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周期是以違章日期
A. 駕駛證扣分清零,是按違章時間算起,還是處理違章是算起
駕駛證扣分清零,是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未達到12分,且罰款已經繳納的,在該記分周期結束後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清零。不是按違章時間算,也不是按處理違章時算。解釋如下: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69條中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B. 駕駛證扣分是按違章日期算嗎/還是按交費日期算
駕駛證扣分是按處理違章的日期來計算的。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六條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2)扣分周期是以違章日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C. 違章扣分以違章時間還是處理時間
違章扣分以違章時間。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後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後就收滯納金。
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後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後也收滯納金。
D. 駕照的扣分時間是按違章時間算還是處理時間算如果是電子眼拍攝呢
扣分時間肯定是按照處罰以後開始計算。電子違章拍攝的事叫非現場,你只有處罰了才會扣分。
E. 對駕駛本扣分周期是按照處理違章日期算,還是交罰款的日期算
記分清零總是在每年的駕照初領日。但是沒有繳納罰款的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你18號才去交罰款,那個記分可能是轉入你13-14年記分周期了。但也有可能是因為網上數據更新不及時,要確定的話最好去交警隊窗口查詢一下。
F. 請問駕駛證扣分周期是按違章之日起計算還是按已處理之日計算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G. 每年扣分是按違章時間還是按處理時間
如果是現場處理,直接扣掉駕照的分。如果是電子眼拍到的,那的時間為准。就是按照你去交警隊處理
H. 扣分是按處理時間算還是違章時間算
機動車駕駛證違章的記分是按照處理的時間來計算的。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8)扣分周期是以違章日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