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級別
1. 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是個什麼樣級別的處分
1、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是高於警告,低於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的處分。
2、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具體規定如下:
1、第八條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2、第十條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1)處分級別擴展閱讀
考慮到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施行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的問題因違紀行為的情況較為復雜,實踐中應區分不同情況辦理。
1、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全部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對相關違紀行為的認定是依據2003年《黨紀處分條例》,則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適用200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即影響期為一年。
2、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有的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經合並處理後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的,因部分違紀行為發生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實施後,為體現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應適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確定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期為一年半。
3、如果被審查人的違紀行為全部發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因對相關違紀行為的認定依據的是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則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適用2016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即影響期為一年半。
參考資料來源:共產黨員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 行政撤職 要降低幾個級別
行政撤職是撤消其全部領導職務(包括降低一級)。
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撤職處分,在撤銷原職務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撤職後按降低一級以上職務另行確定職務。根據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本人職務為辦事員的,可給予降級處分。
比如,中隊長現在是副主任科員,按照降一級來算,應該是科員,降兩級,是辦事員。廳局級行政撤職處分,就沒有領導職務了,按照降一級,應該是縣處級 。
3. 我國政紀和黨紀處分有哪幾種
一、黨紀處分包括: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
二、對黨組織的紀律處分,有改組、解散兩種。
三、政紀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組織處理主要有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調離、降職、責令辭職、免職等形式。政紀處分為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的總稱。
1、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罰;
2、紀律處分,是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黨員的處罰。
拓展資料
處分的種類
1、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2、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3、受處分的期限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
4. 公務員在行政處分期內一律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對嗎
公務員在行政處分期內一律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這句話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四條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第五十七條機關應當對公務員的思想政治、履行職責、作風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監督,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監督制度。對公務員監督發現問題的,應當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
(4)處分級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五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第六十一條公務員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對同一違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已經作出政務處分決定的,公務員所在機關不再給予處分。
5. 公務員受到撤職處分後,其級別要降嗎
公務員受到撤職處分後,其級別要降的。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第三十三條規定: 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1、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
2、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3、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處分國家公務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出處理決定。對國家公務員的行政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5)處分級別擴展閱讀:
關於行政處罰的其他規定:
一、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依法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決定;其中給予開除處分的,應當報上級機關備案。縣級以下國家行政機關開除國家公務員,必須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國家公務員有本條例第三十一條所列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後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處分。
三、國家公務員受上述第二條所列除開除以外的行政處分,分別在半年至兩年內由原處理機關解除行政處分。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6. 行政撤職要降低幾個級別
行政撤職是撤消其全部領導職務(包括降低一級)。
給予國家公務員行政撤職處分,在撤銷原職務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撤職後按降低一級以上職務另行確定職務。根據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本人職務為辦事員的,可給予降級處分。
比如,中隊長現在是副主任科員,按照降一級來算,應該是科員,降兩級,是辦事員。廳局級行政撤職處分,就沒有領導職務了,按照降一級,應該是縣處級。
7. 公務員受行政降級處分後,級別和職務問題如何處理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後,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7)處分級別擴展閱讀
公務員處分的種類:
1、警告。警告適用於輕微違紀行為,違紀後果影響較小的情形。時間為6個月。
2、記過。記過是一種將公務員過錯記錄在案,使其承擔一定的不利後果的處分形式。時間為12個月。
3、記大過。記大過是一種比記過更嚴重的行政處分。時間為18個月。
4、降級。降級是降低公務員現任職務級別,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質利益損失和精神壓力的處分形式。時間為24個月。
5、撤職。撤職即解除公務員現任職務的一種處分形式,適用於違紀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公務員。時間也是24個月。
6、開除。開除即對現職公務員開除公職、予以除名,不再擁有公務員身份。
8. 學校對學生的處分都分為哪幾級
分五級,具體如下: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五十一條 對有違反法律法版規、本規定以及學權校紀律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記過;
(四)留校察看;
(五)開除學籍。
(8)處分級別擴展閱讀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
(五)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六)違反本規定和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的;
(八)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