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紀律處分清單

紀律處分清單

發布時間: 2020-12-10 03:33:23

『壹』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哪些方面開列紀律「負面清單」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類違紀行為開列紀律「負面清單」。新版條例將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規條文,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於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

十八大以來,一些黨委紀委負責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處分,彰顯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這次修訂條例,將上述實踐轉化為制度規定,新增「負面清單」,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1)紀律處分清單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貳』 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哪六例違反行為,負面清單

《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 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在哪兒

紀法分開: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 黨紀嚴於法律
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例如,之前與刑法等重合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內容,不再單獨規定於黨紀中。
專家解讀:中紀委特約監察員、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現行黨紀處分條例2003年12月頒布實施,但隨著形勢發展,已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新需要。最大問題是紀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內容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重復,實際上難以用到,也浪費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極個別情況下還會出現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的情況。
例如,2015年紀委通報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區縣領導因收受禮品被黨紀處分,未進入司法程序,而該地某中學校長因收受家長禮品被處以更嚴的有期徒刑。
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表示,不少違紀案例反映出黨紀滯後於反腐敗形勢,一些黨紀與國法重復,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體現不突出,出現了「沒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象。
此次修訂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從小錯抓起,不讓黨紀嚴於國法淪為空話。
專家表示,條例修訂的精神已經在近期紀委執紀當中有所體現。例如,中紀委對原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通報中,首先提到的就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
高波表示:「通報中通篇都是鮮明的『紀律語言』,是紀委執紀當中紀法分開的明顯信號。新修訂的條例正是把這些實踐成果固定下來。」
劃定紅線:強調追責 明確6類「負面清單」
條例修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有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梳理整合、科學修訂為六類: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分則各章中按照同類相近和從重到輕的原則進行排序。
專家解讀: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介紹,例如濫發津貼等,以前雖有制度約束,但過於零散碎片化,現在制度更加規范,處分體系更完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過去,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嚴肅問責的條款,修改條例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幹部禁止行為的事實范圍進行了調整,內容細化,可操作,不僅告誡黨員幹部哪類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清晰的處罰依據,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鑽。
中央黨校黨史部主任謝春濤說,比如原條例第150條中關於「通姦」「包養情婦(夫)」的提法在新條例中被刪除,范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讓紀律處分的面更寬更嚴。「有些不正當性行為可能只是道德問題,不違法,以前太具體反而容易有遺漏,讓一些人鑽了空子。修改後把軟約束變成硬要求。」
中央黨校教授辛鳴表示,舊條例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什麼都管,但有些問題沒管好。例如,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以前難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帶,此次修訂明確列出,可以「對號入座」,使違紀者不能再心存僥幸。
高波介紹,條例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確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反政治紀律條款,把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要求中。
「過去常說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樣算做到,一些人並不清楚,現在條例中對此明明白白說清楚了,不能再打擦邊球。」高波表示。
十八大以來成果制度化:方向精準 體現從嚴治黨常態化
條例修訂:將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條例明確增加了一些違紀條款,如廉潔紀律方面增加了權權交易、利用權職或職務影響為親屬和身邊人員謀利等;在違反群眾紀律方面新增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侵害群眾民主權益等;在工作紀律方面增加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在違反生活紀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
專家解讀:多位專家指出,十八大召開以來,中央始終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但也時有「反『四風』只是一陣風」「反腐力度過大動搖執政基礎」的雜音,群眾在切實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時,也擔心反腐力度可能減弱。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軍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把黨規和法治一起作為國家法律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一些腐敗問題,必須出台嚴厲舉措,剎住歪風,但禁令並不是一陣風的運動,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長期發揮作用,更嚴約束黨員的黨內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來,查處了不少黨員幹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檔會所、打高爾夫等違反八項規定問題,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紀律處分條例中沒有具體明確的表述。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對超標准、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等相關責任進行處分,一旦違反將依條例嚴格查處,這對黨員的約束力明顯增強。
庄德水表示,新的紀律處分條例讓問責、執紀、監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確了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的要點、標准、尺度、力度。
專家指出,此次修訂的一個重要信號是: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後執紀越嚴。高波表示,十八大以來,黨紀修訂明顯的變化是以問題為導向,針對現實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用制度措施加以解決,按照全覆蓋--從嚴執行--更嚴要求的方向不斷邁進。「從嚴治黨沒有休止符,隨著形勢發展,制度層面上也將不斷完善健全。」高波表示。

『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列了哪些負面清單

第九十五條 農村黨來組織、社自區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中的黨員從事下列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九十四條、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理: (一)黨費、社保基金和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 (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的管理; (五)代征、代繳稅款; (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 (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黨內法規從事黨的紀檢、組織(人事)、宣傳等工作。 第九十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較大的,可以責令其說明來源,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隱瞞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伍』 新修訂的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與舊版有何不同

從新修訂的條例上看,它和之前的條例比起來有三個區別:

區別一:紀法分開

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

區別二:劃定紅線:強調追責,明確6類「負面清單」

條例修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有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梳理整合、科學修訂為六類: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分則各章中按照同類相近和從重到輕的原則進行排序。

區別三:十八大以來成果制度化:方向精準,體現從嚴治黨常態化

條例修訂:將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


(5)紀律處分清單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條例》共142條,與2015年《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對黨員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條例。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專家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

『陸』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哪些特點

從條例上看,它和之前的條例比起來有三個特點:
一是紀法分開:70多項與法律專重合屬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
二是劃定紅線:強調追責,明確6類「負面清單」。條例修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有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梳理整合、科學修訂為六類: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分則各章中按照同類相近和從重到輕的原則進行排序。
三是十八大以來成果制度化:方向精準,體現從嚴治黨常態化。條例修訂:將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

『柒』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列了哪些負面清單

十條負面清單:

1、【關鍵詞】山頭主義

【負面清單】「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背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

2、【關鍵詞】兩面人

【負面清單】「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

3、【關鍵詞】干擾巡視

【負面清單】「干擾巡視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4、【關鍵詞】拉票賄選

【負面清單】「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5、【關鍵詞】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股票

【負面清單】《條例》第九十四條提到: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並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

6、【關鍵詞】違規攬儲

【負面清單】「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吸收存款、推銷金融產品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的」。

7、【關鍵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負面清單】在扶貧領域有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吃拿卡要等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8、【關鍵詞】保護傘

【負面清單】「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

9、【關鍵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負面清單】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

10、【關鍵詞】家風

【負面清單】「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7)紀律處分清單擴展閱讀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的原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四條 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

(三)實事求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准繩,准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

(四)民主集中制。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准。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五)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協傳媒網-負面清單來了,黨員幹部注意這些紅線不能踩!

『捌』 新版黨紀處分條例有哪些重大修改

新版黨紀處分條例相比過去有許多重大的修改,其中的4大變化尤其值得你關注。
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被不少黨建學者稱為「改革開放以來最全、最嚴黨紀」。在十八大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背景下,該條例的修訂意義重大:通過制度的剛性和建設性力量,真正實現讓黨員幹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1、《准則》覆蓋所有中共黨員,普通黨員納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則」的全名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很明顯,主要針對的是黨員領導幹部。此次修訂後,名稱變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所針對的對象覆蓋了全體黨員,也就是說,普通黨員也被納入到了《准則》的覆蓋范圍。將普通黨員納入廉潔從政准則,太有必要。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覆蓋全體黨員幹部,也是向全黨明確了是非榮辱,明確劃定了什麼能做什麼不能,有助於形成自覺自律、不想腐的氛圍。如果普通黨員有一天當上領導,其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也將更加牢固。
2、紀法分開, 與現行法律重合的70多條全部剔除。兩大法規重新修訂後的另一個明顯變化就是:紀法分開。原《條例》的178條中,有70多條與現行法律有重復,有很多違紀的情形已經明顯觸犯了法律底線,新版修訂後將這些全部剔除。
3、突出政治紀律,嚴懲拉幫結派等違反政治規矩行為。對於《條例》來說,突出政治規矩是又一亮點。12日的政治局會議指出,「嚴明黨的紀律,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修訂黨紀處分條例要突出兩個重點,一個是解決「紀」、「法」不分的問題;第二個就是把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突出出來、具體化。
4、樹「高線」劃「底線」, 對生活紀律等6大類開負面清單。對於「底線」,大家這兩年一定不陌生。不管是「老虎」還是「蒼蠅」,他們的落馬與被拍無不都是因為觸犯了底線。修訂後的《條例》將舊版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紀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訂還開列了「負面清單」。也就是說,以後哪些事不能幹,會非常明確標示出來,非常具體。如此一來,那些仍抱有僥幸心理的黨員幹部可要小心了。

『玖』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5類負面清單

修訂後的《條例》將舊版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回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答、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紀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訂還開列了「負面清單」。也就是說,以後哪些事不能幹,會非常明確標示出來,非常具體。如此一來,那些仍抱有僥幸心理的黨員幹部可要小心了。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