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違規致
㈠ 如果醫生告訴病人真實病情,導致病人病情加重會怎麼樣,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每個醫生都會有培訓,得知重病因該告訴家屬而不是親口告訴病人,你可以看看法律法規在網上查
㈡ 求醫生言情文,類似像柏林石匠的寫給醫生的日記這種文,還有像地黃飲子的致遙遠的你類似的。。謝謝了~~~
《ICU48小時》這本專業性挺強的,情感戲偏少。
㈢ 醫生診斷錯誤致人死亡,怎樣維權
首先,需要確定醫院在治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
其次,如果能夠確定醫院版存在過錯,則按照最高法權院法律規定,醫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醫院是否存在過錯,可以通過到當地衛生部門控告的方式解決,也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申請人民法院委託醫學會進行鑒定。
再次,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的撫養費等
㈣ 浙江醫生違規致5人染艾滋案如何宣判
此前備受社會關注的「浙江省中醫院一醫生違規操作,致5名患者感染艾滋病」一事近日有最新進展。相關刑事判決書顯示,涉事醫生在操作過程中嚴重違反「一人一管一拋棄」的職業規定,致使5人感染了HIV病毒(其中兩人已懷孕)。
對此,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12日判決涉事醫生犯醫療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鑒於趙金方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悔罪,可予從輕處罰,對辯護人所提的相應意見予以採納。但辯護人以趙金方主觀上系出於僥幸為由要求從輕的意見,審理認為,正因為醫療事故罪主觀方面系由過失構成,刑法規定了相對輕緩的刑罰,再以過失為由要求從輕處罰顯然於法無據,故不予支持。
據此,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12日一審判處被告人趙金方犯醫療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來源:北青網
㈤ 當一個醫生的不作為導致病患死亡是屬醫療事故嗎
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舉證倒置,如果家屬能夠舉證證明,病歷不符合客觀事實那就好辦了。版關鍵是那個權病歷的處理。病歷時間不對,是家屬的臆測,還是確實是客觀事實,是事實的話,怎樣去證明,這是難點。直接起訴,然後請求法院委託司法鑒定
㈥ 私人診所醫生輸液致人死亡要負刑事責任嗎
不管在哪出於醫療疏忽原因致人死亡都要負刑事責任 如果是非可預見性原因 須做鑒定 根據鑒定結果確定責任
㈦ 對醫生和護士的致辭
內容僅供參考,靈活修改, 春華春光春常在,春景春季春意濃。萬紫千紅雖是春,白衣聖潔更浪漫。
今天,我們全院的護理天使們濟濟一堂,慶祝自己的節日—五·一二國際護士節。作為一個每天都和護士打交道的臨床醫生、學科帶頭人,深感榮幸,能向各位天使致辭,更是榮幸之至。請允許我向你們說一聲:辛苦了,天使們!並接受我真誠的祝福:節日快樂,天使們!
在今天這個特別的日子,我要把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因為我的工作離不開你的協助;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因為你的協助使我越來越相信自己!
多年的臨床實踐使我深深體會到護理工作的重要,護理配合的重要,護士崗位的重要,護士職責的重大!不是有句話說:「醫生動動嘴,護士跑斷腿」,雖然有些誇張,有些偏激,有些偏頗,但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護士工作的勞累與辛苦,緊張與繁忙,繁瑣與無奈!
你看病人來了,是她們第一個接待,噓寒問暖,察眼觀色,量體溫、數脈搏、計呼吸、測血壓,將生命體征的指標提供給醫生,作為診斷、治療和搶救的依據。一邊溫言細語為病人和家屬做入院介紹,一邊一絲不苟配合醫生做治療操作,一邊精心護理,一邊耐心詢問,病人轉危為安,她們功不可沒。
護理工作也是一項偉大的事業,一個專門的學科,一門精深的學問,不只是發發葯,打打針就能完成的。就以婦產科為例來說,要做好護理工作,就要了解婦女一生的生理特點,針對不同的年齡段,不同的病種(如青春期衛生、圍絕經期心理、產前產後宣教、計劃生育、新生兒喂養及護理指導等),制定出不同的護理措施。瑣碎而繁復,平凡而偉大。但她們看著產婦一個人進院,一家人出院,又有些許成就感。
正因為護士工作的不可或缺,所以,我贊美護士!寒冷的冬季,是她們把溫暖送給病人;炎熱的夏天,是她們把清風送給病人;明媚的春天,是她們把關愛送給病人;豐收的秋季,是她們把希望送給病人!
她們是春日的月季,「人道花無十日紅,此花無日不春風」,她們的微笑之花開在四季。她們是秋日的菊花,「寧可抱香枝頭老,不隨黃葉食秋風」,她們執著的敬業精神無可厚非。
在這里,我要借用《女子世界》主編丁聰的詩句來贊美我們的天使,不過我略做了篡改,感覺更貼切:護士是花,嬌嬌美美,裊裊婷婷;護士是果,沉沉甸甸,厚厚實實;護士是春,溫溫馨馨,柔柔美美;護士是秋,高高潔潔,明明亮亮!
天使們:行行出狀元,條條道路通羅馬。月亮落下了,太陽會升起,只要你是一片天空,一定會升起一片燦爛,到達成功的彼岸!
最後,祝全院的護理天使們節日快樂!青春靚麗!積極向上!健康平和!
㈧ 醫生給幼兒小腳趾手術失誤致截肢,醫生該承擔什麼責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難免會經歷一些磕磕碰碰,因為人不是鐵打的,人也會有受傷的時候,所以說在這個時候就需要去看一些醫生。然而醫生在我們的心中也是非常高尚的,他們是我們生命的挽救者,把我們的人身安全交給他們,我們也放心。但是有一些醫生在做手術的時候卻不是那麼的細心,造成了很嚴重的後果。但凡他們出現了失誤,他們就應該承擔自己應該負的責任。醫生給幼兒小腳趾手術失誤導致截肢,這是一個非常慘痛的教訓。在這位醫生的眼中,可能只是一個手術失誤,但是對於這個孩子來說,影響他的可能是一生,所以說這位醫生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麼這位醫生應該承擔一些什麼責任呢?
㈨ 農村個體診所的醫生打針致人死亡的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由於你說的模糊,這個問題分兩種結果:1、他沒有行醫資格,涉嫌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直接追究刑事責任。2、有行醫資格證,涉嫌醫療事故,追究刑事責任。
㈩ 醫生導致病人葯物過量該負什麼法律
醫生過失導致,屬於醫療事故,應承擔賠償責任。關鍵在於如何確認是由「醫生過失導致」,需要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