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違規處罰條例

違規處罰條例

發布時間: 2020-11-24 13:53:35

『壹』 交通違章罰款條例

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含記分標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和《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辦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規、法令而訂的,該處罰依據和標准分為《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兩個部分,已經印製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的附頁上向群眾公開。

(一)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

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3、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記分12分。
4、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記分12分。
5、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7、 駕駛員不按規定學習駕車,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分。
8、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3分。
9、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10、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1、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
13、駕車穿越、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4、駕車逆向行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5、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6分。
16、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3分。
17、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准行駛的機動車,罰款50元。
18、駕駛轉向、制動、燈光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9、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20、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21、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2、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後車強行右轉,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6分。
23、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24、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 ,記分6分。
25、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記分2分。
27、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記分2分。
28、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記分2分。
2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記分2分。
30、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記分2分。
3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上不按規定行駛,記分1分。
32、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33、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34、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35、不按規定掉頭,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6分。
36、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7、學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8、駕駛噪音、排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9、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
40、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41、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2、違反車速規定,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3、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4、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5、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7、其他車輛違反裝載規定,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48、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50、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1、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准,罰款100元,記分3分。
58、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罰款5元,記分2分。
59、小型客車前排不使用安全帶,罰款5元,記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未按規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定著反光衣、噴塗標志、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定停車或因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並處弔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准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並處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6、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7、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信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48、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9、駕駛噪音、廢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記分3分。
50、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51、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准,罰款100元,記分3分。

『貳』 機動車違章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含記分標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和《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記分辦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規、法令而訂的,該處罰依據和標准分為《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兩個部分,已經印製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的附頁上向群眾公開。

(一)普通道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

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弔扣駕駛證12個月,記分12分。
3、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記分12分。
4、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記分12分。
5、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7、 駕駛員不按規定學習駕車,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分。
8、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3分。
9、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並弔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10、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1、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
13、駕車穿越、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並弔扣駕駛證4個月,記分6分。
14、駕車逆向行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5、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6分。
16、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3分。
17、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准行駛的機動車,罰款50元。
18、駕駛轉向、制動、燈光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19、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50元,並弔扣駕駛證3個月,記分6分。
20、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21、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2、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後車強行右轉,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6分。
23、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24、行經鐵路道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 ,記分6分。
25、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強行駛入的,記分2分。
27、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記分2分。
28、不按規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霧燈,記分2分。
29、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避讓行人,記分2分。
30、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記分2分。
3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上不按規定行駛,記分1分。
32、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2分。
33、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2個月,記分3分。
34、不按規定會車、倒車,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35、不按規定掉頭,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6分。
36、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罰款3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7、學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8、駕駛噪音、排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39、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
40、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罰款20元,或單處弔扣駕駛證6個月,記分12分。
41、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2、違反車速規定,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3、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4、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5、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46、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7、其他車輛違反裝載規定,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1分。
48、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報警器或標志燈具,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2分。
50、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1、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准,罰款100元,記分3分。
58、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罰款5元,記分2分。
59、小型客車前排不使用安全帶,罰款5元,記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依據和標准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4、不按規定停車,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5、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載運危險品未經審批或者未按規定行駛的,記分6分。
7、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未經審批或未按規定行駛的,罰款50元,記分3分。
8、載人不符合規定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分。
9、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載貨超過載質量未達30%的,記分2分。
11、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裝置警告標志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9個月,記分3分。
12、載物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13、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記分2分。
14、駕車超過規定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5、正常情況下駕車低於最低時速行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6、不按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7、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3分。
18、實習駕駛員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的,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
20、在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違反管制措施的,記分3分。
21、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及其他人員違反規定的,罰款20元。
22、在超車道上連續行駛的,記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駛的規定在主車道上行駛的,罰款1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2分。
24、壓車道分界線行駛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違章停車上落客(貨)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2分。
26、在行車道上檢修車輛或試車的,罰款200元,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6分。
27、未經許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車輛的,罰款200元。
28、施工人員、機械場地不按規定著反光衣、噴塗標志、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罰款200元。
29、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
30、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1、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並處吊證12個月,記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車道上停車時駕駛員和乘車人沒有立即轉移到右側安全地帶的,罰款100元,記分12分。
33、無駕駛證的人駕駛機動車,罰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罰款200元,並處吊證6個月,記分12分。
35、不按規定停車或因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移開造成嚴重堵塞交通,罰款200元,並處弔扣駕駛證5個月,記分6分。
36、駕駛與駕駛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37、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駕駛員經審驗不合格仍駕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
39、駕駛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罰款100元,並處吊證4個月,記分6分。
40、駕車下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1、駕駛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罰款50元,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3分。
42、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和批准行駛的機動車輛的,罰款50元。
43、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30元,並處並處吊證3個月,記分6分。
44、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罰款30元單處吊證1個月,記分2分。
45、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6、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7、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信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
48、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罰款30元,或單處吊證2個月,記分3分。
49、駕駛噪音、廢氣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罰款20元,記分3分。
50、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指示,罰款5元,並處弔扣駕駛證1個月,記分3分。
51、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罰款5元,記分1分。
52、駕車不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罰款5元,記分1分。
53、駕駛和乘座二輪摩托車不戴頭盔,罰款5元,記分1分。
54、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罰款5元,記分1分。
55、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罰款5元,記分1分。
56、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的行為,罰款5元,記分1分。
57、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過標准,罰款100元,記分3分。

『叄』 汽車違章處罰條例是什麼

我給你一個廣州的案例。
本版撰文 時報記者 李憲鋒 本版攝影 時報記者 龍成關

20日上午,一輛滿載乘客的288線路公交車在行駛到洛溪大橋收費站時,被執勤交警截停。番禺交警大隊四中隊警察以公交車超載為由對司機開罰單,除扣除2分外,另罰200元。對此,公交司機表示不滿:根據廣州市的現狀,公交車不超載根本不可能。而交警則解釋說,按照交通法,公交車屬機動車,超載就屬違章行為,處罰是按章辦事。廣東省政協委員王則楚認為:交警要以維護城市公共交通為先,公安部門應重新核定處罰超載公交標准。

事件回放 車流高峰超載公交被罰

一名司機因此被番禺交警扣掉2分罰款200元!

20日上午8時50分,一輛由祈福新村開往西華路尾的288線路公交車在剛剛駛過洛溪大橋收費站,就被路邊執勤的交警截停。

據乘客劉先生介紹,一名交警上車後就大聲喊:哇噻!竟然超載這么多人!然後就對公交車司機說,請把駕駛證拿出來。隨後,交警就拿著司機交出的駕駛證下車開了罰單。與此同時,交警也截停了3輛中山開往廣州方向的長途大巴。

記者在罰單上看到,交警是以「超載20%」為由對公交車開單處罰的,罰單上限定司機在15日內到交警四中隊辦理手續,否則吊銷執照。

交警在對司機開完罰單後,還以超載為由不準公交車開走,要超載的乘客下車後才能繼續行駛。最後,10多名乘客被轉移到另外一輛288公交車,被處罰的288路公交車才重新上路。

劉先生向記者介紹,當時,車上的乘客中有的是帶著孩子去兒童醫院和中山三院看病的,也有的是急著上班的。對於公交車被截停耽誤時間,市民們非常著急,對執勤交警處理較慢表示不滿。此外,乘客們對公交車被處罰的理由是超載感到詫異。劉先生說,所有往廣州方向的公交車幾乎都超載,為什麼只處罰一輛車?一般情況下,交警是不處罰公交車超載的,今天怎麼會突然想起來要處罰呢?

阻塞交通說 增派車輛可能路更難行

公交公司認為限制超載廣州公交車至少要增2/3

記者隨後找到了被處罰的廣州番廣公共汽車公司的黃司機。黃司機向記者介紹說,自己所開的公交超載被罰,除扣了2分外,還要交200元罰款。交警的做法是對的,所以只得自認倒霉。

黃司機說,每天早上7時至9時,進廣州城的122、522、512等線路公交車全部是滿載,沒有一輛不超員,在超載高峰時,乘客會將上下車門處擠得滿滿的,連乘客上下都困難。廣州的公交車超載是歷來都有的現象,交警們都是心知肚明。黃司機認為,處罰超載公交車的原因可能是交警在每月分配的任務完成不夠的情況下,才會找超載公交車開刀。

黃司機雖然認為交警處罰超載公交是正確的,但他認為,實施起來應當一視同仁。

廣州某公共汽車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介紹,廣州現有公交車8000多輛,在上下班高峰期遠遠不能保證市民用車的需求,如要按照交警的要求,廣州的公交車至少還要再增加總量的三分之二。

廣州現有機動車輛170萬輛,已經因車太多而導致市區的車速緩慢。如果按照不超載的要求,公交公司將足夠的車輛派上路的話,恐怕誰也走不了,全停在路上了。再說,全國所有城市都存在公交超載現象,廣州在全國是屬交通設施比較完善和先進的城市,但仍然存在公交超載的現象,所以公交超載不應屬於違章,交警部門要重新核定超載的標准。現在不是車超不超載的問題,而是道路能不能允許的問題。如果現在交警想起來就查,不想查就不查,對公交公司來說,有失公平。

依法辦事說 我們執法是完全正確的

針對執法不公的疑問番禺交警表示不好回答

記者昨天上午來到了位於番禺區洛溪大橋西側的番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四中隊,想對處罰超載公交一事采訪有關負責人,可值班交警在請示領導後,要記者到區交警大隊采訪。

記者隨後致電番禺區交警大隊值班室。在聽完記者的問題後,值班交警介紹,他們是根據新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超載公交的,執法完全正確。但記者提出每天路過洛溪橋的超載公交車滿眼都是,為何都不處罰時,值班警員先稱是警力不夠,後稱會對所有超載的公交進行處罰。記者隨後提出,20日上午在洛溪大橋附近發現進廣州城區的公交車大部分超載,交警中隊就在旁邊為何不管?交警稱這個問題不好回答,要將此問題匯報上級領導,然後致電交警四中隊,讓他們檢討一下。

維護安全說 生命最重要查超有必要

廣州交警表示無論是查與不查他們都很為難

記者昨天致電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值班室,值班警員向記者列出交警關於對超載公交查與不查引發的後果做了鮮明的比較:

值班警員介紹說,超載公交車一直是廣州市目前的一個嚴重的事故隱患,如果交警不對超載公交車進行處罰的話,思想鬆懈的司機們說不定哪天就出交通事故了。再說,如果交警不查超載車,國家還要交警干什麼?制定的交通法不是白起草和審議了嗎?

如果按市民反映來說,交警對所有超載的公交車進行監管、處罰的話,公交司機滿客後肯定是拒載市民,到時,會出現公交飛站市民坐不到車,再向政府、公交公司、媒體進行投訴的現象。這樣一來,公交公司必須多派出公交車,屆時,加上各企業和諸多的私家車,廣州的交通更加擁擠,路更難走。

針對公交車超載被罰一事,越秀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一名警官介紹,廣州市確實存在公交車超載的現象,是由於現在交通設施不完善導致的。一般情況下,交警對超載的公交車司機進行教育處理,這是廣州基層交警對超載公交現象處罰的默認方式,也是根據廣州市現狀而定的。

但這位警官同時表示,不查並不代表不會處罰超載公交車。對於頻頻超載的公交車時不時進行處罰,會起到警示作用,畢竟一旦超載公交車出現嚴重交通事故,將會有很大的傷亡。到時追究起來,責任還是落到交警部門的頭上,比起乘客傷亡,交警受點埋怨算不了什麼。不過,如果嚴查超載公交的話,到時勢必會引起大批上班乘客坐不到車,屆時,市民的矛頭又指向了交警,我們真是兩頭難做。

區分對待說 處罰公交應核定新標准

王則楚認為不應按長途大巴標准來處罰公交車

廣東省政協委員王則楚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公共汽車是維護城市交通運作的重要工具,也是運行最慢的交通工具,超載是普遍現象,交警部門不應該按長途大巴超載的標准來處罰公交車。

王委員還介紹,交警應該在公共汽車站檢查公交車是否超載,如公交司機任憑滿員後還接受乘客上車,這時處罰公交車也不遲,不應該在途中檢查公交是否超載。公安部門應該和政府部門坐下來協商如何處罰超載公交車的依據和標准。如不行,可交由人大代表來討論研究。

雙重標准說 超載兩標准各有各道理

建設部規定不得超過80人,公安部規定是43人

針對公交超載挨罰一事,廣州客管處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目前公交車的超載行為的定義是很模糊,因為建設部和公安部各有一個對車輛超載的解釋。按照國家建設部對公交車限載的國家標準是8人/平方米,按照這個標准,公交車上一般要超過80人以上才屬於超載。但是公安部執行的標準是車輛出廠時的核定載客量為准,按照這個標准,廣州市公交車的核定載客量就是35人到43人每輛車之間。由於法定條例的不健全,導致了公交超載概念的模糊,所以交警部門稱有乘客站立的公交車為超載車輛也有他的道理。

目前廣州的公交運力分配為高峰期每輛車上80到100名乘客,如果按照公安部對公交車核定人數的辦法取決廣州公交的超載行為,那麼廣州至少要增加一倍的運力才能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時公交的票價就要上升1.5到2倍才能維持公交企業的正常運作,這無疑增加了市民的負擔。
公交是為了方便城市居民出行的。
根據相關規定:
城市公交可以超載的!

對於擠的問題,關鍵還是在於中國人口太多了!

『肆』 違規怎麼處罰

你應該問清楚問題,什麼違規怎麼處罰,你的問題不問清楚,那人家怎麼回答,什麼方面的違規

『伍』 車輛違章如何處罰

駕駛機動車逆行,扣三分,罰款200元。闖紅燈扣六分,罰款200元對逆行的處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1、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行的。2、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的:

『陸』 機動車違章罰款標准

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已經廢止,其調整內容已被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於2004年4月30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代替。

第九章 處罰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外,均按本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外,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也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弔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學習駕駛員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或者單獨駕駛車輛的;

不按規定超車或讓車的;

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並處弔扣四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不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仍駕駛車輛的;

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的;

駕車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車隊的。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並處弔扣三個月以下駕駛證:

逆向行駛的;

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駕駛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第七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駕駛後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行經交叉路口、鐵道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不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不按規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弔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或掉頭的;

貨運汽車不按規定載人的;

實習駕駛員不按規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駕駛雜訊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不按規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不按規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的。

第八十條

可以並處弔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違反交通信號、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違反車速或裝載規定的;

不按規定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令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不按規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的;

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不按規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6)違規處罰條例擴展閱讀: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則

第八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十條

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辦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九十一條

上道路行駛的專門從事運輸和既從事農田作業又從事運輸的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員考核、核發全國統一的道路行駛牌證等項工作,公安機關可以委託農業(農機)部門負責,並有權進行監督、檢查。

軍隊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的檢驗、駕駛員考核及核發牌證,由軍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

第九十二條

本條例由公安部負責解釋。

第九十三條

本條例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1955年公布的《城市交通規則》同時廢止。

『柒』 關於新勞動法對企業員工崗位違規處罰規定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外,即使造成經濟損失,扣款也不超過月工資的20%,1200罰款600已經超過這個額度了,是違法行為,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7)違規處罰條例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違規扣除工資是可以依法要求補償的,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