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決定書
勞動保障監察做出行政處理決定書,行政相對人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回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答。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⑵ 行政處罰決定書格式
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福財罰決字〔2018〕第2號)
發布機構: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8-04-27
當事人: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涪陵區李渡聚龍大道188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2686228746X
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參加了由深圳市福田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福田區老住宅區整治提升工程(新洲花園、新光活力小區)給水設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FTCG2017164558)的招投標活動。
經查,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兩家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中,關於「循環經濟產品」的說明完全相同;關於「節能產品清單」的表述內容完全相同,兩家供應商投標內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情形。此外,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投標文件關於社保證明的內容中,將單位名稱填寫為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
綜上,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屬於「與其他采購參加人串通投標」的行為。本機關已依法向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送達《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福財罰立字﹝2018﹞第2號),並告知其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規定期間向本機關提交了《陳述意見》,經研究,重慶蒙塔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申辯理由不成立,本機關決定不予採納。
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發布時間:2018-08-21 來源:采購中心
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
我局於2018年4月24日作出「福財罰決字〔2018〕第3號」《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公司處以罰款32800元,一年內禁止參與深圳市政府采購,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的處罰。
你公司於2018年5月29日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該處罰決定。復議審查期間,你公司向復議機關提供了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2018年8月14日作出的(2018)魯0214刑初(速)468號《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認定「2017年初,被告人黃春霞偽造青島三利中德美水設備有限公司印章一枚,後於2017年9月竊取公司密鑰後,通過政府采購網參加深圳市福田區老住宅區整治提升工程(新洲花園、新光活力小區)給水設備采購項目(第二次)投標活動時,在法人證明及授權委託書等文書中使用。」
我局認為,根據(2018)魯0214刑初(速)468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事實,該項目當中你公司的投標文件系由黃春霞偽造印章和竊取密鑰上傳,不應由你公司承擔行政違法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如下:
撤銷我局於2018年4月24日作出的福財罰決字〔2018〕第3號《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
⑶ 行政處理決定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行政處罰決定書一送達就具有法律效力
⑷ 行政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有什麼區別
行政處理決定書包括的內容多些,也包括進行處罰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只是處罰。
⑸ 撤銷行政處理決定書怎麼寫
1、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銷決定。
2、行政機關拒不撤銷的,行政相對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處理。
《行政處罰法》
第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⑹ 行政處罰決定書如何製作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製作: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行為所具備法律效力的表現形式。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為使行政行為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必須以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一法律形式,確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效力,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形成行政行為的合法的效果。
《行政處罰法》在一般程序中的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⑺ 什麼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出具的文書,其上註明了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違法條款、處罰依據和當事人應當履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告知當事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途徑及時效,當事人逾期未提起行政復議,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行政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是整個行政處罰過程中最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應當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送達後生效。
⑻ 當場處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什麼
當場處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
1. 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2.行政處罰依據
3.罰款數額、時間和地點
4.行政機關名稱
上述四項都要填寫。
abcd都選
⑼ 公務員行政處分決定書如何寫
標題:XXXX行政處分決定書
處分文號:X處分字(****)***號
正文內容:被處分人的基本情況,違紀經過介紹,單位黨組的研究決定,處分期限。
結尾:落款(單位名稱,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