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福利
A. 買運動服屬於違規發放福利嗎
不屬於違規,但是必須要確實參加運動會才算。
不能說沒有舉辦運動會或者相關活動,亂發運動服。
B. 國企給職工發放福利是否應嚴厲追責
你好,國有企業給職工發福利既沒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而且也沒有違反別的黨紀黨規,怎麼要嚴厲追責呢?
去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工會經費用於服務職工的各項開支再次做出明確規定。工會經費不僅可以用於職工集體福利支出,還將覆蓋范圍從逢年過節、會員生日,擴大到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辦法》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當然在《辦法》中,也有一個底線不能越,那就是工會經費也不能「任性花」。《辦法》要求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開支中,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所以你說的那個符合規定,沒有責任,還追究什麼。
C. 公司給所有人員都發放了高溫津貼,算違規發放福利嗎
在我看來,如果給所有人都發放了高溫福利的話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是違規的。但是也並不絕對。因為根據高溫補貼的標准來說,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這個福利。
高溫福利指的就是在高溫工作下的人員才能夠享受這個福利。而這個也規定如果是在辦公室內能夠長期擁有空調或者電風扇的人,一般情況下來說是不應當領到這個福利的。而一些做為在室外進行工作的人員是應當領到這個福利的,在高溫35度以上就可以按照高溫補貼來領取相應的福利了。
當然如果有的員工在應當接受補貼的情況下沒有接受補貼的話,可以向相關的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都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D. 單位違規發放福利,職工該承擔什麼責任
已回復
E. 機關事業單位 三八婦女節發放福利違規嗎
只要不違反八項規定,單位給婦女員工發福利是允許的。
根據中國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第三條規定:婦女節(3月8日)屬於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放假半天。
聯合國從1975年國際婦女年開始,每年於3月8日舉辦活動慶祝國際婦女節,「三八」國際婦女節已經成為了聯合國的紀念日。有些人佩戴紫色的絲帶來慶祝這一天。
在義大利,為了慶祝這一天,男人送給女人黃色的含羞草。黃色含羞草和巧克力也是3月8日在俄羅斯和阿爾巴尼亞最常見的禮物之一。
在巴基斯坦,正式和非正式部門工作的婦女們每年慶祝國際婦女節,以紀念她們在面臨許多文化和宗教限制的情況下為爭取應有權利而進行的斗爭。
F. 怎樣判斷發放過節福利是否違規到底能發哪些福利
幾個例子:
借:應付職工薪酬---節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銷售費用---節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節日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節日福利費
貸:現金
禮品如果是自產產品有點復雜,要視同銷售,結轉成本,計提增值稅。
另外這種禮品發放仍然屬於工資性收入,要計提個人所得稅。
發放禮品,嚴格的說可能不能視為福利費,如果國稅要求嚴格的話,計算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時候可能會要求調增。
根據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定」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不得違規發放過節費及其他節日福利。
G. 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行為怎麼處理
凡是違規的要清繳。
如果是相關部門,可以向紀律檢查委員會進行情況反饋。
H. 違規發放補貼福利 一把手應負什麼責任
可能觸犯濫用職權罪
I. 我因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給單位職工違規發放福利而被判續刑,請問對
從條例上看,它和之前的條例比起來有三個特點:一是紀法分開: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刪除,黨紀嚴於法律。條例修訂: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修訂刪除了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的內容。修訂後,條例從原來的3編、15章、178條、24000餘字縮減為3編、11章、133條、17000餘字。二是劃定紅線:強調追責,明確6類「負面清單」。條例修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有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梳理整合、科學修訂為六類: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把黨章關於紀律的要求具體化,並在分則各章中按照同類相近和從重到輕的原則進行排序。三是十八大以來成果制度化:方向精準,體現從嚴治黨常態化。條例修訂:將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