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章
㈠ 用電子印章做公安章犯法嗎
如果是私自製作公安局印章,很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規定了偽造公章罪: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㈡ 違法建築物與違法章建築物有何區別
違法建築是沒有獲得政府建設主管單位的許可,私自搭建構築物的違法行為。
違章建築是沒有獲得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允許,私自加蓋或改變原有建築外貿的行為。
㈢ 違法刻章有什麼刑事處罰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80.1)
[釋義]
本罪是指偽造、變造、買內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容的行為。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㈣ 私自刻章違法嗎
私刻公章是違法行為,如經發現處以10至1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違法章擴展閱讀:
私刻公章是指個人或者其他組織私自篆刻其他企業公章的行為。
公章,是一個單位、企業、事業、團體、學校的法定代表標志。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員私自刻制公章,進行詐騙、破壞國家治安管理活動,侵害單位、企業、團體、學校的合法利益。
國家將刻字業(包括刻字工廠、刻字社(店)、刻字攤等)納入特種行業,歸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對違反國家管理規定的刻字單位和職工個人,視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在承接業務中,作了下列規定:
單位承製公章(含業務部門公章和各種專用章)必須按公章底樣製版,鑄造鋼印,火印等,都必須憑委託單位上一級領導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工商企業承製公章還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並經當地公安機關核准,刻字業的職工、個體刻字戶,必須嚴格遵守政府法規,不得仿印、仿造、偽造、私刻公章。
㈤ 川丫G9033違法章查詢
車輛的違章查詢的話,你只要關注當地的公安網,填寫你的信息以後就是可以方便的查詢了。
㈥ 刻章違法嗎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是指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回位、人民團體印章答的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本人勸你千萬別干這種傻事。
㈦ 湖南公安服務平台能查當天外省違法章嗎
湖南公安服務平台目前只能查詢到湖南省內的交通違章記錄,而省外涉及到每個省專份的情屬況都不相同,所以暫時是無法查詢到的。如果一定要查外省是否違章,建議可以下載當地省份或者是城市的公安服務平台,不過一般來說違章查詢大概是需要二十四小時之後才會體現出來的
㈧ 刻一個用於業務方章犯法嗎
凡是有公司名頭的章都需要備案(內部使用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城管執法局再次強拆一違法建築
隨著天氣逐漸變暖,違法建設行為又有所抬頭,為此,城管執法局城南分局加大對違法建設的日常巡查力度,強化監管與治理。
近日,城管執法局城南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有人在向陽辦事處轄區內搭建房屋,經過執法隊員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該房屋面積為49平方米,屬磚鐵結構,當事人不能提供建房合法手續,屬違法建築。城管執法隊員當即向當事人下達了《限期拆除通知書》。為使當事人減少損失,執法隊員勸其自行拆除違法建築,同時耐心地向當事人講解相關的城鄉法律法規,闡明擅自進行違法建設給城市建設帶來的危害。但當事人一意孤行,不聽勸阻,拒絕拆除違法建築。期限過後,執法隊員再次來到該房,告知其違法建設行為已嚴重影響了城市規劃的正常進行,在勸解無果的情況下,城南分局執法人員將該違法建築依法強制拆除,本次強拆行動再次有效的遏制了違法建設行為,為我市舊城區改造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