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警告處分
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六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屬於申誡處分。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由處分機關選擇適用。
警告一般適用於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警告處分期間,可以晉升工資檔次,但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黨內警告是黨組織對黨員的一種處分。黨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對於一個既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又是國家公務員的幹部來說,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可以並用。
(1)政務警告處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有下列行為的將受到處分: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四)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五)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六)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七)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八)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
(九)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二)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三)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六)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B. 行政警告處分與黨內警告處分有什麼區別
具體區別來如下:區別一:源警告對象不同。行政警告處分針對的是公務員,而黨內警告處分針對的是黨員。區別二:受到的處罰不同。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
C. 政務處分的種類有幾種
政務處分是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的懲戒。政務處分法第七條規定:「政務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這與監察法對政務處分種類的規定保持了一致。其中,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是政務輕處分,撤職、開除處分是政務重處分。
同時,政務處分法第八條第一款對不同種類政務處分規定了相應的處分期間,即「(一)警告,六個月;(二)記過,十二個月;(三)記大過,十八個月;(四)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總體而言,政務處分法規定的六類政務處分以及相應的處分期間,由輕到重,構建了完善的階梯化的政務處分檔次體系,符合政務處分實踐工作的需要,也符合政務處分「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的基本原則。
D. 已受黨內警告處分,政務應當給予什麼處分
原則上政務績效會受影響,今年年終考評不能評優秀,反正升職加薪是別想了。其他的沒有什麼了
E.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監察機關的政務處分工作,促進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簡稱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職人員有違法違規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在國家有關公職人員政務處分的法律出台前,監察機關可以根據被調查的公職人員的具體身份,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和規章對違法行為及其適用處分的規定,給予政務處分。
第三條監察機關實施政務處分的依據,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以及《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
第四條公職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受政務處分。
第五條給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應當堅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
第六條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可以依法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5)政務警告處分擴展閱讀:
政務處分法起草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則:一是整合規范政務處分法律制度。著眼於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完善與黨紀處分相對應的政務處分制度。規定政務處分的主體既包括監察機關,又包括公職人員的任免機關、
單位,統一設置處分的法定事由和適用規則,保證處分適用上的統一規范。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薄弱、處分程序不規范、處分決定畸輕畸重、對國有企業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的公職人員處分缺乏法律依據等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細化違法情形、處分幅度和處分程序。三是注重紀法協同、法法銜接。在處分情形、處分許可權和程序、處分後果上與公務員法等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協調銜接,保證法律體系的內在一致性。同時注重與黨紀的銜接,推動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效貫通。
F. 政務警告和黨內嚴重警告的區別
處理對象的不同,你如果不是黨員是牽涉不到黨內處分的,而你如果是黨員版幹部在受到黨內嚴重權警告處分的話,還會同時受到政務警告。
根據目前的規定,政務處分分為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和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是指對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處分.對公務員的處分有六種,分別是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有四種,分別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警告、記過、記大過,屬於政務輕處分;降級、撤職、開除,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屬於政務重處分。
G. 行政警告處分有什麼影響
影響就是受處分期間不得晉職、晉級。
行政警告處分是比較輕微的行政處罰方式,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處分,輕於記過。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所以受處分的公務員在處分期間一般不適提拔。
(7)政務警告處分擴展閱讀
行政處分的種類有6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H. 什麼是政務處分
政紀處分是行政處分和紀律紀律處分的總稱。
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回的處罰;
紀律處分,是紀律檢查答委員會對黨員的處罰;
政紀處分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黨紀處分是對違反紀律的黨員採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處罰手段。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也可以說是五個不同的層次: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比如:
一個公務員,其又是黨員,犯了錯誤可能要受到兩個部門的處罰;如果其不是黨
員,只會受到監察部門的處罰,而不會受到紀檢部門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