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留黨察看處分
A.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 )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原任職務相當或高於
選C,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如下: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1)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十三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第十四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第十五條對於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B.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和留黨察看二年,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回處分條例》第十二答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2)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十四條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四十九條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政治生態惡化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C. 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二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回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該怎麼辦
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二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開除黨籍。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同時,《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一條也規定: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因此,留黨察看期滿,又不符合恢復條件的,應當開除黨籍。
(3)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規定,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D.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什麼其代
終止。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4)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
第一百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的;
(二)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的;
(三)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的。
第一百二十三條黨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黨員被依法判處刑罰後,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的;
(二)黨紀處分決定或者申訴復查決定作出後,不按照規定落實決定中關於被處分人黨籍、職務、職級、待遇等事項的;
(三)黨員受到黨紀處分後,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對受處分黨員開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的。
第一百二十四條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叛逃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走,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二十五條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說假話、報假情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第一百二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E.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哪些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和留黨察看二年,但最長不超過兩年。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在黨內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黨章規定的其他黨員權利仍然保留。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按期恢復其黨員權利,留黨察看期間的黨齡予以保留。
堅持錯誤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其黨籍。對於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期滿後還不能恢復黨員權利,但又沒有完全喪失黨員條件的,可以延長留黨察看一年,到期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條件的,應當開除其黨籍。
(5)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1、留黨察看是比撤銷黨內職務更重的一種處分。黨員在受留黨察看處分後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無須另外再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也不能再擔任新的黨內職務。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2、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或者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職務的職務。恢復黨員權利兩年後,可以按規定晉升職務。
3、給予違紀黨員留黨察看處分,應同時按規定降低其待遇。
4、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二年(或三年)處分影響期滿,晉升工資檔次、級別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可以依據「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准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等規定晉升工資。
6、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停發月度獎金,直至年度考核確定為稱職後的下一年度起恢復發放。
7、受處分當年及本年度不進行考核、參加考核不定等次或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不發放效能獎金。
F. 受到留黨察看的黨員處分期滿後怎麼辦
受到留黨察看的黨員處分期滿後會恢復黨員權利。
根據《辦理程序試行辦法》:
第二條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後恢復黨員權利辦理手續,要堅持實事求是、分級管理的原則,做到及時、公正。
第三條 實行權利告知制度。黨員在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前30日內,所在黨支部的上級黨委(紀委)應當書面告知受處分的黨員辦理恢復黨員權利的相關事項。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應主動向所在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所在黨支部要及時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
第四條 實行留黨察看期滿公示制度。受留黨察看處分黨員所在黨支部接到受處分黨員申請後,於期滿後15日內必須在其所在黨支部和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在規定時間內,對其在留黨察看期間如有違紀行為的,黨員群眾可以向所在黨支部、上級黨委(紀委)署名舉報。
第七條 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又沒有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一般應在公示期滿後30日內召開支部大會討論並形成決議。
第九條 因其他特殊情況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所在基層黨組織無法形成決定的,縣級以上黨委(紀委)視情況,有權作出是否按期恢復其黨員權利的決定。
第十條 恢復黨員權利的時間,從留黨察看期滿時算起。
G.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後其黨內職務怎麼處理
留黨察看是黨紀律處分比較嚴重的一種。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員權利和專職務受到限制。屬
1、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其受處分前所擔任的黨內職務自然撤銷,無需再履行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手續。
2、黨外職務建議撤銷。如果留黨察看的黨員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領導職務,一般肯定會同時撤銷。如在政府擔任的職務會同時撤銷。
3、處分撤銷後職務安排。對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兩年時間內,不得讓其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其擔任與原任職務相當或高於原職務的工作。
(7)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留黨察看的處分是比撤銷黨內職務更重的一種處分,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所謂「黨內職務」,是指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擔任的黨組織及其工作部門的各種職務。
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又違反黨的紀律,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應開除其黨籍,不能再給予其他黨紀處分。至於犯一般性的錯誤,經過教育,本人誠懇認識錯誤並積極改正,在其他方面還沒有完全喪失黨員條件的,對其錯誤可作為察看期間的表現,到察看期滿時全面考慮,一並處理。對原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黨員,可延長留黨察看一年。
參考資料:網路-留黨察看
H.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期內,又發現其應受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的,應受什麼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條例》第三章紀律處分作用規則,第二十三條違紀合並處理的規定:一人有本條例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應當合並處理,按其數種違紀行為中應當受到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其中一種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依據這樣的情況,按照「留黨察看」處分的規定,可以給「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也可以維持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因為,警告和嚴重警告的處分是低於「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
I. 黨員在什麼情況下受留黨察看處分
把黨章中的明確規定給你參考:
4、留黨察看
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低於開除黨籍的一種重處分。留黨查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可以視其具體表現情況,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後按期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開除其黨籍,又犯有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錯誤的,也應當開除黨籍。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此題正確)
J. 留黨察看處分有什麼影響和後果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黨內職務自然撤銷,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應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
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10)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一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五十二條製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製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