,以《意見》為准。其中,縣級公安機關已根據2006年公安部《關於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調整歸並的相關職能,如文秘、信訪、督察等,原則上按照其目前歸屬情況確定機構分類,即:辦公室已歸並入指揮中心,以及信訪部門已歸並入法制室的,均列為執法勤務機構管理。縣級公安機關政工監督室內部仍保留有相對獨立督察機構及其人員的,該督察機構列為執法勤務機構管理。
2.除監管所、車管所外,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實行隊建制,並以此規范其機構、人員稱謂。其中,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在對外交流中需要實行「局」稱謂的,可以繼續保留。3.內設執法勤務機構的下設單位,均作為執法勤務機構,所屬人員按照執法勤務機構人員管理。同時,有關機構及其警官職務稱謂暫保持不變。
(三)實施職務套改。
.公安部及其內設機構和地方公安機關及其內設綜合管理機構的警官、警員職務稱謂,按照《公務員法》及其實施方案執行。
考試,國家公務員,安徽公務員,警察,待遇,職業,求職,面試,工資,福利,薪水2
2.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按照上下同步、分級負責的原則,會同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內設執法勤務機構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組織實施職務套改,執行相應的工資標准。
(1)警官職務按照所在機構名稱套改稱謂。其中,內設隊建制執法勤務機構的警官職務稱謂主要為:總隊長、副總隊長、支隊長、副支隊長、大隊長、副大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監管所、車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職務稱謂為:所長。副所長。上述機構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職務稱謂為:政治委員、政治教導員、政治指導員等。
(2)警員職務原則上按照下列標准進行套改:
調研員套改為一級警長;副調研員套改為二級警長;
主任科員套改為三級警長;副主任科員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不在處分期間的,套改為四級警長,其他套改為一級警員:
①任現職滿2年;
②從事公安工作滿10年;
③榮立相當於三等功以上等次獎勵;
④累計三次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
科員套改為二級警員辦事員套改為三級警員。(3)級別在24級以上、不在處分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科員,可套改為一級警員:
①擔任現職滿10年,且最近10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②擔任現職滿3年、參加工作滿30年,且最近3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③擔任現職滿3年、參加工作滿20年,榮立相當於二等功以上等次獎勵或者累計五次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為優秀,且最近3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級別在22級以上、不在處分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員,可套改為三級警長:
①擔任現職滿10年,且最近10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②擔任現職滿3年、參加工作滿30年,且最近3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③擔任現職滿3年、參加工作滿20年,榮立相當於二等功以上等次獎勵或者累計五次以上公務員年度考核為優秀,且最近3年公務員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原同時擔任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職務序列管理,繼續保留原非領導職務相關待遇,並不佔用所在公安機關警員職務職數。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關工作完成後,公安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出台警官職務與警員職務的轉換、警員職務的晉升、職數管理、警務技術職務管理相關規定。各地公安機關要以貫徹實施《意見》為契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研究,明確職責,與有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按照《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意見》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規范公安機關機構設置,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不斷推進《意見》實施工作。
(9)公安規范執法執勤擴展閱讀:
警銜制度
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中國人民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
建立
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為了進一步加強人民警察隊伍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增強人民警察的責任心、榮譽感和組織紀律性,有利於人民警察的指揮、管理和執行職務,1992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正式建立了人民警察警銜制度。警銜制度的建立,是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標志著依法治警、從嚴治警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設置
人民警察警銜設五等十三級,即:1、總警監、副總警監;2、警監(一級、二級、三級);3、警督(一級、二級、三級);4、警司(一級、二級、三級);5、警員(一級、二級)。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人民警察實行警察職務等級編制警銜。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部級正職:總警監;
2、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3、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4、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5、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6、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7、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8、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9、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10、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1、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3、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三級警督至一級警員。
式樣
人民警察換發"九九"式警服後,警銜標志的式樣為:
總警監、副總警監警銜標志由銀色橄欖枝環繞銀色國徽組成。其中,總警監警銜標志綴釘一枚橄欖枝環繞一周的國徽,副總警監警銜標志綴釘一枚橄欖枝環繞半周的國徽。
警監警銜標志由一枚銀色橄欖枝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其中,一級警監警銜標志綴釘三枚四角星花;二級警監警銜標志綴釘二枚四角星花;三級警監警銜標志綴釘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司警銜標志由銀色橫杠和銀色四角星花組成。其中,警督警銜標志綴釘二道橫杠,一級警督警銜標志綴釘三枚四角星花,二級警督警銜標志綴釘二枚四角星花,三級警督警銜標志綴釘一枚四角星花。警司警銜標志綴釘一道橫杠,一級警司警銜標志綴釘三枚四角星花,二級警司警銜標志綴釘二枚四角星花,三級警司警銜標志綴釘一枚四角星花。
警員警銜標志由銀色四角星花組成。其中,一級警員警銜標志綴釘二枚四角星花;二級警員警銜標志綴釘一枚四角星花。
警銜標志佩帶在劍型肩章上。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為藏藍色,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為藍灰色。
佩戴和使用
人民警察警銜的區分是由肩章來區分的,人民警察肩章分為軟質扣式肩章、軟質套式肩章和硬質扣式肩章三種,其中,軟質扣式肩章佩戴於執勤服,軟質套式肩章佩戴於多功能服、作訓服、戰訓服和防風皮夾克,硬質扣式肩章佩戴於常服。
此外,胸徽和警號的佩戴也要符合服裝規定,執勤服、作訓服、戰訓服和防風皮夾克使用絲織魔術貼胸徽和警號,多功能服和常服使用金屬胸徽和警號。
參考資料:社會保障網: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的意見
⑩ 淺談一線高速交警如何做到規范執勤執法
(中國高速 王巍)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管理形勢的不斷變化,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決定了我們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必須要有更新更高的標准。近年來,全區公安交警部門以構建愛民、親民、便民、利民四民和諧警民關系,持續開展了一系列執法理念教育活動,使廣大一線交警在執法形象和理念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當前在一線高速交警身上仍然還存在著諸多不和諧因素,矛盾激化現象也時有發生。面對當前形勢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既要做到如何嚴格執法,又要做到讓群眾滿意,這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面臨的突出問題。如何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執法工作的最終落腳點,怎樣更新執法理念、提高執法水平、講究執法藝術是擺在交警部門面前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下面本人結合長期立足一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簡要談談自己的看法和認識。
一、對當前一線高速交警執法環境及執法難成因的分析
(一)當前執法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制理念也日益增強,高速交警不斷規范自身執法行為,努力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也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同和信任。但是,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近年來,一線交警的執法環境不盡人意,很多交警在執行公務時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執法權威和自身執法權益也受到影響。甚至部分交通違法者阻礙交警執法、辱罵交警、惡性襲警。不可否認,現在很多高速交警在規范執勤執法、自我防護意識、防範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首先是民警自我保護的意識和防範意識能力不強。由於高速交警沒有受過專業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的技能訓練,對一些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缺乏應有的警惕和預見。其次是執勤執法行為不規范。《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明確規定,對交通違法者歧視的態度,以管理者自居,大聲訓斥,等不良行為,應該以禮待人,以理服人,以管理為服務的思想去糾違。再次是執勤執法不文明,有的民警執法方式方法簡單,不給群眾解釋的權利,不聽群眾的申辯,這些都容易引起群眾產生對立和抵觸情緒,進而引發沖突和矛盾。再者還有一些群眾對交警管理和服務的認識上也存在偏差。目前的現象是人為地將嚴格執法與人性化執法放到對立面上去。群眾看到高速交通秩序混亂,給自己的出行和安全帶來不利時,非常希望高速交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盡快改善交通環境;但交警一旦嚴格執法起來,涉及到自身利益時,有些人就會感到不能適應了,所以這種心態的普遍存在對改善執法環境十分不利。
(二)成因分析
當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高速公路上的車輛也日漸增多,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機動車來自五湖四海,由於高速交警執法對象的不確定性和廣泛性,在執法過程中經常面對各種各樣的人群,給交警執法帶來了嚴峻考驗。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群眾法律觀念不適應。在阻礙執法、侮辱謾罵交警行為人中,大多數人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素質差,沒有將法律內化為潛意識的行為准則,未形成維護法律秩序的自覺性,遇事往往狹隘地從私利出發,只願享受權利,不願履行義務,當交警正常執法,不能滿足自己的想法和願望時,容易產生抵觸和對立情緒,甚至錯誤使用暴力來維護自己所謂的權利。二是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不適應。目前影響執法環境的因素很多,但交警隊伍自身的因素也不容忽視。部分交警執法理念、執法能力、執法藝術、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質欠缺,執法不夠規范、不夠文明、不夠理性,時常引起群眾反感、導致矛盾激化,或者無原則的遷就妥協,讓部分群眾認為越鬧越有理,這嚴重的損害了高速交警執法的權威和人民警察的尊嚴。另外,一些交警同志對法律法規把握不準確、現場處置能力不強,辦事不嚴謹,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執法沖突增多。
(一)轉變民警思想觀念,解決好自我認識的問題
首先,交通執法要想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必須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我們交警執法是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神聖任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我們的執法活動面對的是人民內部矛盾,其目的也是為了大多數群眾的利益,因此我們必須要嚴格執法,所有的執法活動必須要立足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這就要求一線高速交警首先要解決好思想認識的問題。1、切實樹立群眾意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從根本上說就是群眾工作,人民群眾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託和力量源泉。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解決執法和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努力構建符合時代要求的和諧警民關系。2、切實樹立執法為民意識。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執法為民,就要增強交警在交通管理執法中的執法為民意識、服務意識、人權意識和法制意識,將服從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於法律的觀念入腦入心,嚴格依法辦事、依法執法、維護公平正義。3、切實樹立責任意識。從微觀上講,要強化執法過錯就會被追究的責任意識,要建立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責任分解落實到領導和民警身上,確保執法嚴格、公正、文明,激發廣大高速交警的執勤執法熱情,強化責任感。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認識到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是塑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交通警察在人民群眾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證,也是加強我們交警隊伍自身建設的需要。
(二)加強民警自身修養學習,解決好工作能力的問題
俗話說:工善欲其事,必先利其器。因此,提高民警的綜合素質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基礎。民警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執法的效果和評判執法質量的標准,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和社會對交警的理解與支持。因而,作為高速交警特別是一線的高速交警,要具有良好的修養,扎實的基本功。首先要有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善於著眼政治,維護穩定大局的高度,洞察社會輿情,分析處理敏感問題。其次,要有嫻熟的法律知識,對常用的法律法規條款要能夠背熟和運用。這是講究執法藝術的前提。再次是知識面要寬、廣,除了精通有關法律外,還要博覽群書,有針對性的學習管理學、行為學、心理學等科學原理,拓寬知識面,為藝術執法增添藝術細胞。四是要具有善於觀察和發現問題的預見能力,掌握執法的主動權。五是要練就能言善辯的口才,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文明規范的用語,使受罰者無把柄可抓。六是要有穩定心理素質,遇變不驚,處亂不慌,臨危不亂,在復雜的場合里保持沉著冷靜。做到怒不變容,喜不失節,辱不沖動,修身養性,內正其心,外正其容,熱情但不失威嚴,靈活且不失莊重,耐心則不失果斷,堅定中不失柔韌,干練中不失細膩,言談舉止得體有風度。
(三)堅持人性執法,解決好理念的問題
高速交警在路面值勤執法時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個鮮明特點,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因此,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中心,樹立正面標兵,堅決克服違紀違法現象,強化輿論引導,加強宣傳,積極營造有利於交通管理工作的輿論平台,使每個民警時刻謹記為群眾謀利益,樹立服務意識,始終堅持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加強管理的工作理念,把服務意識貫穿到執法和管理的每個環節,體現到每個崗位、每項工作和工作的每個環節中。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時,理解群眾、體諒群眾、考慮群眾、關心群眾。民警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必須掌握好處罰得對不對、妥不妥、嚴不嚴的問題。作為一線高速交警在值勤執法中如何正確使用自己手中的處罰權,除了需要熟練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外,還要了解違法者的心態:第一,執法者與受罰者都是人。絕大多數違法者主觀願望上不想違法,更不願受到處罰和指責。第二,交通參與者的違法行為,多數都是人民內部矛盾,是可以通過調解消化處理的。所以,我們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時一定要注意合法、適度、量情的原則。對於交通違法初犯者和情節輕微者一般以警告教育為主,不施罰款;對嚴重違法行為的當事人採取教育和處罰並舉的方法,要讓他們罰得心服口服,使得廣大交通民警以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去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愛戴,當好人民的公僕。
(四)講究藝術,解決好執法方法的問題
高速交警在執法過程中是管理者,受處罰者是被管理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是一對矛盾體。交警執法的過程,在一定意義上講,也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矛盾運動的轉化過程,管理也是服務,如果處理得好,矛盾可以化解或緩解。如果處理不當,矛盾就有可能激化。在不降低執法力度的前提下,講究方式方法,盡可能取得被糾處者的理解和配合,巧妙運用的語言技巧,委婉的向違法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使執法平穩有序,這是每個基層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臨並回答的頗具難度的現實問題。
綜上所述,高速交警在日常執勤執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道路安全法--路面執勤執法規范》實施,把握以上幾個原則,執法態度要謙和。在執法中多用平和話語、少用刺激語言,多用關懷口吻、少用訓斥語氣,做到待人有陽光笑臉、辦事有陽光操作、助人有陽光溫暖、問題用微笑解決,讓違法者內心有所震捍,讓自己的人生價值有所體現,讓高速交警的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從而推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長足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