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加工廠
㈠ 沒有營業執照的加工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沒有營業執照的加工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無照經營。
第三條對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許可審批的涉及人體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的經營活動,許可審批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許可審批。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須憑許可審批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核發營業執照。
(1)違規加工廠擴展閱讀:
解決辦法上報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四條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四)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五)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行為,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葯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
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五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其管轄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
第六條對於已經取得營業執照,但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經取得的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未依法重新辦理許可審批手續;
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七條許可審批部門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依法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在吊銷、撤銷許可證;
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後5個工作日內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實行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對於下崗失業人員或者經營條件、經營范圍、經營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手續,合法經營。
第九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取締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無照經營行為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無照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與無照經營行為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資料;
(五)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
(六)查封有證據表明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場所。
第十四條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審批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發營業執照、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吊銷營業執照、撤銷注冊登記、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或者發現無照經營行為不予查處,
或者支持、包庇、縱容無照經營行為,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㈡ 一個嚴重違規的加工廠,特別是排出的廢氣污水,嚴重影響周邊村民長達十幾年,在投訴無門忍無可忍的情況下
在投訴無門忍無可忍的情況下,砸了他的辦公室電閘屋頂,屬於違法行為,要根據損害財產的大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不能莽撞,工廠違法可以通過法律起訴他,要求他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
㈢ 小型加工廠沒有證件犯法嗎
沒有營業執照等證件,卻開展經營活動是違法行為。
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
需要先辦好工商營業執照,
才能開門營業,
否則,就是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
如果無照經營行為被工商部門發現,
輕則口頭或者書面通知停止無照經營行為,
辦理好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重則將會被立案處罰。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㈣ 2012年4月,央視曝光了餘杭多家蜜餞加工廠的製作過程違規嚴重,生產環境骯臟不堪、工人隨意添加添加劑、
小題1:A 小題2:B 小題3:D 小題4:A ㈤ 在住房裡做加工廠,屬於違法嗎 打電話給電視台啊,讓他們出記者帶執法人員去調查啊,他們一去不什麼都明白了嗎 ㈥ 違法加工被工商罰款不交會不會被拘留加工廠也不要了了 如果正經做出了處罰決定,在你收到處罰決定的15日內沒有繳納罰沒款,是不會有任何反應,因為你有一個3個月的復議、訴訟期,過了這個期限,會有一次催告,如果催告後還沒有交,那麼會送法院強制執行。一般來說,如果是公司,公司賬面沒錢,法院執行不回來就算了。如果是個人可就沒譜了,個人財產怎麼也比這點罰款多吧。另外,逾期繳納罰沒款有每日3%的罰沒款,就是說每過一個個月就會翻倍。如果真正追開始繳的話,應該是過了半年左右了,你自己算吧。 ㈦ 私自開設電子加工廠算是違法營業嗎 應該屬於違法經營,從事電子行業的加工屬於應該報批的行業,應該按照規定進行審批的,未經審批即投入生產,應該屬於違法的。建議補辦相應的手續。 ㈧ 車床加工廠不符合規定違法行為有哪幾種 具體的違法行為可能有以下幾種,首先建設工廠又沒經過規劃局審批、工廠又沒在市場監督局(工商)注冊依法納稅等、還有環保排污噪音這些有沒通過審批。 ㈨ 泉港區和諧鞋面加工廠有什麼違法違規行為
如果存在違規違法行為,可以直接打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㈩ 住宅樓設加工廠違法嗎 按照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在住宅區開設營業性的門市或加工企業,在不擾民且徵得全體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後,方可開設;若未經同意,業主方有權要求開設加工廠方停止擾民並賠償損失。物業管理由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管理。 熱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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