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違規
法官替原告寫起訴書是違反規定的;判決書以當事人收到判決之日起作為生效日期起算點,判決書生效15日內不提交上訴狀就沒有權利上訴了。
Ⅱ 被告和原告的律師是同一個律師事務所是違規 法律依據是什麼
不違反規定,同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分別代理原告被告的案件是法律允許的。律師獨立行使代理行為,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不影響其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是完全可以的。
Ⅲ 查實原告沒有支付訴訟費,地區法院違規立案,執行庭會撤銷執行嗎
原告上訴不交上訴費,原告申請高級法院再審也不交費。
Ⅳ 法院違規開庭原告可以不出庭嗎
什麼叫違規開庭?來是沒有自給足舉證期限或者是違背了什麼其他的法定程序嗎?沒說清楚。不過如果作為原告收到了法院傳票就應該按時到庭。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話,法院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裁定按原告自動撤訴處理。建議按時出庭,如果程序有錯誤,可以屆時向法院反映。如果法院不予理會,而判決的話,可以上訴。前提是法院確實違反了法律程序,到時上級法院會裁定發回重審的。
Ⅳ 被告和原告的律師是同一個律師事務所是違規 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律師只能接受一方當事人問題,否則是違反律師法的相專關規定的。
相關法律屬條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的;
Ⅵ 原告有委託人,開庭後,法官打電話給原告,算不算違反法律法規
不算,法官有權利打電話給原被告,除非法官的電話里說了違規的話
Ⅶ 被生缺席,原告的主要證據違規違法怎麼辦
這都是什麼和什麼呀,被告缺席是被告樂意缺席,,都被告了還敢缺席讓原告隨便告,原告的主要證據違法沒人辯駁就是合法,被告該知道一旦被一審法庭採信了,就只能在上訴期內上訴到中級法院
Ⅷ 審判長的妻子和原告是同一個單位,我事後才知道的,這樣是違規嗎
審判長的妻子和原告是同一個單位我事後才知道的這樣違規嗎 審判長的妻子和原告還是同一個國家的同樣道理 這不違規 你懷疑判決不服可以上訴
Ⅸ 法院公告是法院與原告共同發布這明顯違法!此公吿還有法律效力嗎
什麼叫做 原告發布? 就是原告在自己朋友圈轉發還是怎麼樣?
法院公告的的目的回,就是廣答而告之,希望被告看到公告。就是說,公告貼到電線桿上都行,希望被告能看到,到庭參加訴訟,逾期不來的,就算是被告主動放棄權利,這對被告很不利。
所以法院廣而告之,希望被告能看到。一般原告懶得理,最好被告別來,我自己一個人開庭。
對於你說的效力性問題,應該不屬於無效,也不違規。這就是原告傻而已。
Ⅹ 法院延期審判沒有告知原告是不是違規
嚴重違規了,去法院信訪室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