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盤查違規
『壹』 警察執行盤查的時候嫌疑人不配合可以怎麼處理
治安拘留,警察在執勤盤查過程中,嫌疑人必須予以配合。
根據我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1)警察盤查違規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居民身份證法》,警察在下列情況可以要求出示身份證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貳』 人民警察如何正確行使盤查權
人民警察正確行使盤查權如下:
法律規定盤查的條件有四項:
第一,執法活動的主體必須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其它任何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公民都無權行使這個權力。
第二,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只有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執行公務時才能行使這個權力。
第三,執法活動的主體在盤查時應當出示相應證件,表明身份,這是必經的法律程序。
第四,被盤查對象必須是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其對象不能任意擴大。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
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叄』 人民警察盤查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盤查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肆』 我被警察盤查了
不會。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因……查驗……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可能是查驗流動人口,或者是排除犯罪嫌疑人等等。
『伍』 在路上被警察盤查,是真的警察。
我從警2年沒見過這樣的警察,您是在寫小說嗎?
『陸』 人民警察盤查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內物品有可容能是贓物的。
『柒』 我在路上碰到警察盤查,是真的警察。
這是審訊的方法之一,詐。看你要有些可疑,就說知道你犯事了,你自己說出來就算自首等等
『捌』 人民警察盤查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人民警察盤查的法律依據根據《警察法》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8)警察盤查違規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盤查的條件有四項:
第一,執法活動的主體必須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其它任何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公民都無權行使這個權力。
第二,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只有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執行公務時才能行使這個權力。
第三,執法活動的主體在盤查時應當出示相應證件,表明身份,這是必經的法律程序。
第四,被盤查對象必須是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其對象不能任意擴大。
以上四項是法律規定的盤查執法活動必備的完整要件,缺一不可,執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玖』 我在路上碰到警察盤查,是真的警察。
問你與游戲來相關的問題是想源確認手機是否是屬於你的。至於復制你的手機內容,可能性不大,1.在場人數這么多。2.復制你手機所有信息,現在智能手機對手機的隱藏都有所保護。3.復制你手機的信息價值在哪裡。綜上所述,手機信息被賦值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