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別行政區長官
『壹』 現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特區區旗、區徽圖案組成及其寓意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紅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徽,中間是五星花蕊的紫荊花,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H0NGK0NG」的標准字樣。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所使用的紅旗代表祖國,白色紫荊花代表香港,紫荊花紅旗寓意香港是祖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並將在祖國懷抱中興旺發達。花蕊上的五星象徵香港同胞熱愛祖國,旗、花分別採用紅、白不同顏色,象徵「一國兩制」。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呈圓形,除周圍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H0NGK0NG」的標准字樣外,中間也是紅底白色五星紫荊花蕊圖案,其寓意與區旗相同。
特區區旗、區徽使用規定
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的尊嚴,正確使用區旗、區徽,1996年8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象徵和標志。每個香港居民和團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區旗、區徽。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凡國旗與區旗、國徽與區徽同時懸掛時,應當將國旗或國徽置於較突出的位置。列隊舉持國旗和區旗時,國旗應在區旗之前,並列懸掛國旗和區旗時,國旗在右,區旗在左,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區旗、區徽。區旗、區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貳』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職的年齡要求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叄』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最高長官是誰
曾 蔭 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1944年10月生於香港。1964年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1981年在美國哈佛大學進修,獲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曾蔭權於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後出任多個重要職位,主要工作范圍涉及財政、貿易等。曾蔭權於1991年任貿易署署長,1993年5月任庫務司,1995年9月任財政司,是首位出任這一重要職務的華人。 1997年7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區政府首位財政司司長。2001年5月獲任命為政務司司長。 2005年3月12日,國務院批准董建華辭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職務後,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曾蔭權以政務司司長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6月1日,曾蔭權為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辭去政務司司長之職,獲國務院批准。6月16日,曾蔭權當選香港特區新的行政長官人選。6月21日,國務院召開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 ,6月24日宣誓就職
『肆』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4)台灣特別行政區長官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伍』 "一國兩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怎麼產生
香港特別來行政區行政長自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
『陸』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對什麼負責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行政長官由行政會議協助決策。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通過選舉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必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制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由推選委員會選出,該委員會由 400 名社會不同界別的人士組成。董先生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職,任期五年。 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上任的第二任行政長官將由 800 名來自四個不同界別人士組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體現了這些憲制規定,並使這些規定得以在本港實施。《基本法》訂明有關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是要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資料來自 http://www.yearbook.gov.hk/2001/shtml/02/02-01f.htm
希望採納
『柒』 要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需要具備的條件和資格是什麼
當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
1.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2.在外國無居留權·年滿40周歲
3.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
4.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捌』 香港、澳門、台灣特別行政區的自治權
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這是特別行政區區別於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和普通地方行政區域的主要標志。它的自治權主要包括:
(1)行政管理權:決定政策和發布行政命令權:人事任免權;社會治安管理權;有關財政、金融、科學、文化等領域的管理權;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的對外事務權。
(2)立法權。
(3)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行使此項權利受到一定限制: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在行使審判權時,應繼續保持港澳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的限制;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
(4)其他權力,即全國人民代表人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授予的其他權力。
『玖』 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
截止2020年1月份,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林鄭月娥。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專港特別屬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
1957年5月13日出生於香港,1980年從香港大學畢業後加入香港政府。
自2000年起,先後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署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發展局局長。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擔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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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
林鄭月娥愛穿旗袍,有兄妹五人,自己排行老四,林鄭月娥的丈夫是林兆波,兩人於1984年結婚,育有兩子林節思、林約希。
1982年,時任政務官的林鄭月娥在保送英國劍橋大學深造期間,與同在該校修讀數學的林兆波邂逅。林兆波其後在劍橋取得博士學位,並回到香港中文大學任教。
2003年,林鄭月娥升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位處D8首長級;但在半年內竟突然主動申請調任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處長,職位降到D6級。其主動降職減薪的原因是要管教幼子約希,而期間林兆波也放棄了教職一起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