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停車抓拍
① 求違停電子眼抓拍圖片標准,必須要有哪些照片才能判定車輛是在禁停路段違停
我以前在中隊指揮室拍過一段時間的違停,其實也沒啥大的標准,圖片能證明你停在這邊就行。我們一般是由進及遠三張圖片,三張圖能看出是相同車輛停在相同的地方,當時我們電腦系統限制是20秒還是15秒才能拍下一張,現在改成電腦自動抓拍了,時間反而比人來拍長,也就晚上也能抓拍多點。
電子抓拍區域一般是嚴管路段,路邊會畫有黃線的。
還有違停電子抓拍器其實它是24小時不停的錄制視頻的,除了拍出的三張照片我們還能調出整段錄像。
② 我被電子抓拍了違停了,可我停了不到三分鍾就走了
在違停路段被電子眼抓拍後,無論停多少時間,都是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是不可以撤銷的,應當按照規定接受處罰。車輛的違章只有在出現特殊情況下才可以撤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2)違法停車抓拍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核實的,應當予以消除: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二)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三)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四)現場已被交通警察處理的;
(五)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
(七)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錯誤的;
(八)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九)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③ 有違停拍照的路段能不能上下車的一般停超過幾分鍾會被拍
當車輛使進禁停區域開始,那麼攝像頭就會自動抓拍一張,但如果車輛在五分鍾以內,離開了禁停區域,那麼這個照片就會自動刪除,所以有效果是五分鍾以內。當車輛繼續在禁停區域超過了五分鍾,那麼攝像頭就會抓拍第二張照片,並同時上傳到系統,將按照違法停車處罰,但是不記分。
而當兩張照片同時上傳,才會傳送至處罰系統。如果是警察看見你停在禁停區域,見車里沒有人,警察馬上開始拍照。當時你看見警察拍照,你可以馬上駛走,或者你要看警察拍照,你可以嘗試和他溝通一下,也是可以的。
(3)違法停車抓拍擴展閱讀: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違章停車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④ 電子眼拍到違章停車會怎麼處罰
違章停車怎復么處一、現場處制理。一般來說是接到罰單後的三天,帶著駕駛證、行車證、現金或銀行卡去當地行政大廳(或交警隊)去現場辦理繳納罰款的業務。二、網上辦理。很多城市具有網上警局的業務,可以進入之後用銀行卡進行繳費。三、違章停車不扣分,一般是罰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罰單上的日期,不要延遲日期,以免生成滯納金,加重經濟損失。四、平常停車要接規定停放在劃定的停車位內。
⑤ 抓拍違停怎麼處罰扣分
駕駛人違章停車處20到200元罰款,扣3分(嚴重的情況下扣分,不嚴重的處罰款或者警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迪六十三條規定: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5)違法停車抓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違章停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⑥ 違章停車,停多久才開始抓拍。
如果車輛進入禁停區域,電子警察就會自動抓拍一張照片;該車輛在5分鍾內離開,則這張照片將會自動刪除;而當車輛違停超過5分鍾,電子警察則會抓拍第二張照片,並同時上傳至系統,將會按照違法停車處罰。
只要攝像頭轉到你的停車位置,掃到你的車就開始了,如果再次掃描時確定停車時間以超過規定值(比如90秒限時抓拍),就開始抓拍了。
拓展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違停,不以違停時間長短為依據,在禁止停車的地段一分鍾都不可停留,為公眾服務的營運車輛如公交車和計程車還要專門設定公交車站和計程車停靠站,並且要求他們即停即走,社會車輛更要注意,不可因自己隨意停車,從而影響其他的交通參與者。
⑦ 違停抓拍攝像頭什麼情況下會判定是違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只要發生以下行為的,被抓拍到都是違停(違章停車):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停車。
4、車輛停穩前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路邊停車沒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沒有立即駛離;在城市公共汽車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擴展材料: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弔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⑧ 違停抓拍工作人員要做什麼事
是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抓拍違章停車就是取你違章停車的證據。對你違章進行糾章或者處罰。
⑨ 違停抓拍下停車就走拍照嗎
要看在什麼路段了,有的路段規定可以臨時停車,超過時間會抓拍的,一般是3分鍾,有的路段則是不允許停車,只要你停了,馬上就會抓拍的。建議你仔細看路邊的標識牌。
⑩ 違停電子眼抓拍的是什麼原理
通常在抓拍路段設立禁止標志或地面劃有禁止標線,一些地方人性化管理還在抓拍路段設立提示牌(設立提示牌不是法律規定必須的),電子警察可自動掃描拍攝,相應時間點拍攝,幾張照片內同時有你的車,那麼您的違法行為就被抓拍了;
電子警察也可人工抓拍,同理,規定時間內您沒有駛離,或者半分鍾一蹭,或者兜一圈又回到禁停路段,那麼您的違法行為也被抓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