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撤銷就沒有了
A. 高中時處分沒被撤銷
這都是學校的事,學校讓你受影響你就受影響,學校不讓你受影響你就不受影響。一般情況下,學校都不會讓你受影響的。只要你受處分後沒有一直跟學校作對,好好學習,遵守紀律,沒有再犯原來的錯誤,學校不會計較你過去的問題的。否則,你要想辦法不讓學校影響你的畢業證發放。
當然,只要你的畢業會考都過了,你的高中畢業資格已經在市教育局備案了。不過發畢業證還是要在學校發。
B. 警告處分多久才能撤銷,對以後工作有影響
警告處分是6個月,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6個月後可以撤銷。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九條規定,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三十七條也規定, 處分解除後,考核、競聘上崗和晉升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一、行政處分到期後,自動解除。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幾種,分別都有對應的不同的時間,到時間後便自動撤銷。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但如果是撤職處分的話,24個月後並不意味著官復原職。
二、如果處分沒有錯誤的,不存在撤銷的問題。
至於,何時能得到提拔,事實上,這跟處分是毫無關系的。當然,處分期間不能提拔,處分解除後,隨時可以提拔,沒有限制。
(2)處分撤銷就沒有了擴展閱讀:
處分分為六種,其中開除處分是不能解除的,而且任何機關不得重新錄用其為公務員。其他五種處分是可以解除的。但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處分期滿。
(2)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即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並能夠改正錯誤。
(3)沒有在處分期間發生違紀行為。只要具備了上述三個條件,才能解除對公務員的處分。
第八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第十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給予處分的行為的,應當分別確定其處分。應當給予的處分種類不同的,執行其中最重的處分;應當給予撤職以下多個相同種類處分的,執行該處分,並在一個處分期以上、多個處分期之和以下,決定處分期。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受到新的處分的,其處分期為原處分期尚未執行的期限與新處分期限之和。處分期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第十一條:行政機關公務員2人以上共同違法違紀,需要給予處分的,根據各自應當承擔的紀律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違法違紀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隱匿、偽造、銷毀證據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員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從重情節。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處分:
(一)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的;
(二)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
(三)檢舉他人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情況屬實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公務員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並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應當減輕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C. 寫了撤銷處分申請書,處分就會撤銷嗎
要問,處分撤銷申請只代表你本人意願,是否撤銷處分要校方討論通過後決定,如果決定撤銷應該規范發文並書面告知你。處分不可怕,過了處分期申請撤銷也是正大光明的,加上你自己對你自己處分以來的表現還是比較自信,更不用多慮。相反如你所言,萬一輔導員疏忽了你的申請,導致你最終處分未及時撤銷從而影響你專升本就不好了。處分撤銷申請到批准會有一個過程,你關心一下也有助於縮短這個過程。
另外,現在更規范的說法應該是解除處分而不是撤銷,撤銷的意思表述並不準確,當然這還是以你們學校的叫法為准。
D. 解除處分跟撤銷處分有什麼區別
解除處分說明處分期限到了,撤銷處分說明前期作出的處分不正確。前者說明處分的真實性和正確性;後者說明處分的不正確性。
E. 大學處分撤銷後,檔案里會有撤銷記錄嗎
大學嚴重警告處分,只要是撤銷了的,就一定不會計入檔案。
學生在校期間,受到學校處分後,通過自己努力,只要再也沒有重復犯錯。一定時間後,受處分的學生可以向學校提出個人申請,請求撤銷處分。經過學校考察研究決定撤銷該生處分後,學校學生處就會從你的學籍檔案中撤出處分材料。
如果當時沒有申請撤銷處分,畢業前還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撤銷。若是這兩次機會都錯失,處分記錄將隨學籍檔案一起伴隨終生,這樣的話,或多或少會影響個人的政審。而在一般大學院校里,檔案有記過是不能畢業的,或者允許畢業但不發於學位。
(5)處分撤銷就沒有了擴展閱讀: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具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託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人事關系。
高校畢業生到具有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由單位直接接收、管理檔案。到無檔案管理許可權的單位(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業的,可由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提供檔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務。
F. 解除處分和撤銷處分有什麼不同
主要有以下六點不同;
G. 有過處分撤銷了 能專轉本嗎
可以,符合專轉本的報考資格即可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如下:參加考試必須具有專科學歷,在讀和專科畢業的考生才可以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報名及考試,考試分數及其他身份考察通過後可進入本科學校繼續學習。所有工作由中國國家教委授權高校主持。
考試形式:考試科目由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兩大類組成,滿分總分為600分。公共基礎課考兩門,每門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鍾(英語專業的基礎英語考試為150分鍾)。專業課考一門,為3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鍾(藝術設計專業為240分鍾)。
(7)處分撤銷就沒有了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
1、文史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9、體育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10、中醫葯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H. 大學記過處分是沒法撤銷的也就是檔案會一直有記錄
這個給你提個意見,先寫份申請給校方和院方,申請裡面要提到你獲獎的專貢獻,和平時良好的表現。然後屬掏點錢,你要過3關,首先輔導員,輔導員是不會為難你的,但是你要懂得良好與輔導員的關系,最好把輔導員拉到你的戰線上來。當然你也得意思一下。其次是院方,還有校方。最好是請領導吃頓飯,領導不來,你就私地下去他們家,第一次去摸摸領導家的底,帶點東西,討好他家裡人也就討好了領導。千萬要不卑不亢,私底下其實一樣,只要有好處,別人就有惻隱之心。記過最重要的是校方要通過,院里做不了主。所以你的重點是校方,校長那裡過了,其他的就過了。
I. 警告處分沒有一年可以撤銷嗎
任何處分,如果是錯誤的,都應當予以撤銷。如果處分正確的,不管時間長短,都不專得撤銷。
法條屬鏈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1、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撤銷處分決定,重新作出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重新作出決定:
(一)處分所依據的違法違紀事實證據不足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三)作出處分決定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
2、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變更處分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變更處分決定:
(一)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務院決定錯誤的;
(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情節認定有誤的;
(三)處分不當的。
3、第五十一條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該公務員的職務、級別或者工資檔次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調整;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撤銷的,應當恢復該公務員的級別、工資檔次,按照原職務安排相應的職務,並在適當范圍內為其恢復名譽。
被撤銷處分或者被減輕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工資福利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