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簡訊通知是怎樣的
1. 車輛違章簡訊提醒怎樣開通
如果是車主的話,直接到車管所把手機號碼登記到車輛信息里就行了,現在交管所是自動開通交通違章簡訊通知的。
也可以直接用手機打服務運營商電話,讓客服為您開通交通違章簡訊通知。每個月是三元的費用,和你的手機號碼直接綁定,當你綁定的車輛出現違章的時候就會以簡訊息的方式發送到你的手機上。
(1)違章簡訊通知是怎樣的擴展閱讀:
車輛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規定的行為。
車輛違章後的處罰分為警告、罰款(扣押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注銷駕駛證、行政扣留,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車主可通過手機查違章查詢車輛的違章情況。
2. 違章簡訊通知怎麼辦理
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違章後,一般在網上3~7天就能查詢到或者是收到短內信通知的,最晚不超容過13個工作日。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一倍;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一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注意盡量不要超過一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一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一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3. 怎樣開通車輛違章提醒簡訊
車主只要把手機號碼在交管所進行登記,違章信息就會發到注冊的手機上。
1、 車主直接到車管所把手機號碼登記到車輛信息里就可以了。現在交管所是自動開通交通違章簡訊通知的。
以北京為例,從2014年11月15日起,以往沿用的機動車非現場交通違法信函通知模式,將被手機簡訊通知取代。非現場違法通知將改為以手機簡訊通知為主、信函通知為輔的方式,對車輛檔案中登記有手機號碼的個人機動車,以手機簡訊進行通知。
2015年1月15日起發送簡訊通知交通違法後,將不再以信函的形式通知。但對於個別車輛檔案中沒有登記手機號碼的,仍保留原信函通知。
2、手機撥打運營商的電話(移動10086,聯通10010,電信10000),告訴人工客服,要求開通車輛違章簡訊提醒。
(3)違章簡訊通知是怎樣的擴展閱讀:
以下5種違規 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2、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3、酒駕醉駕;
4、事故後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5、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修改):車牌安裝不符合規范,也會處扣12分處罰。
以下4種違規扣6分:
1、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
2、在堵車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4、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 明日起 非現場交通違法信息將以簡訊通知
4. 怎樣辦理車輛違章簡訊
目前車輛處理違章時,車主需要攜帶駕照和行駛本去車輛違章地或車輛注冊地任何版一個權交警隊或行政綜合處理大廳可以接受處理。如果違章沒有扣分的話,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繳費機或網上繳納罰款即可,可以在支付寶等繳納罰款。但如果有扣分的話,那就必須先去交警隊確認違章和扣除分數後,才能繳納罰款。異地違章處理的最好是去違章地區的交警隊接受處理,防止在駕照本地處理了而異地違章記錄無法消除的現象。車主繳納罰款後,交警隊與銀行之間大約每周進行數據交互,所以,一般需要一周左右違章記錄才會顯示「已處理」。
5. 如何開通車輛違章簡訊通知
首先,打開支付寶。沒有支付寶的,可以下載並安裝支付寶;
6. 車輛違章怎麼簡訊通知手機
開通車抄輛違章簡訊通知: 1、簡訊埠: 移動手機用戶發送簡訊至 106573455222 聯通手機用戶發送簡訊至 106550205222 中國電信用戶發送簡訊至 1065902035222 2、簡訊格式:機動車注冊簡訊A+車牌顏色+車牌號碼+發動機號後4位+行動電話(註:各項內車輛違章怎麼簡訊通知手機
7. 如何開通違章簡訊提醒
你好,到你附近的交警大隊,拿著行駛證
身份證
即可開通違章簡訊通知。
祝你好運
8. 怎樣開通違章簡訊及時提醒
你要移動的就打抄移動的客服電話就行,聯通的也是打客服電話,他們就能給你辦理了,每個月是三元的費用,他是和你的手機號碼綁定的,當你綁定的車輛出現違章的時候就會以簡訊息的方式發送到你的手機上
9. 怎樣開通違章簡訊通知
1、簡訊埠:
移動手機用戶發送簡訊至 106573455222
聯通手機用戶發送內簡訊至容 106550205222
中國電信用戶發送簡訊至 1065902035222
2、簡訊格式:機動車注冊簡訊A+車牌顏色+車牌號碼+發動機號後4位+行動電話(註:各項內容之間用加號「+」分隔)
3、駕駛人注冊簡訊:B+駕駛證號碼+駕駛證檔案編號後4位+駕駛人姓名+行動電話(註:各項內容之間用加號「+」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