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
❶ 公務員在受到記大過處分期間對年終的評崗以及績效獎的發放有什麼影響
《公務員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沒有說包含年終崗位及績效獎。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的工資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質物,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的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年終獎屬於工資,所以也應當以定期考核的結果作為依據,而不能以是否收到處分為依據。工資和受處分沒有直接的關系。
《公務員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❷ 記過和處分哪個嚴重....有什麼區別....後果怎樣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等,記過是處分的一種,處分是統稱,沒法比的。分析如下:
一、處分的常見種類:
1、警告:是一種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輕微的一種制裁方式,是指公務員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紀,應當予以及時糾正和警示。
2、嚴重警告:介於警告和記過之間的一種處分方式,比警告更嚴重。
3、記過:指記錄過失,給予過失者的一種處分。也指對於違法違紀行為的過錯予以記載,也是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
4、記大過:前款規定的處分項目,依次以警告為最低處分,開除軍籍為最高處分。 降職不適用於副班長;降銜不適用於列兵和各級士官;降銜級工資檔次不適用於最低銜級工資檔次的各級士官;降職或者降銜(銜級工資檔次)通常只降一職或者一銜(一檔)。
5、撤職:是指撤銷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的紀律制裁方式。受撤職處分的,應當降低級別。
(2)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一般的管理機構分為以下幾種處分:
1、通報批評——通報給全單位的人知道;
2、警告處分——比通報批評高,記入個人檔案;
3、嚴重警告處分——同上;
4、留校(院、所、廠)查看——處於審查半隔離狀態,在此期間不得再犯錯誤,如果犯錯誤,勒令退學(開除)
5、勸退——做最後的工作,基本上代表著該被處分人被開除了。
6、開除——直接斷絕與被處分人的關系。
❸ 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對犯錯人有什麼影響
黨內只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處分,沒有記大過,其中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3)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同時指出:
第一條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以交易、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
(六)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❹ 行政警告處分有什麼影響
影響就是受處分期間不得晉職、晉級。
行政警告處分是比較輕微的行政處罰方式,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處分,輕於記過。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所以受處分的公務員在處分期間一般不適提拔。
(4)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行政處分的種類有6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❺ 行政記過處分對個人有哪些影響
公務人員被行政記過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記過處分滿12個月後,應解除處分。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草案)》中第八條規定,受到過行政處罰的公務人員,對個人的影響首先是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5)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記大過,18個月;降級、撤職,24個月。
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❻ 被記大過處分,會有什麼影響
被記過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被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
❼ 初中記過處分有什麼影響
將記入學生檔案。
以北京市為例,處分類型及適用范圍: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可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對高中階段的學生可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的處分。對八周歲以下的學生一般不予處分,可以給予口頭批評教育,幫助改正錯誤。
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決定應當由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討論決定。其中涉及開除學籍的處分,應當報學校所在區教委備案。其他處分由學校學生管理部門提出,報學校領導同意。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記入學生檔案。
(7)記大過處分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中學處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學校在作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陳述和申辯。對於有較大爭議或存在疑點的,學校應進一步核實和調查。對於陳述和申辯的學生,不得對其加重處罰,陳述中發現又有其他違紀行為的除外。
2、學校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明確、證據充分、程序正當、定性准確、處分適當。處分學生要根據情節輕重、承認錯誤和決心改正的態度以及年齡等因素確定。
3、學校對受處分的學生應加強考察和教育。對態度較好,確有悔改表現的學生,可撤銷處分,並在處分公布范圍內予以公布。
❽ 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對犯錯人有什麼影響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受警告處分的黨員任職和考核規定:
受到警告處分的黨員,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職務的黨外職務。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不得被評優秀;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不稱職;受開除黨籍處分的:
當年:不稱職; 第二、第三年: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公務員法>>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對公務員的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公務員違紀的,應當由處分決定機關決定對公務員違紀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公務員本人。公務員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處分決定機關認為對公務員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本人。
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