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處理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該向公司索要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