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校車違法
『壹』 私人扣押幼兒園校車及人員是違法嗎
私人扣押幼兒園校車及人員是違法,如果情節嚴重則會觸犯刑律。 有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貳』 c1駕駛證能開校車嗎
c1駕駛證不能開校車。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規定:
第八十二條校車駕駛人應當依法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准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開校車違法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叄』 校車車身廣告違法嗎
你好,有廣告不違法,但沒有校車標識是違法的。
校車的相關規定如下:
定員:校車不得超56人
幼兒校車的最大乘員數不超過45人;小學生校車和中小學生校車的最大乘員數應不超過56人。
其中,幼兒校車每個幼兒的體重按30公斤計算,小學生校車每個學生的體重按48公斤計算,中小學生校車的每個學生的體重按53公斤計算,每個照管人員的體重按68公斤計算,駕駛員的體重按75公斤計算。
外觀:不得設置車外行李架
新國標將校車分為輕型校車和大中型校車,輕型校車車長大於5米且小於等於6米,大中型校車車長大於6米且小於等於12米。
校車車高不得大於3.7米,不得設置車外行李架,架鉸接客車和雙層客車不能作為專用校車使用。專用校車應安裝前、後保險杠。
內飾:不得有凸起毛刺
車內外不得有容易卡住幼兒和小學生手指的孔洞,不應存在可能致人員受傷的凸起、凹陷、尖角等缺陷。校車乘客門處應安裝高、低扶手,扶手上不應存在可能致傷的凸起、毛刺。
乘客區側窗至少下部二分之一應封閉,所有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不小於50%,且不得張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
幼兒專用校車乘客區應採用平地板結構,除輪罩、檢修口蓋等的局部結構凸起外,地板上不得有台階。
乘坐區、過道區和引道區域的地板覆蓋層應防滑、耐磨。
車外頂:安裝校車標志燈
校車應在車外頂部前後各安裝兩個黃色校車標志燈,前標志燈與車頂前部最邊緣的距離應不大於40厘米;後標志燈與車頂後部最邊緣的距離應不大於40厘米。燈具應有一個圓形透明燈罩且繞其垂直軸線360°發光。校車標志燈安裝後不應高出車頂蒙皮上表面20厘米。
車後:粘貼「請停車等候」
校車應在車後圍板外表面、後方車輛接近時可以看到的區域,清晰標示「請停車等候」及「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紅色字樣。
「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字樣應在「請停車等候」字樣的下方;「請停車等候」字樣高度至少應為20厘米。「當停車指示牌伸出時」字樣高度至少為13厘米。
空氣質量:安裝強制通風裝置
如果不能自然通風則應安裝強制通風裝置。車內空氣中的成分應符合規定。
允許採用具有殺菌、消除有害氣體功能的空氣凈化裝置達到空氣質量的要求。
踏步:上車踏板不高於35厘米
在車輛整備質量狀態下,從地面至乘客門的第一級踏步高度應不大於35厘米,其它各級踏步的高度應不大於25厘米。輕型專用校車的一級踏步深度應不小於23厘米,大中型專用校車應不小於30厘米。
座椅:需為非折疊軟座椅
幼兒及學生座椅應前向布置。駕駛員座椅所處的橫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設置幼兒及學生座椅。幼兒及學生座椅在車輛橫向上最多採用「2+3」布置。
幼兒及學生座椅不應是折疊座椅,每個幼兒及學生座椅應帶有靠背,靠背寬不應小於座墊寬度。幼兒及學生座椅應軟化。
單人幼兒及學生座椅的座墊寬度應不小於38厘米。若為長條幼兒及學生座椅,應符合每人坐墊寬至少33厘米,坐墊深至少30厘米,坐墊高大於22厘米,靠背厚度至少4厘米。
座間距:起碼50厘米寬
《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准》要求,幼兒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50厘米,小學生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55厘米,中小學生校車座椅的座間距應不小於65厘米,照管人員的座間距應不小於65厘米。
應急出口:左右至少各一個
專用校車應只有一個乘客門並位於右側前後輪之間。為方便撤離和車外救助,車輛的左側、右側應至少各有一個出口。乘客區的前半部和後半部應至少各設一個出口。後圍應至少有一個出口。出口包括應急門、應急窗和頂部撤離艙口。大中型校車還應裝有頂部撤離艙口。
照明:應配兩條照明線路
車內照明應覆蓋全部乘客區、車組人員區。
至少應有兩條內部照明線路,當一條線路出故障時不應影響另一條線路的照明。
行駛記錄儀:具備衛星定位功能
新國標要求,校車應安裝具有衛星定位功能的行駛記錄儀;行駛記錄儀的顯示部分應易於觀察,數據介面應便於移動存儲介質的插拔。
校車應安裝車內和車外錄像監控系統,應有倒車語音提示系統。
安保:配滅火器和急救箱
乘員艙內應配備滅火器,應保證至少一個照管人員座椅附近和駕駛員座椅附近各有一隻至少2公斤重的乾粉滅火器。
校車內應設計至少一個急救箱的安裝位置和安裝支架。急救箱安裝位置處應清晰標示「急救箱」或國際通用符號。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肆』 私人承包校車虧損跟學校所要經濟補嘗違法嗎
不知道您承包的是哪種校車,是旅遊大巴這種接送學生的非專業校車,還是那種長頭的大鼻回子校車:
如果是專業答校車的話,掛靠了也沒用,因為那種車的座位太小,只能孩子坐,而且國家貌似有規定的是專車專用,在教育局都有備案的。
如果是非專業校車,也就是大巴車這種的話,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在操作上,你得一開始就掛靠在旅遊公司下面,然後公司出面承包學校的校車營運,這樣就不用寒暑假的時候再跑來跑去弄掛靠這個事情,
另外要提醒的是,貌似國家對營運客車有這種規定,就是私人的話不讓跑營運,怕出事之後找不到負責人,所以不管是專業校車還是大巴車,都得掛靠完了之後才能上路。
手打不容易,請採納。
『伍』 攔截校車不讓通行犯法嗎
無故攔截校車不讓通行,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4條之規版定,涉權嫌非法攔截車輛,依法要承擔治安行政責任。
對於造成的損失,也應給予賠償。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陸』 正規校車拉老師不超員,違法嗎
您好,這個問題要分開看,如果在校車運營過程中私自拉老師屬於違法行版為,因為校車管理條例規定權,校車在運營過程中至允許駕駛員和照管員在車上,其他人不允許乘車(交警也不允許);如果校車不在運營時間內,經過協商,學校需要用校車,可以拉老師,但不允許開啟行車警示燈。
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柒』 校車在行駛中讓學生撿垃圾違法嗎
校車在行駛的途中讓學生撿地上的東西,如果是涉及到危險的話,那是不可以的,違反,如果是大家去遊玩那就可以。
『捌』 有了那麼違章不能開校車了
有違章去必處理,交完發款就行了,認後注意開車,不要忙,以免出事,尤其足校車,都是祖國的花朵,切記慢行,為了每個家庭的幸福。
『玖』 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在開客運車輛時超速未達百分之二十算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嗎
不算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拾』 校車違章被電子警察拍到拿他人照扣分可以嗎
不能的,校車屬於特殊車輛,需要專門的駕駛證才可以駕駛,對於校車違章自然也只能是備注有特殊標記的校車駕駛證才能處理交通違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
第八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核查,確認申請人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准許駕駛校車及相應車型,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