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拆遷
Ⅰ 違章建築要強拆怎麼辦
第一,分析違章建築的建蓋原因。
第二,分析拆遷方拆違的動機。
第三,找出有利的法律依據,啟動合法的維權程序。
第四,做到維權有據,進退有理。
Ⅱ 現在要拆遷了說是違章建築,該怎麼辦
確定違章建築是需要出具認定書的,不是某個人說是違建就是違建,有相關拆遷糾紛事宜建議先咨詢下專業的律師,這種案件不建議找當地的律師代理。
Ⅲ 違章建築強制拆遷該怎麼維權
既然是違章建築,你還怎麼維權?違章是不通過建築或者城市規劃局同意的實踐的。那麼給你拆除?你還有什麼維權?
Ⅳ 違章建築就可以隨意拆除而不用賠償嗎
首先明確,違章建築即不具有合法性的建築,所以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損失肯定是要由自己來承擔的。換句話說,對於違章建築遇到拆除的情況,不罰款就是最大的寬限和「人情」的體現了。
但是,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並不等於允許公民、法人可以故意毀損、拆除違章建築,要分清兩種情況的差別。
根據法律規定,對違章建築的確認和處理,只能由土地、城市建設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法院進行。
如果公民、法人以違章建築不合法為由,故意毀損、拆除違章建築,實質上是濫用了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權,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由於違章建築被毀損後受法律保護的程度與合法建築相比是有所區別的,因此,毀損違章建築的索賠,只能是對建築材料被毀損所造成的損失,而不能要求賠償整個建築物的完全損失,更不能適用恢復原狀的方法。
Ⅳ 遇到「違章建築」拆遷怎麼辦
先確定是否屬於違建,不是拆遷方說違建就是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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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違建房屋拆遷怎麼補償
拆違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無須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6)違章建築拆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違章建築前提必須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個關鍵。
程序一般是(1)調查詢問、現場勘驗(2)責令停止違法行為(3)行政處罰權力告知(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執行。
確實是違章建築的,一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參考資料:《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