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唱違法嘛
Ⅰ KTV收費陪唱違法嗎
KTV收費陪唱不違法的行為,但是KTV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則屬於違法的行為。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1)陪唱違法嘛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一)照明設施、包廂、包間的設置以及門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二)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
(四)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或者未對進入營業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配備保安人員的。
Ⅱ 陪唱歌陪喝酒後出去開房算違法嗎
ktv陪酒違法。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娛樂場所應當與從業人員簽訂文明專服務責任書,並建立從屬業人員名簿;從業人員名簿應當包括從業人員的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內容。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誌,記載營業期間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營業日誌不得刪改,並應當留存60日備查。
(2)陪唱違法嘛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應當提交投資人員、擬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負責人沒有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書面聲明。申請人應當對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Ⅲ ktv的陪唱犯法嗎
按目前法律來講,陪唱是不犯法的
Ⅳ ktv陪酒的違法嗎
ktv陪酒違法。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1、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3、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4、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5、賭博;
6、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7、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4)陪唱違法嘛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或者在娛樂場所內從業:
1、曾犯有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賭博罪,洗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強制戒毒的;
4、因賣淫、嫖娼曾被處以行政拘留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Ⅳ 你好 我去KTV找陪唱 被派出所抓到 他通知了我的老婆 這算違法嗎
如果沒有其他行為的話,單純地找陪唱,屬於合法的經營范圍之內的服務,不屬於違法的。
Ⅵ 我國法律法規對夜總會中的有償陪侍的客人如何處理
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
根據《娛樂專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屬第四項規定: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三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6)陪唱違法嘛擴展閱讀:
有償陪侍主要是指通過對「情感」、「旅遊」等進行「陪護」和「陪伴」來換取報酬的行為。在中國的營業性質娛樂場所中,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都屬違法行為。
夜總會,泛指各類夜生活娛樂場所。世界各地的夜總會,性質及定義皆不盡相同;於夜總會內進行的主要活動也有相異之處,但大致上都與舞蹈有關,而客人大都屬成年人並會喝酒。一些地區的夜總會,設有舞池、樂隊或DJ,提供歌舞表演。還有一些舉辦聚會,團體活動也在這里。
Ⅶ 在歌廳陪唱歌是不是違法
在歌廳陪唱歌來屬於違法的行為,娛樂源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進行有償陪侍活動。
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7)陪唱違法嘛擴展閱讀: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懸掛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嫖娼等內容的警示標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志。標志應當註明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
第三十一條 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巡查制度,發現娛樂場所內有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公安部門、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