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的權利
① 請問國務院有權利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嗎
①全國人大審議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設立、撤銷、更名;
②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劃界線的變更,地區、盟、自治州、地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縣級市、市轄區、林區、特區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者改變隸屬關系;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重要變更;
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審批縣級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鄉、民族鄉、鎮、街道、蘇木、民族蘇木的設立、撤銷、更名或變更行政區域界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1)審批的權利擴展閱讀
自治區是一種行政區劃分類型,在中國相當於省一級的行政單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內部事務方面,會擁有比其他同等級行政區來得高的自主空間。在我國現有: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五個自治區。
直轄市是許多國家的最重要省級行政區,此名稱主要被中國、朝鮮、韓國、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家所採用。字面意義,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轄的建制城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該概念首先源自於1930年中華民國的《市組織法》,稱為院轄市。
② 白皮書的審批權,誰有權利審批白皮書
終極審批部門是中央,而全國人大、國務院、中央軍委都是授權發布機關。
③ 公安局的黨委委員是否有審批案件的權利
按照法律規定,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有權審批的案件,如果黨委委員的行政職務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包括政治委員的,有權審批,如果僅有黨內職務沒有副局長以上行政職務,無權審批
④ 那些政府部門具有行政審批的權力謝謝
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專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屬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發改委、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環保局、住建局、旅遊局、水利局、畜牧局、糧食局、商務局、文體局、文物局、教育局、衛生局、計生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統計局、法制辦、路政海事局、公路管理局、銀監局、郵政管理局等。
⑤ 發明專利批准前申請人有哪些權利
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計算,這個期限被分成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內的權利是不同的。發明專利批准前申請人有哪些權利從申請日到申請公布日為第一階段,在這期間專利申請人沒有禁止其他人實施其發明的權利,因為此時申請尚末公開,他人無從知道發明的內容,如果有人通過正當途徑或方式掌握了該發明,那他們可自由地實施或傳播發明。因此,在此期間申請人要注意保密。所以,在申請公開之前,申請人只享有處置其申請的權利,比如可以自己實施其發明或者向他人進行技術轉讓。在不需要保密時,也可以公開其發明。第二階段是從申請公布後至批准前,在這期間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費用數額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由於從公布申請到批准專利往往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對已經公布的申請給予一定的臨時性法律保護是必要的。但是,由於申請尚未被批准,申請人的權利僅限於要求支付適當的費用,他不能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已經公布的發明,也不能以專利申請為依據向法院提出侵權訴訟。只有在申請被批准後,即頒發專利證書之日起,才有法律賦予的專利權,申請人成為專利權人。從批准到專利權期限屆滿是專利權期限的第三階段。如果在批准專利權之前,某單位或個人實施了已經公布的發明,又不按專利申請人的要求支付適當的費用,在申請被批准後,專利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該費用。
⑥ 什麼通常承擔著建立標準的責任和批准標准外的權利
一般抄來說義務和責任襲都是同時提及的,為承擔的意思.但義務是被附與某種執行權力應做的份內事.但責任的意思包含要廣很多,可以用在人和事上,例如(愛護她是你的責任)不能說是義務,(車被撞了,這都是你的責任)也不能說是義務.
⑦ 求教:「核准」與「批准」的區別是什麼
「批准」與「核准」的區別如下:
1、權利范圍的不同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版、法規、行政規章及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
批准:是相關部門具有選擇決定權,一般是終審。
2、工作標準的不同
核准:在法律上時,指上級法院對於下級法院送交審查的事項進行的審核及批准;在會計中,一般財務主管對審核後的憑證進行核對數據以及分錄准確性。
批准:上級對下級的意見、建議或請求表示同意,對相對人從事某種特定活動的許可。
核准具有審核、批准雙重含義,先審核是不是符合相關的要求,再決定是不是要批准。比如,核准公司經營范圍、核准環保措施等等。
然而批准沒有審核的行為,只是對別人提出來的申請表示同意與否。比如,批准合同簽訂、批准發表這篇文章、批准請假申請、批准休學申請。批准入黨申請等。
3、工作對象的不同
核准: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
批准: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進行判斷是否通過,沒有申請就沒有批准。
⑧ 請問那些事業單位是具備行政審批權利的
依照法律、法規授抄權或行襲政機關授權的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是具備行政審批權利,如衛生防疫站、計生服務辦。 追問: 那請問 統計局 、企促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如牆體材料改革辦是否也屬於具備行政審批權利? 回答: 服務單位吧,應該沒有 行政審批 權利,如果政府授權可以具有相應行政審批權利。
⑨ 行政審批局權利太大
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生產性、經營性項目所需報經各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文件、證、照。
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
受理各類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咨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
協調相關單位對重大事項和前置審批事項實行並聯審批。
負責窗口服務質量及工作人員工作業績的監督、檢查、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事項。
受理社會公眾、服務對象對審批部門或工作人員違反審批制度行為的投述,並負責核實,按管理許可權實施責任追究。
進駐中心的單位一般有:交通局、財政局、國稅局、工商稅、質監局、衛生局、環保局、外經局、林業局、農業局、水利局、公安局、消防大隊、建設局、國土局、發展和改革局、氣象局、經貿局、城管局、人防辦、供電局、房改辦、民政局、文廣新局、煙草局、安監局、旅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