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支架違法
Ⅰ 車載手機支架不能亂放,哪些位置不能放手機支架
隨時代發展手機是更生活越來越離不開了,也時常能聽到伴侶或是父母將「你跟手機過吧」放在嘴邊,但可是出門在外確實只有手機才能帶來安全感,支付、導航或是溝通聯系都需要它,這可不就是跟手機過了嘛!
一、方向盤上可安支架?不少人為了省事方便,直接將手機固定在方向盤上,這絕對是一個很危險的舉動,開車是最主要的就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這都要看「六路」了,你還顧得上低頭看手機嗎?
這時候可以選擇重力車載支架,搭配自動抱緊的設計,手機放上去的時候自動固定,對雙手調整說No,以重力鎖定手機,路途再顛簸也不會掉落,而且橫放豎放都是可以的,又方便又實用。
如果車載支架還能帶有無線充電的設計那就更完美了,開導航手機用電量那是「嗖嗖的」,還得找另一根充電線充電,這樣就能邊充電便是用了,延長了電池使用壽命,讓你的手機時刻保持100%電力。
Ⅱ 放車載支架上導航,算不算開車用手機罰款
導航不算,滴滴打車司機不都是用手機導航么,
一隻手拿著電話通話過程中拍到,或抓到就是違章了
Ⅲ 在汽車出風口按手機支架放手機是違法行為嗎
只要不擋住視線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擋住視線的可能交警會管你。
Ⅳ 後掛式車載自行車架是否合法
後掛式車載自行車架是合法的。
Ⅳ 吸盤式的手機支架貼在汽車的前擋上,會違反交規嗎被拍照會被扣分和罰款嗎
吸盤式的手機支架貼在汽車的前擋上妨礙到駕駛人視線就算違反交規,會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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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准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五條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發現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應當向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Ⅵ 汽車上面放了一個吸盤式的手機支架會被罰款嗎
如果只是安裝手機支架的話並不屬於改裝車輛,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車輛規范,是不會被罰款的。
但是如果在開車途中用支架來使用手機接打電話,那將會違反交通規則,並受到相應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等違法行為的一次處罰100元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一次處罰50元,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一次處罰5元。
以上違法行為通過預警系統通知前方交通民警進行現場處罰,未經現場處罰的違法行為將自動記錄至所駕(乘)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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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車輛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第十四條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交通警察可以對機動車行駛速度、連續駕駛時間以及其他行駛狀態信息進行檢查。安裝行駛記錄儀可以分步實施,實施步驟由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Ⅶ 車上可不可以放手機支架,開車時看手機導航算不算違章
不算違章。
只是不允許開車打手機
Ⅷ 你好,在車上是否可安裝車載手機支架使用是否涉及到交規或扣分
可以安
只要你不開車時打電話就不涉及交規不扣分
Ⅸ 擋風玻璃上放車載手機支架算違規嗎
不算 我們這邊也沒算過違章
Ⅹ 手機放在車載手機架上玩的時候被電子眼拍到會不會違章
會,只要你是駕駛員,做出危險動作易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都會被處罰,你明顯玩手機了,所以應該算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