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
⑴ 請教專家:關於違法停車的照片證據具體規定 車輛違章停車被拍照,但是照片上沒有貼處罰單合法嗎
合法的。
一、違法停車的處罰分三種情形:
1、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立即駛離的,不處罰;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處50元罰款;
3、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的,處200元罰款。以上均不記分。此外,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可以拖移機動車。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五十元罰款:(十八)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十六)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二條 交通警察對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應當在機動車側門玻璃或者摩托車座位上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並採取拍照或者錄像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第三十一條 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拖移機動車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違法事實和證據。
(1)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擴展閱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二、違章處理
1、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2、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⑵ 對交警拍攝違章照片有什麼具體要求嗎
對交警拍攝違章照片的要求是必須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記錄拍攝的。專
根據《行政處屬罰法》的相關規定,調查取證是行政執法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組成部分,不能委託公民行使。因此,市民拍攝的交通違法照片和視頻資料只能作為舉報違法的線索,而不能作為交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證據。另外,利用監控設備(照相或攝像)記錄違法圖像的,必須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⑶ 違章停車拍照要幾張照片
一張,照的是你車牌和整車違章地點時間為證據,再給你開具罰單,
⑷ 車輛違章取證照片數最少幾張
如果車輛違章取證是照片的最少是2張,採用圖片加視頻方式取證的,那麼最少需要1張機動車全景特徵圖片。
圖片的質量要求:
1、記錄的圖片應為24位真彩圖像;
2、基於模擬視頻的圖片解析度應不小於(768×576)像素點;
3、基於數字成像設備的圖片解析度應不小於(1280×720)像素點。
(4)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擴展閱讀
違章拍照照片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信息
疊加在每幅圖片上的信息至少應包括違法時間、違法地點、違法代碼、違法行為、圖像取證設備編號、防偽信息等內容。
二、測速信息
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的,每幅圖片還應疊加限速值和行駛速度值,並符合如下要求:
1、採用雷達技術測定機動車行駛速度的,每幅圖片上應疊加雷達測速方向;能同時測量多個車輛目標的,應在對應被測目標上標注機動車行駛速度值;
2、採用激光技術測定機動車行駛速度的,每幅圖片上應疊加被測目標的激光測距值。
三、時間信息
圖片上疊加的時間信息應符合如下要求:
1、對於機動車行駛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疊加在圖片上的違法時間應精確到0.01s;
2、對於機動車靜止狀況下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疊加在圖片上的違法時間應精確到1.0s。
⑸ 違法停車取證標准出於何處
既然已經開單了,就必須去接受處理。在接受處理時,要求對方出示違章停車的專照片,如果照片沒有照車頭屬全貌,就是不能通過照片看到是否有駕駛員在車內,你可以提出申訴,就說你當時在車內,交警是違反規定開單。如果照片有車頭全貌,而沒有顯示你在車內,那麼就必須接受處罰了。
⑹ 交通違章停車處理證據照要幾張
沒有規定幾張,違章停車被電子眼拍攝下來,或者交警現場處罰就屬於違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6)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擴展閱讀: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⑺ 交通新規關於車輛違停取證需要幾張照片
違法停車須拍下三幅圖像,記錄號牌和違法內容,才能真正認定該車輛存在違法。
違法停專車取證標准
1、在靜止屬過程中至少三幅靜態圖像信息。
2、至少有一個位置能清晰地看到車牌號。
3、至少有兩幅靜態圖像的間隔時間大於標志或標線規定的臨時停車時間。
(7)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擴展閱讀:
機動車違法自動記錄相關規定
1、涉及車牌的違法
(1)應記錄同一時間機動車前、後全景圖像和前、後機動車號牌特寫圖像。
(2)區間測速系統則要記錄機動車駛入、駛出測速區間的全景、特寫圖像各一張。
2、除涉牌和測速外的其他違法
(1)採用兩到三幅全景圖像和一幅機動車號牌特寫圖像。
(2)圖像上要有車輛違法日期、時間、地點、方向等信息。
(3)超速車輛圖像還要有限速值和實際行駛速度值。
3、闖紅燈
(1)需三個不同位置的靜態圖像信息。
(2)在違法車位於停止線前,拍攝車頭位於停止線前的情況。
(3)全部車身已越過停止線且相應信號為紅燈相位的情況。
(4)違法車駛入路口或轉向時拍攝車的行駛方向(左轉、右轉或直行)。
⑻ 違章停車交警照相必須要照前車牌嗎
違章停車交警照相需要照前車牌。
在違章車輛拍照圖片中包含清晰辨認禁止停車標線指示、駕駛室特徵、機動車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徵、號牌號碼等信息,並且在有駕駛人的情況下如果進行處罰的會明確告知駕駛人,再開具罰單。如果交警只是口頭警告,駕駛員立即駛離,且交警沒有開出罰單,一般不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四條: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8)違章停車取證照片要求擴展閱讀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