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違法
Ⅰ 不知情打工制毒犯法嗎
如確實不知道,一般來說不會構成犯罪。接受公安機關調查,如實陳述;如查證屬實你在租房時確無過錯的話,應不會承擔責任;如有過錯,將按相應過錯程度受處罰。如果公安機關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對毒品的性質及危害性是認識的,那麼會根據具體的毒品類型和重量考慮量刑,毒品犯罪最高可達死刑。
Ⅱ 作為化工專業的學生查閱和記錄毒品的製作方法是否是違法行為」
查閱或記錄的資料如果不屬於機密資料,並不違法。違法的是將這些資料付諸應用/散布/的行為及後果。
Ⅲ 警察搗毀制毒窩點後,民眾私自製服漏網之魚違法嗎。
不但不違法,而且還可能被當地的見義勇為基金會獎勵!!!
一、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認定見義勇為的特徵主要有:
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
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做斗爭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3、見義勇為的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4、見義勇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為或者自然災害進行斗爭的行為。
二、民法總則中關於見義勇為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
1、因見義勇為受損害,由加害人負責,沒有加害人的,誰得好處誰補償,這與緊急避險的有關條款中的法律原則一致。這是針對當前我國見義勇為引發糾紛的案例實際,在法律上對見義勇為者賦予一種請求權。
2、條文特別強調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這是對以往相關法律規定的一種突破。「可以」並不是強制性的義務,是任性的規定,是道德上的鼓勵。很多見義勇為者所受的是人身傷害,得了好處的人對見義勇為者酌情進行補償,體現出法律提倡對見義勇為者進行獎勵的道德導向。
3、「可以」還可以理解為,不管見義勇為者受損害的責任是否已被侵權人承擔,只要受益人自願給見義勇為者補償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除有重大過失外,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Ⅳ 舉報毒品違法犯罪國家予以多少獎勵
為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斗爭,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根據辦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經查證屬實國家予以獎勵。
舉報人同時向兩個以上公安機關或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舉報的,由直接破獲案件的公安機關進行獎勵,不重復獎勵。此外,各地可參照獎勵辦法提出的標准,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Ⅳ 提供製毒技術犯法嗎,如果犯法情節嚴重嗎
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
Ⅵ 吸毒販毒一般要判多少年
1、吸毒,雖然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尚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對於吸毒者的處罰治安管理方面的。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此時要會強制進行解毒。
2、販毒,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販毒是根據毒品的品種和數量來定罪量刑的,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拓展資料: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2、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境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境內非法買賣上述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明知他人製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3、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Ⅶ 樓上經常飄來奇奇怪怪的臭味道,懷疑是制毒或是什麼違法作坊,找哪裡
可以報警處理,或者先向社區居委或者村委舉報,由社區居委或者村委進行核實。
Ⅷ 網上下載制毒方法給別人犯法嗎
2008年6月實施的《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自毒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禁止非法傳授*************的製造方法。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現非法傳授**************************製造方法的,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毒品違法犯罪舉報制度,請問正確嗎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毒品違法犯罪舉報制度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九條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對舉報有功人員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禁止非法傳授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製造方法。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現非法傳授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易制毒化學品製造方法的,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9)制毒違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二章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四條
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
飛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以及旅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負責本場所的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範措施,預防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在本場所內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