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違法的嗎
A. 為什麼人力采砂不犯法
無論是人力采砂。還是機械采砂船。都是違法的。在沒有采砂合格證的情況下采砂。都是違法。
B. 非法采砂能治安處罰嗎
您好!非法采砂,按照其性質,違反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第36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第74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3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第39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處罰沒有具體量化,由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按照情節和嚴重性處罰。謝謝閱讀!
C. 在河道采砂有哪些法律規定
1、《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0]322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和規定禁采期,並予以公告。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准;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鑽探、挖築魚塘;
(三)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
(四)在河道灘地開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
第四十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必須按照經批準的范圍和作業方式進行,並向河道主管機關繳納管理費。收費的標准和計收辦法由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制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采砂違法的嗎擴展閱讀
申請從事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
(二)有符合環保等要求的采砂作業方式;
(三)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設備和采砂技術人員;
(四)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船員的證書齊全有效;
(五)無非法采砂失信行為和不良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河道采砂許可,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河道采砂申請;
(二)營業執照;
(三)采砂船舶(機具)證書、采砂技術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砂石堆放地點和棄料處理方案;
(五)船舶油污、生活廢棄物的處理方案;
(六)河道清理、修復方案;
(七)規范開採的承諾書;
(八)其他有關資料。
D. 在河道里挖沙的行為,屬違法嗎
人工河道挖沙未經行政許可,擅自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活動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非法采砂如何處理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五條,非法采砂,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采砂治安處罰法的內容: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志的;
2,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3,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
4,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拓展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的基本原則
1、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這就是行為與處罰法定原則的實質,涉及治安管理處罰,它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治安管理處罰應當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不能認定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並不能適用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將此原則設定在條文中,是一種遺憾。
2、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也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就是處罰與違法行為相當原則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處罰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體現了法制的統一性、嚴肅性和公平性。
3、公開、公正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也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堅持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公開、公正原則。
公開是指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依據和被處罰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應公布於眾。行政案件的辦理公開本身並不能直接實現實體權利與義務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沒有偏私」。
在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過程中,首先,應當平等地對待各方當事人,不以當事人的身份為實施處罰輕重的標准;其次,所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達到公正的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就要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
4、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是指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治安管理處罰,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5、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第三款規定,「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這一原則的基本精神是指堅持處罰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教育也是一種手段,通過處罰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會,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F. 請問沒證采砂會犯法嗎
你好,新修訂的《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加重對違法采砂行為的處罰力度。《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無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暫扣違法采砂作業工具,沒收違法所得,可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采砂2次以上,在橋梁、碼頭、攔河閘壩、取水口、水文監測等工程設施上下游2000米范圍內采砂,在堤防管理范圍內采砂,在禁采區采砂或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業的時段采砂等情形的,可並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行為造成水工程損壞、水生態環境破壞、礦產資源破壞,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G. 合法采沙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通過以下的步驟申請合法采砂的手續: 1、向當地水行政部門提交河道采砂回申請書。需答符合以下條件:(1)要符合河道采砂規劃以及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運輸路線。(2)有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營業執照和相應的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3)此前無非法河道采砂記錄。 2、提交申請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及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2)河道采砂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的有關證明文件。(3)河道采砂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及專家評審意見。(4)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者達成的協議。 3、材料齊全,手續合法,相關部門就會審批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就可以合法從事采砂。 4、需要注意的是: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審批。
H. 以河道清淤的名義大量采砂是否合法
不合法。
2020年6月18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執法人員在水頭鎮水頭街附近河道發內現並制止一起涉容嫌利用抽砂設備和三輪摩托車非法盜采河砂行為。據初步調查,該行為同樣是涉嫌藉助河道清障的名義但無任何批復手續的采砂行為,為作進一步調查,執法人員依法暫扣違法作業工具。
(8)采砂違法的嗎擴展閱讀
河道清障本是民生工程,但卻存在個別地方人員打著河道清淤的旗號擅自利用機械盜采河砂。為進一步嚴厲打擊以清淤為名義的盜采河砂行為,讓河道清淤疏浚真正為民利民,切實保障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局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河道清淤疏浚行為監管,積極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采砂專項行動。
河道清障的目的是疏浚河道,保障行洪安全,絕不能讓其成為盜采河砂的切入口將進一步加強監管,要求鎮政府做好相關監管工作及督促清障單位或人員完善各項審批手續,讓河道清障工作能夠做到依法有序,切實維護河道行洪安全,真正做到清障為民,清障利民。
I. 非法采砂如何定罪量刑
我國《水法》規定「國家實行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非法采砂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壞了河床自然形態,危及了堤防安全,還涉嫌構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水法》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9)采砂違法的嗎擴展閱讀
申請采砂證方法如下:
一、審查階段
1、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報送審查,報審請示文應包含對采砂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審查及現場踏勘等有關情況的說明。
2、在長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區采砂應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區采砂應提交年度采砂實施方案。
3、工程性采砂項目的申請單位,一般為該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其中施工單位應當持中標通知書。其他單位或個人申請該工程項目采砂的,應持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的采砂委託書。
二、批復階段
1、符合河道采砂規劃關於開采范圍、采砂控制總量、可采期等有關要求。
2、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或年度采砂實施方案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審查。
3、符合要求的作業方式、采砂設備和采砂技術人員。
4、符合採砂船舶、機具數量及其采砂功率的控制要求。
5、采砂船舶、船員證書齊全,並按規定標明船名、船號。
6、近一年內沒有非法采砂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