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豆腐違法
⑴ 富平縣牛村十字路口有闖紅燈拍照嗎
現在所有紅綠燈十字路口都會按照規定,安裝監控攝像頭對違規闖紅燈的行為進行拍照。交警會根據違章照片對闖紅燈者進行處罰。
2015年機動車闖紅燈由罰款200改為罰款200記3分改為記6分
1.遇紅燈過線即停車
問:紅燈亮時,車來不及剎住,車頭沖出停止線,這算不算闖紅燈?
答: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但如果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會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車輛駛過停止線,隨後兩張是車輛駛到路口中間以及到達對面路口。
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2.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問:雖然信號燈是紅燈,但執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這樣是否算闖紅燈?
答: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沖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於處罰。
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3.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問:如果沒來得及剎車,導致車身全部越過停止線,這算闖紅燈嗎?
答: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後沒再繼續移動,這樣並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4.越線停車後又倒車
問:遇紅燈越線停車後,企圖通過倒車來躲避處罰,這能被處罰嗎?
答: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跟大車後「誤闖」紅燈
問:有時因為前方的大車擋住了視線,便跟著大車駛過路口,這算闖紅燈嗎?
答: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望范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為標准。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後面被拍,都是因為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為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6.闖黃燈經過路口
問:駕駛人在信號燈變黃時經過路口,算闖紅燈嗎?
答: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麼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⑵ 車輛在銅川違章在富平縣可不可以交罰款
如果是交警現場給你開的罰單可以在富平縣交,如果是電子狗,監控違法記錄以及民警版在車輛上粘貼的權《違法停車告知單》。通俗地說,就是民警現場開的罰款,並讓駕駛員當場確認的,就是現場查獲的交通違法行為。這種必須去開的地區交!
⑶ 富平北邊高鐵線路蓋房子違法嗎
富平北邊高鐵線路蓋房子違法嗎?高鐵線路是國家的,如果在旁邊,蓋房子必須經過鐵路部門允許如果不允許屬於違章建築需要拆遷沒有任何賠償。
⑷ 富平縣交通違章處理大廳
你好,你可以用地圖搜下附近的交通違法處理點,或者在惠車邦車主服務處理。
⑸ 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人民法院如何判案
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執法。富平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服務大局和司法為民,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以化解社會矛盾為切入點,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院黨組結合新時期司法工作的任務和我院的審判實際,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定和提出了「准立案、重調解、慎下判、強執行、審執兼顧、案結事了」的指導和規范當前審判工作的二十字方針,全院各項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審判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有力地維護了全縣大局穩定和社會和諧。
如果個人認為有違法亂紀,徇私舞弊行為的,可進行舉報投訴,維護自身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⑹ 富平縣東上官鄉北里村非法征地
原告富平縣東上官鄉上官村范家村民小組(以下簡稱范家村民小組)。
訴訟代表人李五九,男,1962年2月18日出生,范家村民小組村民。
委託代理人高道智,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焦東民,男,1962年12月8日出生,范家村民小組村民。
被告富平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鄭成瑞,縣長。
委託代理人劉浩,富平縣政府法制辦幹部。
委託代理人李暉,陝西頻陽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范家村民小組不服富平縣人民政府於2007年9月20日作出的《關於2007年度第一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東上官鄉上官村范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原告范家村民小組訴稱,被告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我村民小組的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僅為每畝4.5萬元。被告2006年公布的該區片綜合地價為每畝7.2萬元,被告隨意壓低我組土地價格,實行同地不同價。另外,被告實際佔用我組土地86畝。綜上,被告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顯失公平。請求:1、撤銷被告作出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2、判令被告按區片綜合地價每畝7.2萬元補償並賠償遲延支付的利息。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對補償標准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因而,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標有爭議的,應當依據上述規定,在協調不成的情況下,由批准征地的陝西省人民政府裁決。國土資源部2006年7月發布的《關於加快推進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的通知》第二條(五)項規定,「當事人對裁決機關作出的裁決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裁決決定中應當告知當事人訴權」。因此,范家村民小組未經裁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符合受理案件的條件。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二條(二)項關於「7日內不能決定是否受理的,應當先予受理;受理後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原告富平縣東上官鄉范家村民小組的起訴。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楊靜
審判員王增耀
助理審判員劉曉峰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書記員張趙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