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性認識
❶ 如何認定行為人具有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
應當說,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應當努力地避免出現違法性的認識錯誤,只有違法性的認識錯誤無法避免時,不構成故意犯罪。但如何認定行為人是無法避險違法性的認識錯誤呢?應當說,行為人必須運用條件對行為合法與否進行確認: 1、對法的狀況產生了疑問時。如果行為人沒有認真地考慮疑問,實施了違法行為時,就屬於可以避免的違法性認識錯誤,應當成立故意犯罪。 但如果行為人對行為違法與否的疑問進行了認真的咨詢的情形下,認為行為不違法,即使實際上違法,也不成立犯罪。 例如,行為人遵從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產生了違法性的錯誤;在判例有分歧的時候,遵從了上級法院的判例而產生了錯誤時;信賴了主管機關的意見而產生了違法性的認識錯誤時。這些均認為是不可避免的錯誤,即行為人不具有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不成立故意犯罪。 行為人信賴專家的意見而產生了違法性的錯誤時,原則上,成立故意犯罪。當然,特殊情況下應當區別對待。 2、知道要在法的特別規制領域進行活動時。行為人必須努力收集相關法律情報,如果沒有認真收集,產生了違法性認識錯誤時,實施了違法行為時,應當成立故意犯罪。例如,在金融證券犯罪領域、在招投標過程中。 例如,對於捕魚人、守獵人,必須了解特別的相關規定,如禁漁期、禁獵期必須明確。 3、知道其行為侵害基本的個人的、社會利益時。此種情形下,即使違法性的認識發生了錯誤,也成立故意犯罪。(如把小偷抓回來打一頓,基於大義滅親把小孩殺了,這種情形下,行為人實施這些行為本身都是心虛的) 當然,在特定的情形下,行為人因不知道法律的存在而不能認識行為的社會意義與危害結果。例如,國家頒布法律規定,捕殺麻雀構成犯罪。這種情形下,行為人連對於捕殺麻雀是否構成犯罪的疑問都不存在,確信捕殺麻雀是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成立故意犯罪。
❷ 怎麼認識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危害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亦稱「非法行為」。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行為。違法行為中只有違反刑事法規,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才是犯罪。對一切違法行為,都要按其性質和程度依法處理,必要時給予法律制裁。
違法就是指違反現行法律,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違法行為按照情節嚴重程度分為一般違法行為以和嚴重違法行為(即犯罪行為)。按照其違反的法律,可分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
違法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違法是指一切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行為,包括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狹義的違法,則是指嚴重地違反法律,但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們在這里是從廣義上對違法進行論述的。
違法與犯罪的聯系是犯罪一定違法,違法不一定犯罪。區別是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比違法行為嚴重,犯罪行為大多數要負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責任或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與其他一些行為的存在著區別。首先,違法行為不同於違反道德的行為。許多違法行為,是犯罪行為,同時也是違反道德的行為。但是,並非所有違法行為都是違反道德的行為。同樣,有些違反道德的行為並不構成違法行為。其次,違法行為不同於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違法行為當然不能發生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希冀的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結果。但是,不能認為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有些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也並不構成違法。
❸ 不具備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可不可以成立過失犯罪誰能舉例解說下
分為兩種情況:
1、可以避免的不具備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例如甲准備進行一行為但是不知道是否違法犯罪,他只要進行法律咨詢就可以明了,但其未進行,如果因此觸犯刑法就構成犯罪;
2、不可避免的不具備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仍如上述,如果甲向法院咨詢法院告知其該行為合法,結果卻觸犯了法律相關的規定,則不構成犯罪。
❹ 簡析違法性認識與犯罪故意的關系
這是兩個完全不復同制的概念。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認識到違法的事實本身,而不要求認識到違法性。初學刑法者容易搞混這兩個概念。違法事實是指在客觀上被評價觸犯了刑法,具有法益侵犯性的事實本身。這個詞語的中心在事實。這個行為本身要求行為人認識到。違法性是指行為的屬性本身,違反刑法的屬性本身。如果要求行為人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這種屬性的本身,那隻有學過刑法的人才構成故意犯罪,這是不可思議的,也是不現實的。總之,故意認識內容是成立犯罪的構成要件意義上的所有違法事實,但這種事實違法性本身不屬於故意的認識內容。
❺ 缺乏違法性認識 ——這種情況罕見嗎
孩童時期來:兒童因為內在原罪自的緣故,無意間產生了將物品歸為己有的意識,所以大多數孩童沒有家長的教導下,都會有拿過別人東西的經歷,雖然沒人告訴他這是罪,但在人心裡的良心卻讓孩童行在暗中。
還有許多行在暗中的原罪,如兒童的性好奇、編造謊言、貪戀別人的物品等等。
在某種角度可以認為孩童不知道道德規范,所以有意犯錯並無罪惡感;另孩童時期分辨能力、認知差和缺少意志上的自控,往往不會將其過誇大。但需要正確的引導和管教。
我想成人犯罪:特別是那些故意行在暗中的,不可狡辯的是良心早已譴責其罪,所以不敢行在明處,這樣看來罪的代價是他所准備好承擔的。也不可推諉。
❻ 責任阻卻事由里,違法性認識錯誤和缺乏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分別是什麼
違法性認識錯誤是指法律規定的行為是違法的,但因為以其本人的素質還認識不到該行為違法。如某人向法院咨詢某一行為是否違法,法院回答其不是違法行為,他就去做了,但事實上該行為法律規定為違法。由於該人沒有認識到該行為違法而實施了,就不構成犯罪。這就是違法性認識錯誤。
缺乏期待可能性是指從行為當時的具體情況看,可以期待行為人不予實施違法行為,而應實施合法行為的情形。
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只有當一個人具有期待作出適法行為的可能性但卻做出違法行為時,才能對行為人進行譴責,如果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也就不能對行為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譴責與非難。
(6)違法性認識擴展閱讀:
刑事違法性:
刑事違法性是指觸犯刑律,即某一個人的行為符合刑法分則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徵,是對犯罪行為的否定的法律評價。在罪刑法定原則下,沒有刑事違法性,也就沒有犯罪。因此,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徵。
刑事違法性之違法具有不同於其他違法行為的特殊性。在法理上,違法行為可以分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此外還有訴訟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的共同特徵違反法律規定,因此,法律規定是違法行為產生的法律原因。
而法律規定是各種各樣的刑法行為其他部門法的制裁力量,其規范主要由假定與處理兩部分構成。例如,「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是罪狀;「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法定刑。
❼ 違法性認識
是否違法是由法律規定,不是由某一機構/個人說不違法就不違法的,法院是依法審判機構,但是不見得就完全正確,所以有一審/二審,審判督等程序,糾正違法審判.不管聽誰說的,真的違法那是一定要追究的.
❽ 什麼是違法性認識錯誤
違法性認識錯誤也稱法律認識錯誤,下面我以三段論推理舉例說明;
大前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小前提:甲在朋友乙家做客,看到陽台的金絲雀叫聲凄厲,心生憐憫,打開籠子,將其放飛。
結論:案件事實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
❾ '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怎麼理解
違法性認識可能性是指行為人是否具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的可能性。只要行為人具有認識到行為的違法性的可能性,無論他是否實際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違法,都不能阻卻責任。
法律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在有意識地實施某種行為時,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或意義有誤解。法律認識錯誤包括:
1、誤認無罪為有罪,這種情形稱為幻覺犯。
2、誤認有罪為無罪。
3、對自己實施的犯罪行為在罪名、罪數、量刑等方面有不正確的理解。
通常情況下,無論哪種認識錯誤都不影響定罪與量刑,按照法律的實際規定定罪處罰即可。特殊情況下,如果行為人確實不可能知道行為的違法性,即沒有違法性認識可能性,則阻卻行為人的責任。
(9)違法性認識擴展閱讀:
違法性認識的期待可能性
違法性認識的期待可能性是指:刑法只懲罰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人。這是刑法人性化的表現——這是刑法對人性的弱點灑下的一掬同情之淚。
所謂具有期待可能性是指能夠期待行為人進行適法行為(不犯罪),但行為人卻犯了罪。如果不能對行為人有此期待,則不能對其進行法的非難,因而阻卻刑法上的責任。即,不構成犯罪。這就是責任主義。
只有在行為人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時,才討論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其目的是排除責任。沒有期待可能性是很例外的情況。
期待可能性不僅有有無之分,還有大小之分。例如,防衛過當的,有期待可能性,即可以期待他不防衛過當。但在他被侵害時,我們對他的這種期待可能性較小,所以刑法規定對防衛過當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被脅迫犯罪的,如果被脅迫得完全沒有意志自由,那麼我們對他的行為就是「沒有期待可能性」。
例如,乙被甲用槍頂著腦袋,逼迫他叫開自己朋友丙的門,因為甲試圖搶劫丙。此時,如果乙叫開了門,客觀上為甲的搶劫行為提供了幫助,我們會認為乙的行為沒有期待可能性。即,我們不能期待乙當時說「頭可斷,血可流,朋友不可出賣」,並拒絕叫門。
如果被脅迫得不那麼嚴重,則可能成立脅從犯。但是法律也規定對於脅從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說明法律充分考慮到了脅從犯在責任上的可譴責性較小。
❿ 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
你好,關於犯罪故意內容是否包含違法性認識,理論界有不同見解。通說普遍採取否定說,其理論支持是刑法14條的規定。但是認為有例外的情形:行為人不知其行為為刑法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