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

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

發布時間: 2020-11-23 17:47:08

『壹』 抵押是處分行為還是負擔行為

擔保抵押行為是財產處分行為
財產處分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能夠直接發生財產權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成立就直接發生財產權利的設定、轉移、消滅的效果。它包括物權民事法律行為和其他財產權處分行為。
與財產處分行為相對應的是財產負擔民事法律行為,也稱債權民事法律行為,是指發生債務負擔效果的財產法律行為。擔保抵押行為屬於他物權的設定,因而是財產處分行為。

『貳』 民法中的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

  • 【解析】:

  1. 負擔行為又可稱之債權、債務行為,指以發生債權債務法律關系的法律行為,有為單獨的行為,如捐助行為,也有契約行為,如買賣。它的特點是一旦負擔行為成立有效,債務人付有給付的義務,而債權人有基於契約或是法律的對債務人的請求權。如出賣人有交付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物的所有權的義務。

  2. 處分行為是直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法律行為。處分行為包括物權行為和准物權行為,物權行為是指發生物權法上效果的行為,有單獨行為,如所有權的拋棄,有為契約行為,如所有權的轉移、抵押權的設定等。准物權行為指以債權或者無體財產權作為標的的處分行為,如債權的轉讓,債務的免除等。

『叄』 處分行為的與負擔行為的區分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乃民法上最重要的二類法律行為。這二個法律行為系由法學家所創設,具高度技術性,因其貫穿整個民法,可以說是民法上的任督二脈,必須徹底了解,始能對現行民法作正確的的解釋適用。 區別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在法律上的實益有二:
(1)關於處分行為,應適用所謂標的物特定原則,即物權行為或准物權行為至遲於其生效時,其標的物須屬特定,並須就一個標的物作成一個物權行為或一個准物權行為(即一物一權原則)。反之,負擔行為則不受此限制。
(2)有效的處分行為,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要件。原則上凡財產權人,就其權利標的物皆有處分權,具有處分標的物的權能(處分能力)。無處分權而處分標的物者,為無權處分,效力未定(參閱台灣民法第118條、中國合同法52條或「無權處分」詞條)。反之,於負擔行為,則不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必要。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各自分離,故應就各該行為本身判斷其是否成立或有效。例如,甲出賣乙之A、B二書於丙,並將該二書交付於丙。此時,其買賣契約有效,因買賣契約系負擔行為,不以出賣人為所有人或有處分權為必要,出售他人之物的買賣契約仍屬有效。就物權行為言,因直接涉及所有權的變動,須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生效要件」,就AB二書言,甲均屬無權處分。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因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若無其他效力瑕疵,合同自始至終有效。

『肆』 民法中處分行為和負擔行為的區分標准!!!

最廣義的處分,包括事實處分和法律處分。所謂事實處分,是就原物體加以物質上的變形、改造或者毀損的事實行為。所謂法律處分,包括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廣義的處分,僅指法律處分,不包括事實處分。狹義上的處分,僅指法律處分中的處分行為。
負擔行為是指「直接發生財產權轉移或者消滅效果的行為」;處分行為是指「發生債法上給付義務效果的財產行為」。負擔行為表現為債權行為,而處分行為表現為物權行為和准物權行為。負擔行為發生的法律效果是債權的產生和變更,處分行為發生的法律效果是財產權利的產生和變更。
負擔行為是指發生債法上給付義務效果的法律行為,也稱債權行為,一般體現為合同或者單獨行為。處分行為是指直接使權利發生得喪變更法律行為,可分為物權行為(諸如所有權的轉移、抵押權的設定、所有權的拋棄)和准物權行為(諸如債權轉讓和債務免除等)。

『伍』 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怎麼區分呢還有如何區分物權行為和准物權行為概念都知道,所以越直白越通俗越好。

您好,簡單理來解,負擔源行為會使你產生義務。負擔行為一般通過合同表現出來,也可以通過單方法律行為表現。
處分行為,是直接鑒於你的權利,使其轉讓、消滅等。
准物權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財產為客體的具有支配性、絕對性和排他性因而類似於物權的民事財產權,比如佔有。物權有四項權能佔有、使用、受益、處分。佔有是一種狀態。一般沒有處分的權利,所以是一準物權。

『陸』 民法上處分行為與負擔行為的區別

1、法律效果不同。處分行為發生使相對人取得權利的法律效果,而負擔行為的效力則在於使行為人承擔給付義務。
2、處分行為以行為人具有處分權為生效要件,負擔行為則不需要行為人具備處分權。
3、處分行為適用標的物特定化原則,即處分行為的標的物必須是特定的。負擔行為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4、處分行為適用公示原則,負擔行為沒有這一要求。

『柒』 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是我國民法最為重要的對法律行為的分類之一。 負擔行為是指一個人相對於另一個人(或若幹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義務的法律行為。 它的首要義務是確定某項給付義務,即產生債務關系。一般說來,負擔行為是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內容的法律行為,也叫債權行為。 一般說來,對於交易的過程,負擔行為僅僅是手段而非目的,是暫時的,是物權或其他權利變動的准備階段。通說認為,負擔行為一般通過合同表現出來,也可以通過單方法律行為表現。相對應的概念是處分行為。處分行為是直接發生某項權利移轉或消滅效果的行為。主要包括物權行為和准物權行為。 客體可以是權利,如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也可以是物。 處分行為相對於負擔行為而言,它並不是以產生請求權的方式,為作用於某項既存的權利作準備,而是直接完成這種作用行為。「處分」即為權利的轉讓、權利的消滅,在權利上設定負擔或變更權利的內容。如:轉移物的所有權、讓與債權,拋棄所有權或免除債務,設定質權,將土地債務變更為抵押權。「處分人」僅僅是指其權利被轉讓、被設定負擔、被消滅債權或被變更內容的人,而不是取得權利、免除負擔的人。

『捌』 債權讓與是負擔行為還是處分行為為什麼

1,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我國民法沒有確立負擔和處分之分,這是民法理論的分類內
2,負擔行為產生債權容債務關系,而處分行為直接發生權利變動
3,債權讓與的情形下,合同生效即發生權利變動,而不存在履行的問題,相當於物權的轉移
4,不僅債權轉移,債務轉移和物權行為都是處分行為
希望對你有幫助,不妥之處還望指正,謝謝

『玖』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怎麼界定區分

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是我國民法最為重要的對法律行為的分類之一回。 負擔行為是指一個人答相對於另一個人(或若幹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義務的法律行為。 它的首要義務是確定某項給付義務,即產生債務關系。一般說來,負擔行為是以發生債權債務為內容的法律行為,也叫債權行為。 一般說來,對於交易的過程,負擔行為僅僅是手段而非目的,是暫時的,是物權或其他權利變動的准備階段。通說認為,負擔行為一般通過合同表現出來,也可以通過單方法律行為表現。相對應的概念是處分行為。處分行為是直接發生某項權利移轉或消滅效果的行為。主要包括物權行為和准物權行為。 客體可以是權利,如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也可以是物。 處分行為相對於負擔行為而言,它並不是以產生請求權的方式,為作用於某項既存的權利作準備,而是直接完成這種作用行為。「處分」即為權利的轉讓、權利的消滅,在權利上設定負擔或變更權利的內容。如:轉移物的所有權、讓與債權,拋棄所有權或免除債務,設定質權,將土地債務變更為抵押權。「處分人」僅僅是指其權利被轉讓、被設定負擔、被消滅債權或被變更內容的人,而不是取得權利、免除負擔的人。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