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規處分
① 紀委書記書記是干什麼的啊公安局紀委書記是專門干什麼的,只能夠管理公安系統嗎可以管理其他的單位嗎
不可以
紀委是專門負責監督黨內人員紀律的。
② 領導雙開 什麼么意思
領導雙開是指對該領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是對黨員的紀律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條規定,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以下幾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銷黨內職務
(4)留黨察看
(5)開除黨籍
(2)雙規處分擴展閱讀
對共產黨員中的腐敗分子查處通常用雙規。被雙規的官員通常被從家或辦公室帶走,或在參加會議時被限制人身自由。雖然是說在規定的時間,但是並沒有明確的時間。通常規定的地點是賓館等地。被雙規人士未清楚說明事件前不能離開。
雙規適用的范圍涵蓋兩個方面:
一是使用「雙規」的機關。根據中紀委作出的相關政策解釋,有權使用「雙規」的機關只能是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部門。
二是「雙規」適用的對象。針對這一問題中紀委在不同時期作出過不同內容的數次解釋。最初的規定是可以適用所有涉及違紀案件的當事人(包括非黨員),後來中紀委對「雙規」適用范圍的要求也日益嚴格。
規定是只能適用黨員,同時還特別要求被採取「雙規」的黨員必須立案。也就是說「雙規」只適用於違紀且需要立案查處的黨員。
參考資料
網路--雙開
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網路--雙規
③ 雙開和雙規有什麼區別
雙開和雙規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兩者嚴重程度不同
雙規,就是按紀檢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屬於辦案的措施;雙開,就是問題查清了,依照法紀開除公職和黨籍,屬於處理結果。
雙開是處理結果,顯然比屬於辦案措施的雙規嚴重。
2、兩者所指意義不同
雙規:特指對犯了錯誤的幹部在規定地點、規定時間必須交代問題的一種政策。最早見於1990年12月9日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1997年5月9日廢止),條例中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
雙開:雙開是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是對黨員的紀律處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條規定了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3、雙規是調查過程,雙開是處理結果。雙規是調查措施,其實也是保護措施。如果確定被雙規者有過失,那麼就有可能做出雙開的處理決定。
(3)雙規處分擴展閱讀:
「雙規」既是一種調查措施,也是一種保護措施,避免被調查對象再犯錯誤,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 採取「兩規」是非常嚴肅慎重的事情。紀檢監察機關不會也不能夠隨意對調查對象採取「兩規」措施,只能對已掌握一些違紀事實及證據,具備給予紀律處分的涉嫌違紀黨員或行政監察對象使用;
只是限制適用階段,只能在案件調查階段使用;也是限制使用主體,只有一定級別的紀檢監察機關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時限,從沒有統一規定到從嚴掌握,並在申請使用時報批具體時限;五是限制使用地點,從無硬性要求到有具體規定。
雙規-就是按紀檢部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屬於辦案的措施。
雙開-就是問題查清了,依照法紀開除公職和黨籍。屬於處理結果。
綜上可以得出結論,雙開是處理結果,顯然比屬於辦案措施的雙規嚴重。
④ 公務員雙規期間工資待遇有沒有相關文件呢,立案之後直判刑期間呢
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
《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監察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建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人事局、監察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幹部(人事)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監察局,監察部各派駐監察局、監察專員辦公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五)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工資待遇。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六)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後的處分相應確定工資待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被多減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退休後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退休費待遇處理
(一)公務員退休後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政紀責任的,恢復退休費待遇,減發的退休費予以補發。
(二)公務員退休後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退休費待遇。
(三)公務員退休後被行政拘留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期滿後,按2%降低基本退休費。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不受原處罰的影響。
(四)公務員退休後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期滿後,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降低一個職務層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降低後職務層次的標准執行。
(五)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六)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七)公務員退休後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且不追究政紀責任的,從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的次月起恢復退休費待遇。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期間,被停發的退休費由單位補發。
(八)公務員退休後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但被追究政紀責任的,根據應給予的處分相應確定退休費待遇,從審查結論作出的次月起執行。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作出審查結論期間,被多減發的退休費由單位補發。
三、其他有關規定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照本通知執行。
(二)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負責解釋。
⑤ 被雙規人出來後會受到什麼處分
被雙規人出來後會一般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嚴重就移送司法機關。
雙規又可稱為「兩規」、「兩指」,是中共紀檢(紀律檢查)機關和政府行政監察機關所採取的一種特殊調查手段。「雙規」一詞出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是中國共產黨在進行紀律檢查方面調查的一個措施,是指共產黨黨員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前的黨內調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種隔離審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調查人拖延時間、逃避調查,甚至串供、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