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單項審批

單項審批

發布時間: 2020-12-14 20:34:01

Ⅰ 申請科目一考試等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幾天就好了,根據學員人數它是一批,到時候駕校會給你打電話預約考試。

科目專一,又稱科目一理論考試、屬駕駛員理論考試,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考試內容包括駕車理論基礎、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相關知識。考試形式為上機考試,100道題,90分及以上過關。

(1)單項審批擴展閱讀:

科目一是指駕駛員理論考試,是在車管所進行的,駕照申請者必須通過的一種許可考試。考試內容包括駕車理論基礎、道路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最基本的知識,再加地方性法規。駕駛員理論考試舉辦時間由各地車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一部分,本大綱考試部分分為三個科目,考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後,可以參加下一科目的考試;前一科目考試不合格的,繼續該科目考試。

Ⅱ 房地產項目報建審批的政策和流程

第一步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

第六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相關稅費

1、三通一平費
2、自來水廠建設費
3、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4、供熱廠建設費
5、煤氣廠建設費
6、地下水資源養蓄基金
7、地下熱水資源費
8、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大市政費)
9、開發管理費
10、城建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費
11、建築行業管理費
12、綠化建設費
13、公園建設費
14、綠化補償費
15、路燈維護費
16、環衛設施費
17、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費(小區配套費)
18、電源建設集資費(用電權費)
19、外部供電工程貼費(電貼費)
20、建安工程費
21、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
22、合同預算審查工本費
23、質量管理監督費
24、竣工圖費
25、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26、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27、工程監理費
28、工程標底編制管理費
29、機電設備委託招標服務費
30、超計劃用水加價
31、夜間施工雜訊擾民補償費
32、佔道費
3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第七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經營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營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銷商品房的銷售
1、辦理《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2、選定中介代理機構和律師事務所
3、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
4、簽訂正式買賣契約
5、辦理簽約公證
6、辦理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公證
7、辦理外銷商品房的預售登記
8、外銷商品房轉讓登記
9、外銷商品房抵押登記
10、樓宇交付入住手續
11、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二、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的銷售
12、提交完成建設項目投資證明
13、簽署預售內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14、辦理《內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15、銷售項目備案
16、委託中介代理機構進行銷售
17、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
18、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契約
19、辦理預售登記
20、辦理轉讓登記
21、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22、樓宇交付入住
23、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24、辦理產權立契過戶手續
三、北京市房地產出租的綜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權的確認
26、申請房屋租賃許可證
27、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承租協議
28、租賃當事人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29、租賃房屋的轉租
30、房屋租賃關系的終止
四、北京市房地產出租的專項(外地來京人員)管理
31、房屋出租權的確認
32、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
33、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
34、簽訂書面租賃協議
35、租賃雙方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五、北京市房地產的抵押
36、抵押權的設定
37、簽訂抵押合同
38、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39、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40、抵押房地產的處分

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營階段的相關稅費

1、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
5、契稅
6、土地增值稅
7、企業所得稅
8、個人所得稅
9、房產稅
10、城市房地產稅
11、房屋產權登記費
12、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13、房產共有權執照費
14、房屋他項權利執照費
15、房屋買賣登記費
16、房屋買賣手續費
17、房屋租賃審核備案手續費
18、向來京人員租賃房屋審核備案手續費
19、來京人員租賃私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費
20、房屋租賃登記費
21、房屋估價手續費
22、房屋公證估價手續費
23、房地產價格評估費
24、房地產中介服務費
第八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物業管理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物業管理階段的法律程序

1、物業管理單位經營資質審批
2、簽署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3、居住小區的物業接管綜合驗收
4、物業使用、管理、維修公約的核准
5、安排簽訂管理公約
6、制定、提供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7、物業管理服務基本要求
8、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項目物業管理階段的相關稅費

1、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啟動經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費
4、高檔住宅物業管理費
5、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費
6、供暖費

Ⅲ 建設銀行卡被單項凍結了是什麼意思

直接抄找銀行咨詢 ,銀襲行卡的管理許可權和審批程序:

(一)商業銀行開辦各類銀行卡業務,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加強內部控制和授權授信管理的規定,分別制定統一的章程或業務管理辦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商業銀行總行不在北京的,應當先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中心支行申報,經審查同意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二)已開辦信用卡或轉帳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聯名/認同卡、專用卡、儲值卡;已開辦人民幣信用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外幣信用卡。

(三)商業銀行發行全國使用的聯名卡、IC卡、儲值卡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批。

(3)單項審批擴展閱讀

貸記卡持卡人非現金交易享受如下優惠條件:

(一)免息還款期待遇。銀行記帳日至發卡銀行規定的到期還款日之間為免息還款期。免息還款期最長為60天。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所使用全部銀行款項即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無須支付非現金交易的利息。

(二)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所使用全部銀行款項有困難的,可按照發卡銀行規定的最低還款額還款。

Ⅳ 中央級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中單項或批量如何理解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令第3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保障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事業單位的資產,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四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實物費用定額制度,促進事業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實現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緊密統一;應當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佔有、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綜合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制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實物資產配置標准和相關的費用標准,組織本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監管、資產清查和統計報告等基礎管理工作;

(三)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本級事業單位有關資產購置、處置和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組織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准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建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

(四)推進本級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實現國有資產的市場化、社會化,加強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本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

(七)研究建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評價方法、評價標准和評價機制,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績效管理;

(八)監督、指導本級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下級財政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 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本級和上級財政部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制定本部門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本部門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登記、統計匯總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三)審核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或者審批有關資產購置、處置事項;

(四)負責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准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優化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推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共享、共用;

(五)督促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

(六)組織實施對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評價考核;

(七)接受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並向其報告有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八條 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資產購置、驗收入庫、維護保管等日常管理,負責本單位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三)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四)負責本單位用於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的資產的保值增值,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國有資產收益;

(五)負責本單位存量資產的有效利用,參與大型儀器、設備等資產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設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並向其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明確管理機構和人員,做好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第十條 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國有資產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關單位完成。

第三章 資產配置及使用

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是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等根據事業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通過購置或者調劑等方式為事業單位配備資產的行為。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有資產無法滿足事業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

(二)難以與其他單位共享、共用相關資產;

(三)難以通過市場購買產品或者服務的方式代替資產配置,或者採取市場購買方式的成本過高。

第十三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准;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應當從嚴控制,合理配置。

第十四條 對於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或者超標准配置的資產,原則上由主管部門進行調劑,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跨部門、跨地區的資產調劑應當報同級或者共同上一級的財政部門批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向財政部門申請用財政性資金購置規定限額以上資產的(包括事業單位申請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大型會議、活動需要進行的購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一)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前,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審核資產存量,提出下一年度擬購置資產的品目、數量,測算經費額度,報主管部門審核;

(二)主管部門根據事業單位資產存量狀況和有關資產配置標准,審核、匯總事業單位資產購置計劃,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三)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對資產購置計劃進行審批;

(四)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購置計劃,事業單位應當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並在上報年度部門預算時附送批復文件等相關材料,作為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的依據。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向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申請項目經費的,有關部門在下達經費前,應當將所涉及的規定限額以上的資產購置事項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用其他資金購置規定限額以上資產的,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定期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購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包括單位自用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方式。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資產購置、驗收、保管、使用等內部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應當對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加強對本單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 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並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事業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用於對外投資、出租和出借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並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充分披露。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行為的風險控制。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章 資產處置

第二十四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事業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注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讓、轉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土地和車輛的處置,貨幣性資產損失的核銷,以及單位價值或者批量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的資產的處置,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規定限額以下的資產的處置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將審批結果定期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事項的批復是財政部門重新安排事業單位有關資產配置預算項目的參考依據,是事業單位調整相關會計賬目的憑證。

第二十八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事業單位出售、出讓、轉讓、變賣資產數量較多或者價值較高的,應當通過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

第二十九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於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章 產權登記與產權糾紛處理

第三十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以下簡稱產權登記)是國家對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和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權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經同級財政部門授權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授權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並由財政部門或者授權部門核發《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以下簡稱《產權登記證》)。

第三十二條 《產權登記證》是國家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享有所有權,單位享有佔有、使用權的法律憑證,由財政部統一印製。

事業單位辦理法人年檢、改制、資產處置和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事項時,應當出具《產權登記證》。

第三十三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單位名稱、住所、負責人及成立時間;

(二)單位性質、主管部門;

(三)單位資產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實物資產額及其使用狀況、對外投資情況;

(四)其他需要登記的事項。

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

(一)新設立的事業單位,辦理佔有產權登記;

(二)發生分立、合並、部分改制,以及隸屬關系、單位名稱、住所和單位負責人等產權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事業單位,辦理變更產權登記;

(三)因依法撤銷或者整體改制等原因被清算、注銷的事業單位,辦理注銷產權登記。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資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和變更產權登記的基礎上,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實行定期檢查。

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其他國有單位之間發生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同級或者共同上一級財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裁定,必要時報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處理。

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與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之間發生產權糾紛的,事業單位應當提出擬處理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第六章 資產評估與資產清查

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者部分改制為企業;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並、分立、清算;

(四)資產拍賣、轉讓、置換;

(五)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六)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一)經批准事業單位整體或者部分資產無償劃轉;

(二)行政、事業單位下屬的事業單位之間的合並、資產劃轉、置換和轉讓;

(三)發生其他不影響國有資產權益的特殊產權變動行為,報經同級財政部門確認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的。

第四十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應當委託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事業單位應當如實向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並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事業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資產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第四十一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核准和備案工作按照國家有關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清查:

(一)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本級政府實際工作需要,被納入統一組織的資產清查范圍的;

(二)進行重大改革或者整體、部分改制為企業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資產嚴重損失的;

(四)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五)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的;

(六)同級財政部門認為應當進行資產清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事業單位進行資產清查,應當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規定程序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立項後組織實施,但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本級政府工作需要進行的資產清查除外。

第四十四條 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損溢認定、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等。資產清查的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資產信息管理與報告

第四十五條 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及時將資產變動信息錄入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單位資產實行動態管理,並在此基礎上做好國有資產統計和信息報告工作。

第四十六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報告是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格式、內容及要求,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狀況定期做出報告。

第四十七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佔有、使用狀況,是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編制和安排事業單位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資產信息報告,全面、動態地掌握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佔有、使用狀況,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第八章 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維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

第四十九條 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將資產監督、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應當堅持單位內部監督與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與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五十一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理、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

(二)擅自佔有、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產的;

(三)擅自提供擔保的;

(四)未按規定繳納國有資產收益的。

第五十二條 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上繳、管理國有資產收益,或者下撥財政資金時,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處理、處分。

第五十三條 主管部門在配置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或者審核、批准國有資產使用、處置事項的工作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財政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佔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依照國家關於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由財政部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十七條 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本地區和本級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應當報上一級財政部門備案。

中央級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

第五十八條 境外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以及經國家批準的特定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由解放軍總後勤部、武裝警察部隊和有關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另行制定。

行業特點突出,需要制定行業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中有關資產配置、處置事項的「規定限額」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另行確定。

第六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頒布的有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Ⅳ 房地產審批手續流程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流程是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單體工程審查;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轉移登記。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5)單項審批擴展閱讀:

立項審批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管理監督的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也是一種程序。

基本內容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步驟: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Ⅵ 各個男子項目單項列入冬季奧運會正式比賽的批准條件是

至少在25個國家和2大洲得到廣泛開展

◇各個單項列入奧運回會正式比賽答的批准條件

夏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需在40個國家三大洲,女子項目至少需在25個國家兩洲得到廣泛的開展;冬季奧運會的男子項目至少在25個國家和兩大洲,女子項目至少在20個國家和兩大洲得到廣泛開展。

◇奧運會項目設置原則

由國際業余田徑聯合會等25個單項體育聯合會管轄的25個運動項目,由國際滑雪聯合會等6個單項體育聯合會管轄的運動項目分別被承認是夏季和冬季奧林匹克運動項目。只有奧林匹克運動項目才能列入奧運會比賽。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的規定,只有在至少75個國家或地區和4大洲男子中以及至少在40個國家和地區和3大洲女子中廣泛開展的運動項目才可列入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只有在至少在25個國家或地區和3大洲中廣泛開展的運動項目才可列入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
一個新的項目要列入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必須在7年前提出申請經國際奧委會批准,先列入奧運會表演項目,被接受後,再在4年後的下屆奧運會列入正式比賽項目。
表演項目和其他正式比賽項目一樣列入比賽日程,但不發獎牌。

Ⅶ 什麼是單項備案

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葯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視節目、電子內公告服務這些都需要專項審容批的,如果您的網站涉及這些,就去做前置審批!審批下來再去做備案!您的問題不太完整,就先回答這么多,不知道是不是您想知道的!

Ⅷ 財務審批授權許可權如何設定能舉個例子嗎

一、審批許可權
分為以下二類:
1、審核:指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對該項開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
2、審批:指有關領導經參考「審核」意見後進行批准,個別重大事項還需經過董事長審批。
3、具體財務審批許可權詳見附表《各類財務審批許可權一覽表》。
二、審批順序
先下級、後上級;先定性審批、後定量審核(批);先經業務線、行政線有關部門,後報財務線,直至總經理、董事長。若遇有關審核、審批人員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權人代核、代批,但事後必須請有關人員追認。
其中列入計劃控制的支出項目,先由總經理根據本規定確定的控制要求向董事長報送支出計劃,實行定性審批。待董事長批准後,再由總經理具體組織實施。
三、計劃控制
1、對材料采購付款、大宗加工費付款、歸還借款、業務招待費、員工工資、員工手機費用、管理費用、會議費(包括交易會攤位費)、機器設備購置、廠房(包括設備)修理等支出項目,由總經理牽頭制定出年度支出計劃、月度控制計劃或單項支出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請董事長審批,董事長的批復文件需送交會計主管備案。
2、支出計劃編制的要求:
(1)員工工資、員工手機費、各項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須分別編制年度及月度計劃;
(2)材料采購付款、大宗加工費付款、歸還借款須編制月度計劃;
(3)會議費(包括交易會攤位費)、機器設備購置、廠房(包括設備)修理支出須編制單項支出計劃,計劃報批時隨附詳細的實施方案。
(4)若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月度或單項控制計劃的,亦由總經理詳細說明原因書面呈請董事長批准。
3、本條第1點未列明實行計劃控制項目的財務支出,根據附件《各類財務支出審批許可權一覽表》規定的許可權,分別由總經理或董事長行使最終審批權。
4、為便於總經理、董事長通盤安排本公司的財務收支,財務部門必須搜集資料、准確預測,按月向總經理、董事長報送《財務收支預測計劃表》。
四、憑證要求
1、物資(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加工費、機器設備)采購付款憑證:必須由收款單位(人)出具本公司財務部門審核認可的發票、收據,並隨附入庫單;屬於賒銷采購的物資、延期支付的加工費,還必須隨附本公司有關部門審核開具的《掛帳結算單》。
2、各項費用報銷付款憑證:必須取得稅務部門許可的正式發票,其中差旅費報銷所附憑證在報銷前必須粘貼整齊。
3、支付員工工資、獎勵、員工出差借款、核銷產品降價損失、核銷物資盤點損失的憑證:由本公司財務部門按照規范設計,有關部門填寫使用。
4、采購物資定金付款憑證:必須取得由收款單位(人)出具稅務部門許可的正式收款收據。
5、工傷事故開支付款憑證:必須隨附勞動部門的鑒定(或裁定證書)、定點醫療機構的發票。
6、稅金及各項行政規費報銷憑證:必須取得稅票及行政事業性正式收款收據。
7、歸還借款憑證:屬於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必須取得有關金融機構的收款憑證;屬於向個人借款的,必須取得債權人親筆簽名的領據。
告訴我郵箱,我可以發一份財務授權許可權一覽表給你看看。

Ⅸ 公務員報考崗位要求解釋。單項服務基層項目的服務期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1.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省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市直機關的人員,在市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