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借調違規嗎
1. 在編教師可以不同意借調嗎
你這一段當教師的工齡一定會算數的,因為你是有編制的教師,而教師編制算是事業單位編制,國家規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式編制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退休金由財政統一發放,因此,凡是在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都沒有交養老保險,這些人的工齡都算。你所說的交保險算工齡的是指企業的,國家對企業工齡認定標準是2條,1是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2是勞動合同期間繳納了養老保險
2. 教師借調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這個肯定是局裡說了算啊,你把上頭安排好了,校長一般都會放的,現在不是過去了。目前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也沒有出台規范借調教師的管理辦法。由學校自主決定。現在縣教體局已將人事權下放,只要學校之間達成協議就行,教育部門只是備案。
3. 教師被借調時能享受外出學習嗎
我國教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教育教學權
教育教學權是教師為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而必須具備的基本權利。《教師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教師有「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的權利,任何個人或部門都無權干涉。
(二)學術研究權
學術研究權是教師作為教育教學專業人員所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教師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教師擁有「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三)指導評價權
指導評價權是與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主導地位相對應的一項特定權利。《教師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教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的權利。
(四)報酬待遇權
報酬待遇權是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在教師職業范圍內的具體體現。《教師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教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的權利。
(五)參與管理權
參與管理權是公民民主權利在教師特定職業下的具體化。《教師法》第七條第五款規定,教師擁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的權利。
(六)進修培訓權
進修培訓權是教師職業權利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項。《教師法》第七條第六款規定,教師享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的權利。
以上是我們對教師權利的認識,除此以外,還有教師義務:
(一)遵紀守法
教師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教師應「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簡稱遵紀守法義務。
(二)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教育教學工作是教師的本職工作,也是教師的基本義務。《教師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教師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教師法》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教師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的義務。
(四)愛護尊重學生
《教師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項可稱「尊重學生人格」義務。
(五)保護學生合法權益
《教師法》第八條第五款規定,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教師履行本項義務是有特定范圍的。教師應當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主要是指教師有義務制止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和學校工作中侵犯其所負責管理的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至於批評抵制有害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主要是指社會上出現的有害於學生身心健康的不良現象。
(六)提高業務水平
《教師法》第八條第六款規定,教師有「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的義務。這項義務可簡稱「提高業務水平」。
4. 教師,教育局借調我做我不適合的工作,我有權拒絕嗎
根據工作的需要,在教育局管轄范圍內,可以對所有的教師進行工作崗位調動;學校可以對本學校的教師進行工作崗位調動。如果教師對工作崗位調動不滿意,可和教育局領導或學校領導說明或要求變動,或向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申請更改調動。教育局或學校在正常履行職責范圍內,對教師進行工作崗位調整是不所違法的,所以起訴是沒有用的,法院也不會受理的,除非教育局或學校有違法行為,才可以起訴。
5. 請問,教師調動問題…一個不符合調動條件卻領導同意調動…是否存在違
沒有什麼所謂的政策,我愛人剛從南京調到蘇州,說實話教師調到太累了.要
調到先得搞定被調入單位呀,和領導說了N回,燒香也燒了不少! 只要學校要人,
你愛人的單位肯放人,那麼就事半功倍了!
以下是一些信息,希望對你有用!
中小學教師調動程序
根據市直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教育工委決定,制定本規定。
一.調入程序
1、凡要求調入市直中小學任教者,必須符合規定條件,經有關學校考核合格。
2、接收學校領導班子會議討論同意,報市教育局人事科。
3、市局研究同意後,填寫調動呈批表一式二份,然後回原單位署簽意見。
4、報市編辦審批同意列編。
5、發函調檔,參加市人事局組織調入人員考試。
6、市教育局人事科發調干通知,然後辦理有關調入手續。
二.調出程序:
1、本人有正當理由提出申請,經學校領導班子討論同意,在每年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人事科。
2、中學高級教師、調出必須經教育工委研究審批,中學一級教師以下的由人事科研究後呈主管領導審批同意。
3、由市教育局發出調出通知,並由學校填寫商調表一式二份和本人檔案送教育局人事科。
4、由教育局人事科與接收單位聯系,辦理有關商調、調檔手續。最後由接收單位主管部門發出調干通知,才能辦理人事關系調出手續。
6. 教師借調和正式調動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教師借調指原有工資關系在原單位,原有福利基本取消。正式調動指工資關系,人事關系等一並轉到新單位,享受新單位相應福利和績效工資等等。
2、性質不同:
借調單位屬臨時性質,在完成某事工後即行解散。為免整個計劃皆交由臨時員工進行,部份人員會由不同部"借"到借調單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調員工會返回原單位工作。正式工作調動是指員工被調動到公司(企業)內部的另外一個不同領域中去接受某種工作安排。
3、期限不同:
借調是暫時的,調動是永久的,字面意思很明確的,借調出去原來的單位可以隨時把你調回來的,調動是你的所有的人事關系還有資料全部到達你現在要調動的單位裡面去。
7. 教師被政府機關借調三年現以不是公務員身份為由不能調入,合法嗎
不能以教師身份調入行政編制的崗位.
8. 教師被迫考試調離是政策違法嗎
一、教師被迫考試調離不是政策違法;
二、教師調動的基本原則:
1、保持教師隊伍相對穩定、統籌兼顧、合理流動、利益補償、均衡發展的原則;
2、調出縣直學校從寬,調入縣直學校從嚴,凡進必考的原則;
3、師資超編學校調出從寬,調入從嚴;師資缺編學校反之的原則
4、調出本縣本系統從寬的原則。
三、調動的主要程序和辦法:
1、凡是申請調動者,必須工作滿3年或滿服務期,個人寫出書面申請,說明調動理由。近三年已調動過或夫妻一方已調動過的暫不考慮。
2、凡申請調入縣直學校的教師,根據縣直學校編制需求和縣編委批復編制數額,實行限額招考。申請調動對象原則上缺編鎮不超過1人,超編鎮不超過2人。一是公布所需教師數額和任職條件;二是成立教師考選領導小組和教師考選專家評委會,對要求調入者進行筆試、面試和綜合考察。三是根據考選綜合成績和編制需求,由局黨委最終確定準調人員名單;四是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3、縣直學校之間,教師個人申請調動原則上不予受理。特殊情況個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報教育局黨委審批。縣直學校教師要求調到鎮學校任教,只要所在學校教師狀況允許,經所在學校同意,報教育局人事股辦理調動手續。縣直學校教師主動到農村學校任教二年以上,仍可調回縣直原來學校工作。在農村工作期間,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學校,福利待遇在農村學校享受,其與原學校的差額部分由縣直原學校補足,同時按規定增加農村浮動工資。在農村工作期間每周往返縣城的車費由原來學校給予報銷。
4、鎮間調動從嚴,如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同類學校之間調動的,由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鎮教委同意,經縣教育局人事股初審後,遞交縣教育局黨委研究。
5、調出本縣本系統的從寬。凡調出縣外或調出教育系統,只要所在學校教師狀況允許,經所在學校、教委同意,報教育局人事股辦理調動手續。
6、在職教師個人不準私自聯系單位;縣直學校不準私自向鎮學校借調教師。違反紀律的教師,原用人單位可解除聘任合同或辭退,取消編制。私自接收單位全縣通報批評,責令退回已接收的教師。在職中小學教師未經教育局批准,個人到外地聯系工作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封存檔案,取消編制,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個人承擔。
7、凡上述同意調動教師,必須及時辦好有關移交工作,然後才能辦理調動手續。
四、調出人員的特殊情況處理。
1、市級及其以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中小學校長,以及近5年獲得市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優秀教師或其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的人員的調出,需由學校同意,鎮教委提出意見提交教育局黨委研究後方能答復本人是否同意調出。
2、 中小學校長申請調離任職學校的,在正式辦理調出手續前,須由本人書面申請辭去校長職務,並按規定接受離任審計和做好相關的工作交接。
3、在調動過程中,教師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不能擅離工作崗位。對經教育無效的擅離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規定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幾點要求:
1、教師調動工作是一項嚴肅、細致、政策性強並受社會關注的工作,涉及到學校工作及教師切身利益,各校要把調動工作的政策宣傳到位,鼓勵教師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
2、學校要盡力為有困難的教師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並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
3、各學校要認真掌握政策,嚴格把關,秉公辦事,嚴格程序,公開透明,自覺接受廣大教師的監督。對在調動過程中違反紀律、違規操作的,將一律取消當年及下一年度調動資格,並視情況對當事人和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作出組織處理。
9. 教師工作是否可以長期借調人員使用
這需要看當地縣級人事部門的決策,教師長期被借調,影響教育教學質量,同時,佔用教師編制,不利於人事管理。
10. 教師違反規定調動會有人管嘛
說實在的,你要是想管就可以到有關部門舉報,但這個估計作用不大。因為但凡調動的總有自己的理由。要是與你無關,管他做什麼,由他去吧。
我也是想調動,但就是調不動啊,哎,現在的社會,理由充分的也不給地調動的機會。一刀切,直接不調,該死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