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分大會主持
❶ 簡述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的方式和程序
1、黨員紀律處分程序:
① 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② 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2、特殊情況下,對黨員紀律處分的程序:
黨章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縣以上紀檢機關直接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必須徵求被調查人所在單位黨組織的意見,並報本級紀委常委會討論,由案件審理部門起草處分決定及通知,報本級紀委領導簽發。
3、交由犯錯誤黨員所在黨支部作出處分決定的程序:
① 由案件檢查機關(上級黨組織或紀委)向犯錯誤黨員所在單位黨支部送交案件調查報告、犯錯誤黨員對錯誤事實材料的書面意見和檢討材料、案件檢查組對犯錯誤黨員的書面意見的說明材料等。黨支部應在一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並按照處分黨員的批准許可權呈報審批。
② 與違紀黨員談話,進行幫助和教育,聽取他對錯誤事實的說明和申辯。
③ 召開支部委員會,根據案件檢查機關提供的材料,依據黨紀規定,在案件檢查機關處分建議基礎上,討論對犯錯誤黨員的處分意見,並草擬好處分決定。
④ 召開支部大會,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作出處分決定。召開處分黨員的支部大會,應當通知包括犯錯誤黨員在內的全體黨員參加。違犯紀律的黨員應當在支部大會上就自己的錯誤作出檢查,同時也有權利對所犯錯誤作出說明和進行申辯。
參加支部大會的其他黨員應當對違犯紀律的黨員進行批評教育,對支部委員會提出的處理意見表示自己的態度和看法,同時也可以為違犯紀律的黨員進行辯護。處分決定必須由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通過。犯錯誤的黨員亦有權參與表決。
⑤ 支部委員會將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的處分決定給受處分的黨員簽署意見,然後按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上報審批所附的材料應當有:錯誤事實的調查報告、證明材料、本人檢討材料、支部大會通過的處分決定、本人對處分的意見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執行黨紀處分決定的機關或者受處分黨員所在單位,應當在6個月內將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向作出或者批准處分決定的機關報告。不按照規定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和其他相關處理手續的,應當追究主要責任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其中情節較重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處理。
(1)紀律處分大會主持擴展閱讀:
違紀黨員所在黨支部接到上級紀委關於違紀黨員處理的通知和相關材料後,應按下列要求做好召開黨支部大會的准備工作:
(一)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審閱違紀黨員的相關材料,學習相關黨紀條規,討論醞釀,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支委會處理決定.
(二)黨支部指定專人起草支部大會的議程,確定召開支部大會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草擬黨紀處分的決定文稿.
(三)黨支部書記與違紀黨員談話,幫助其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向違紀黨員說明享有的權利,聽取本人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
(四)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的,各黨小組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認識.
(五)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會議准備情況.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參加會議,予以指導.
參考資料:共產黨員網-對違紀案件作出處分決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❷ 討論處分違紀黨員支部大會有哪些程序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討論處分違紀黨員支部大會,參加會議黨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會議主題是處分違紀黨員,並把違紀黨員所犯事實進行公布,並初步提議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由到會黨員討論表決,經大會表決後,形成書面材料,在違紀黨員入黨志願書裡面寫意見,全體黨員多少人,到會多少人,有多少人同意給予什麼處分,簽名,寫時間,蓋支部公章,並把書面材料和被處分黨員的入黨志願書一並報上級黨委審批,祝好運!
❸ 如何主持開除黨籍的會議
相應黨支部幹部提出決意,再由黨支部的全體成員投票表決,超過四分之三人數,即為通過。
❹ 支部大會表決違紀黨員紀律處分,對到會人數、同意票有什麼硬性規定依據是什麼、哪條
三分之二以上。
《黨章》第四十二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給以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後,報黨中央批准。對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給以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應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並報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備案。
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上述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嚴重觸犯刑律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其黨籍;嚴重觸犯刑律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同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開除其黨籍。
(4)紀律處分大會主持擴展閱讀: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在黨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支部委員會召集,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會議主題由支部委員會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確定。黨員大會的內容由支部委員會在會前通知黨員,一般要有支部半數以上黨員參加。大會決議必須經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支部黨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單位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定期聽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討論決定其他需要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❺ 村黨細織書記受到紀律處分後能否主持兩委工作
紀律處分中,若沒有撤銷職務的文字,只有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仍然可以主持村兩委的工作。
❻ 農村書記受黨紀處分還能不能主持村務
數據受黨黨紀處分,現在應該不能組織村裡的工作了
❼ 支部書記受處分如何開支部大會
支部書記受處分開支部大會的流程:
一、違紀黨員所在黨支部接到上級紀委關於違紀黨員處理的通知和相關材料後,應在15日內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給予違紀黨員的紀律處分問題。
二、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給予違紀黨員處分問題。黨支部大會一般由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應參加,如果支部書記是違紀黨員,由支部副書記主持,如果無支部副書記,上級應派人主持會議。
三、黨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給予違紀黨員紀律處分時,應按程序進行。
四、支部大會通過的處分決議應交由受處分黨員簽署意見。違紀黨員不願意見面或拒絕簽署意見以及因死亡、下落不明、被司法機關羈押等原因未出席支部大會的,應當在支部大會決議的本人意見欄中予以說明,並由參加大會的本支部兩名或兩名以上正式黨員見證簽名備查。
五、黨支部大會結束後,黨支部應及時將相關材料在3日內上報上一級黨組織。上報的材料包括:黨支部給予違紀黨員紀律處分的決議、黨支部大會記錄等。
(7)紀律處分大會主持擴展閱讀:
支部書記受處分開支部大會的前期准備工作:
(一)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審閱違紀黨員的相關材料,學習相關黨紀條規,討論醞釀,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支委會處理決定。如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各黨小組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認識。
(二)黨支部指定專人起草支部大會的議程,確定召開支部大會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草擬黨紀處分的決議文稿。
(三)黨支部書記與違紀黨員談話,幫助其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向違紀黨員說明享有的權利,聽取本人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
(四)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的,各黨小組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認識。
(五)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會議准備情況。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參加會議,予以指導。
(六)確定召開支部大會的方案及時間、地點等,通知本支部全體黨員及違紀黨員(死亡、下落不明、被司法機關羈押等原因除外)按時出席。
❽ 怎樣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
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1、主持人宣布支部大會議題,報告本支部黨員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列席人數、缺席人數。實到會黨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黨員人數的50%方可宣布開會。
2、介紹違紀黨員的違紀事實和性質,組織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3、違紀黨員向支部大會做檢討和申辯,本人因故不參加會議的,如本人有檢討或申辯材料的,應在會上宣讀。
4、組織討論。與會黨員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允許其它黨員為違紀黨員作證和辯護,主持人或參加會議指導的人員,可以作必要的說明。
5、進行表決。宣讀處分決定文稿,與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對處分決定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採取舉手、口頭和投票等方式。
6、表決方式、表決結果、未參加會議黨員對黨紀處分的意見以及黨員(含違紀黨員)對處分決定的不同意見,應如實寫入會議記錄。支部書記應在支部大會記錄上簽名(如果支部書記是違紀黨員,由會議主持人簽名),支部有公章的應加蓋公章
7、主持人作總結。結合違紀案例,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8、主持人宣布閉會。
(8)紀律處分大會主持擴展閱讀:
在支部大會上通報上級紀委對黨員的處理決定的前期准備工作:
1、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議,審閱違紀黨員的相關材料,學習相關黨紀條規,討論醞釀,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支委會處理意見。
2、黨支部指定專人起草支部大會的議程,確定召開支部大會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草擬黨紀處分的決定文稿,並通知全體黨員參會,包括受處分人。
3、黨支部書記與違紀黨員談話,幫助其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同時向違紀黨員說明享有的權利,聽取本人對黨紀處理的意見或申辯。
4、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復雜的,各黨小組要召開會議,統一思想認識。
5、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會議准備情況。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參加會議,予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