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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駕違法嗎

發布時間: 2020-12-09 08:20:56

⑴ 張御史是如何捨身攔駕的

武宗要巡遊宣府,竟然有一臣子敢捨身攔鴛,此人便是張欽。

第一次上奏

從北京前往宣府,居庸關是必經之路。巡關御史張欽是個正直敢言的官吏,他得到武宗要出關巡遊的消息後,決心盡忠職守,捨身攔駕。張欽先上一疏勸諫,疏中道:「臣職巡視邊關,敢一言而死。人言紛紛,謂陛下欲過居庸關巡行宣、大(大同),臣意陛下非事漫遊,必深憤虜賊也。此虜譎詐兇狠,惟可命將御之,不必自與之角。……英宗不聽大臣之言,自出親征,遂有己巳之變。且匹夫尚不肯自輕,陛下以宗廟社稷之身,又無太子親王監國,而輕出遠游,萬一不虞。將如之何?今天下之事,言者寒心。陛下不是之思,而欲長驅觀兵,不謀之朝廷,而獨謀之宮中,不議之眾,而獨斷之一已,使大小臣工莫知所措,恐非保國之計也。」

再上奏摺

奏疏報上後,如石沉大海,毫無反響。這時反倒傳來武宗拒諫、一意孤行的消息。張欽不肯罷休,又提筆寫了第二份奏疏:「臣愚以為乘輿不可出者有三:人心動搖,供億浩繁,一也;遠涉險阻,兩宮懸念,二也;北寇方張,難與之角,三也。臣職居言路,奉詔巡關,分當效死,不敢愛身以負陛下。」張欽的這兩份奏疏,可謂言辭激烈了,列舉了明英宗聽信宦官王振之言,輕易出師,結果兵敗被俘的例子,又指出了武宗不顧國家,聽信奸佞之言,一心游樂的錯誤。可是明武宗對這些忠諍之言,一句也聽不進去,到八月初一那天,他換上便裝,帶著江彬和一些隨從,出了皇宮,直奔昌平而來。

武宗將要出關的急報傳到居庸關,張欽知道勸諫已無濟於事,只好閉關擋駕。

他命令守關的指揮孫璽關閉關門,鎖上後又親自把鑰匙收藏起來。分守居庸關的太監劉嵩聽說武宗到了昌平,便准備前去朝見,張欽勸阻道:「車駕將出關,是我與君今日死生之會也。關不開,車駕不得出,違天子命,當死。關開,車駕得出,天下事不可知。萬一有如『上木』,我與君亦死。寧坐不開關死,死且不朽。」過了不多時,武宗派人來,要召見指揮孫璽,孫璽回答說:「御史在,臣不敢擅離。」武宗不敢召見張欽,又讓人召傳太監劉嵩。劉嵩只好硬著頭皮去找張欽:「吾主上家奴也,敢不赴?」張欽不想讓孫璽、劉嵩和自己一起同擔罪名,於是一手拿著御史的敕印,一手拿著利劍,坐到關門下厲聲說道:「敢言開關者,斬。」

三上奏摺

當天夜裡,張欽又草擬了第三份奏疏:「臣聞天子舉動,所系非小。欲征虜,必先廷議,明詔中外,群臣扈行。今不聞朝旨,又無百官之扈從,錦衣衛之隨侍。此必有人借陛下之名,過關勾虜,圖危社稷,臣萬死不敢奉命。」奏疏尚未送上,武宗又派使者來傳旨開關。張欽拔劍叱道:「此詐也!」把使者嚇得跑了回去,向武宗報告說:「張御史差點殺了我。」武宗又氣又急,卻無可奈何。正在此時,朝臣們趕了來,請武宗回宮。這時候張欽的第三份奏疏也送到了,武宗知道張欽是決計不會開關放行了,只好怏怏而歸。

二十多天後,武宗打聽到張欽前往白羊口,不在居庸關,於是連忙換上青衣小帽,溜出京城,夜晚住在百姓家中,第二天一早,帶著隨從,疾馳出關,一邊跑,一邊不停地打聽,「張御史在不在?」張欽得知武宗出關的消息,連忙趕回居庸關,已經來不及了。想要再上書,武宗卻讓太監守住關門,不許任何人出去。張欽感到無比氣憤,不由得望著關外失聲痛哭。第二年,明武宗從宣府返回京師(北京),經過居庸關時,還竟然得意笑道:「前御史阻我,我今已歸矣。」荒政怠國的武宗的所為,簡直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忠直盡職的御史張欽也無法改變武宗的本性。但是張御史閉關三疏,捨身攔駕的事跡,則為人們廣泛傳播開來。有昏庸荒唐的皇帝,就有盡職剛正的官吏,歷史永遠是這樣的。

⑵ 駕駛機動車行駛在路上被交警攔下把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違法

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攔下肯定得靠邊停車配合工作,不屬於違法行為

⑶ 開車忘帶行駛證被交警抓住會怎樣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即屬於「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即「無證駕駛」。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1分: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交通部門的通常處理方法為:罰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

根據我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⑷ 3年前交警現場攔下我查證件,沒開罰單,什麼字也沒簽,現在才發現說我當時違法了,給掛在駕證上了。咋辦

首先明確告訴你,你可以申請復議。其次,協警協助執法是我國的現狀,在內你委屈時就說協警亂容執法,在你需要時就說協警不作為,這樣的問題是一分為二來看的。我建議,如果你真的錯了,就接受,如果你確實被誣蔑,建議你拿起法律當武器。

⑸ 駕駛機動車在路上被交警攔下把車停在非機動道上違法嗎

遇交警查車要配合,讓你把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是不算違法停車的。

⑹ 運管處有權攔截駕校訓練車輛么,有沒有公安部或者哪裡的具體的條款規定

運輸管理處是交來通委直屬執法單位自,交通委的大部分執法權都在這個單位了,一般運輸管理處是副縣級單位(副局級),有部分地市省紀為運輸管理局為正縣級。

運輸管理處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營運車輛監管,有的地市還負責營運船舶。也就是除了私家車以外的所有車輛都歸運管處管理。

1、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車輛,比如本溪的本鋼、北台、礦場的各種車輛的規范管理。包括年度審驗的行政審批監督檢查等工作。這個每年年底都有錢撈。

2、負責管理發放准駕證。這個平時不少人托關系的。

3、還負責道路超載運輸的處罰,監管。這個沒次出去都不空手的。

4、駕校的規范管理包括駕校老師的培訓考核。這個駕校大家懂得。

5、客運公司的違章監管。這個可以安排很多工作崗位。

6、計程車行業監管,這個大家懂吧,運管處的人平時打車都不花錢,拒載還有亂收費,沒有服務監督卡等等,只要能想到的都可以罰錢。

7、機動車修理行業的監管。這個太強大了。

⑺ 行車中遇交警攔車手勢不正確像劫匪一樣攔車駕駛員是不是可以不停車直行下去

呵呵,不可;交警執法手勢不標准與你違章接受檢查是兩碼事。

⑻ 朱棣攻破南京後,一小官冒險攔駕,問了什麼話從此官至四朝首輔

常言道: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此言不虛,很多歷史上的著名人物就是抓住了稍瞬即逝的機遇,從而成就了名傳千古的偉業。朱棣 發動靖難之役的時候,一個小官就通過自己的聰明才智攔住朱棣的馬說了一句話,從此步步高升,官至首輔,歷任四朝,成了大明王朝赫赫有名的大功臣。

等到明英宗土木堡之變後,楊榮又與於謙一起謀劃了北京城保衛戰。誰知楊榮當年那10個字的建議給自己帶來四朝元老的機遇呢?直到1440年楊榮去世,被追贈光祿大夫、左柱國、太師,謚號文敏,盡享死後哀榮。

⑼ 明代規定以下哪幾種行為處以絞刑(). A.攔駕喊冤 B.撒潑喧鬧 C.上吊自刎 D.沖擊皇帝儀仗罪

正確答案:A、D
明代規定,攔駕喊冤,沖擊皇帝儀仗隊的,處以絞刑。在登聞鼓前上吊自刎,撒潑喧鬧的,要予以查辦,揪出背後的黑手,從重處罰。

⑽ 什麼是攔駕喊冤

攔駕喊冤,是指喊冤者手舉狀紙,跪在皇帝、大臣或官員車駕、轎子所經過的路上攔駕訴冤。這種喊冤形式被稱為「邀車駕」,正式出現是在北齊時期,就是在皇帝外出時,阻攔皇帝的車馬申訴。唐代也保留有「邀車駕」。
元代和明代繼續保留了「邀車駕」制度。到了清朝末代逐步將前代一直延續的「邀車駕」演變為「告御狀」,學名叫「諧闕上訴制度」,也叫「京控」。是對常規司法程序的補充,百姓有冤,原審衙門不理或審斷不公時,進京向皇帝告狀,是最後的申冤機會。清末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就是楊乃武之姐楊淑英兩次京控,告御狀驚動了朝廷,一批正義官員聯名上訴,朝廷下旨,由刑部開棺驗屍,才真相大白,冤案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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