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違章
① 女輔警「有償」消違章收20萬是怎麼回事
王某原系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違法辦工作人員,負責辦理車輛交通違法處罰等工作。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某利用其職務便利,夥同詹某某從事有償為他人消除車輛違章扣分事宜,其個人收受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54334.53元。
除此之外,王某又與「車托」王某某約定,由王某對王某某提供的違章車輛記分事項違規予以消除,王某某按照消分數量向王某支付好處費。
經查,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王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累計收取王某某給予的好處費總計人民幣54681元。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王某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並留置,接受調查期間如實供述了其上述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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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事件——雲南女輔警靠「消分」斂財66萬多元:
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間,協警鄭雲瑞利用協助民警在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對違法車輛進行處理,對陳某祥(另案處理)提供的社會違章車輛記錄進行銷分處理,先後多次收受陳某祥的行賄款666297元。
據了解,鄭雲瑞最先在巫家壩機場附近做地鐵保通員,地鐵修好後,被安排到民航保安公司,隨後被安排到雲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交警支隊執法辦,專門負責處理社會違章車輛。根據工作需要,鄭雲瑞有權處理扣6分以下違章車輛。在處理違章記錄時,她用交警的數字證書進入正式交警隊六合一平台,對扣6分以下的違章車輛,她可以辦到只交罰款,不用扣分。
陳某祥專門是負責搜集社會違章車輛信息,陳某祥與鄭雲瑞結識後,兩人達成共識,每處理一條,陳某祥需要向鄭雲瑞交20元好處費,陳某祥每次搜集到違章車輛信息後,用微信將違章信息發給鄭雲瑞進行處理。每次處理後,陳某祥都會及時將好處費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轉賬給鄭雲瑞。
處理一短時間後,鄭雲瑞覺得處理的價格低了,就提高到每處理一條收30元的好處費。陳某祥也同意了,對於陳某祥向車主收取多少好處費,鄭雲瑞就不太知情了。就這樣,陳某祥和鄭雲瑞兩人里應外合,在1年9個月時間里,鄭雲瑞先後多次收受陳某祥好處費共計666297元。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鄭雲瑞利用處理違章車輛職務便利,收受陳某祥賄賂款共計666297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② 我駕駛的摩托車在同向三條機動車道的中間車道行駛違章了是怎麼回事左右沒有車輛
摩托車只能靠最右側車道行駛
③ 陳某未經批准在自家牆外搭建臨時建築,市規劃局知道該情況後,責令陳某限期拆除違章建築,陳某拒不執行。
1\責令陳某限期拆除違章建築,陳某拒不執行。中間有沒有做出強制拆除的時間啊?
2、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有沒有到底的街道辦人在?
3、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