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錄音算違法嗎
⑴ 派出所調解現場偷偷錄音算違法嗎
派出所的調解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不違法。但前提是錄音過程連續且完整無缺,無刪改痕跡。
調解中獲得的信息,不能在事後作為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不論調解是否達成了協議。但是錄音可以證明調解協議的自願性以及合法性等 。
⑵ 從派出所審訊室偷偷錄音犯法嗎
只要你不給派出所幹警發現,你就不犯法,以後也許可用作證據,審訊室派出所自已也應該有全程錄象錄音的,你自己錄給他們發現了,說你犯什麼法就犯什麼法,誰叫你載在別人手裡的,
⑶ 當事把在派出所調解的錄音發到微信群上屬於為法行為嗎
不屬於個人隱私,沒有啥保密的事項,而且對別人有教育,不是違法的行為。
⑷ 被派出所,我沒錄音,可派出所民警非要說我錄音,並奪走我的手機,這樣違法嗎
你沒錄音的話,那給他們看看證明自己一下又能怎麼樣?越是不給,他們就越是懷疑。
⑸ 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做筆錄態度不好,我錄音了這個犯法嗎如果我投訴派出所的人這個可以作為證據嗎
你的錄音行為不犯法
但是你所採集的錄音只能作為參考
除非你在錄音之前和派出所內人員容核對身份信息並且聲明一下內容都有錄音
不然隱蔽錄音錄像都不作為合法證據的
話說換位思考一下 如果你是派出所的警員
你因辦案需要 在對嫌疑人或者相關人員做筆錄的時候
也不可能處處做到彬彬有禮的
所以得過且過吧
不要太較真
如果警員在處理案情的時候太有禮貌 那麼我相信 破案率自然不高
那麼你所在的社區自然更加的危險
你說是么?
考慮問題要相對的來看
專業人士為你手打
請採納
⑹ 當事人把在派出所調解時的錄音發到微信群上是屬於為法行為嗎
派出所的調解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不違法。但前提是錄音過程連續且完整無缺,無刪改回痕跡。調解中獲得答的信息,不能在事後作為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不論調解是否達成了協議。但是錄音可以證明調解協議的自願性以及合法性等 。
⑺ 在派出所接受警察的詢問時,有權拍照 錄像 錄音嗎 另外,被派出所民警扣下手機,這是他們權力嗎
在派出所內未經允許是不可以拍照、錄音錄像的,以防竊取國家機密,專民警是有權扣押你的物品屬的,包括手機,以排查涉案嫌疑。
通常也認為,警察的拍攝,是為了保留證據。他們回去之後,可以慢慢回放和分析。但是,不用上警校也應該知道,合法取證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即便是犯罪嫌疑人,也要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收集的證據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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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傳統的方式,警察訊問之後,需要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認可。就算當事人說過了,他也可以拒絕簽字,因為他有修正自己的表達的權利。
此外,他還有沉默的權利。如果是錄音,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法庭才會認可,更不用說當事人明確拒絕的情況。
顯然,錄像也在此之列。根據經典的法律解釋,未經同意的取證,同樣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權。
在影像學的研究中,拍與被拍就是一種權力關系。警察本身已經被充分賦權,濫用警權的行為時有發生,如果再隨心所欲地徵用影像權,那就等於再疊加一重權力。相應地,媒體和民眾有理由依靠影像的力量,對公權力使用者進行監督。眾所周知,作為公職人員,官員和警察的肖像權和名譽權都應該為輿論監督讓步。
⑻ 公安局做筆錄是否可以錄音
公安局做筆錄可以錄音。
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回疑人、或目擊證人答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
根據《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
第二條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是指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記錄的同時,利用錄音錄像設備對訊問過程進行全程音視頻同步記錄。
因此目前,公安機關在製作筆錄時,符合法定情節的,均會採取錄音錄像方式,但是不允許被詢問人攜帶手機及其他錄音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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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做筆錄流程:
1、派出所工作人員會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和記錄人姓名等信息,然後會詢問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一系列問題,對其進行身份驗證。
2、詢問人員會詢問事件內容,一般都是採取問答的形式,對於詢問人員的問題,被詢問人只需如實回答就好。在被詢問人回答的同時,記錄人員會將被詢問人提供的回答詳細的記錄下來。
3、在整個訊問過程結束後,記錄人員會將記錄內容與被詢問人核對,在被詢問人確定沒有出入之後,由被詢問人在記錄簿上寫上「以上記錄我已經看過,沒有出入」字樣。
4、最後,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