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違法裁員
⑴ 恆大擴張新能源&地產業務 先裁員後擴張!寓意何為
對於目前來說,疫情對於各行各業都造成了不小的沖擊。而近日有消息稱,恆大集團於昨日正式啟動全國招聘,宣布面向全社會招聘3萬名新能源汽車以及地產人才。
結合當前情況來看,恆大集團重啟新能源汽車的業務並大力扶持,與此前的情況相悖。著實引發大眾的思考,先裁員後誇張,這樣寓意何為?
依我個人觀點,如果說一個企業想要大規模重新洗牌來應對當前疫情危機以及在這個階段完成全新的戰略布局無可厚非,任意一家企業的高管們都會這么做的,但目前國能汽車相關事宜還並未得到有效處理,我們也將持續關注,對此作為汽車行業相關人員的讀者,有怎樣的見解,歡迎下方留言。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⑵ 恆大公司裁員2014年
裁員是很正常的 每年都有 動不動就是要員工緊張 習慣就好 除非是高層 一般都是干個幾年就會出來的 再干沒有多大上升的平台的
⑶ 恆大地產變相裁員知多少你是嗎留下你的足跡,打倒黑心商人!
真的是這樣嗎?我就是恆大的一名普通員工,根本沒有在裁員啊,據我所知有的地區公司還在進人,請不要亂說啊
⑷ 恆大地產又裁員了嗎
沒有的事,為了更好的發展才這樣做的。
⑸ 馬上過年啊!快領獎金了,恆大說要裁員...人都乾的好好的怎麼說裁就裁了呢裁員可以最起碼也得補償啊!
這個員工沒有過失並且合同未到期,公司也不面臨經濟困難的話,是沒有理由解除合同的。你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合同期限要求下列賠償,如果不答應賠償,你們就不同意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強制解除,你就去社保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好了。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⑹ 你好,,我是一名恆大地產屬下 力拓土石方公司的員工,因公司換領導,新領導排除異己,將我裁員,我是2007
要賠償!保險公司也應該賠一部分失業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