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違章
㈠ 當前安全隱患違章重復出現應怎樣根治
參考答案:
一、發生違章作業的根源:1、對違章作業的嚴重危害性認識不夠。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有很多譬如該要點而不要點就幹活的違章行為並沒有造成事故,於是,在少數人心目中就產生了不要點照樣能幹活的錯誤思想,把規章當成了日常工作的「絆腳石」。這是對違章作業嚴重危害性認識不足的一種表現。的確,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有很多的違章行為並沒有造成事故,但事實證明,絕大部分事故是因為違章作業造成的。可以講,違章造成事故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正所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如果我們對違章不加以控制,違章次數積累到一定數量,形成一種習慣,必然造成事故,而造成事故其後果將是不堪設想的。因此,違章作業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早晚的事情,但有很多人對此認識不足,心存僥幸。二是在吸取他人違章作業事故教訓方面有些人不以為然,認為事故是別人的事情,與己無關,工作中稍加註意就行了,這樣的事情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沒有從思想深處去認識違章行為的嚴重危害性。由於思想認識不到位,就不可能做到舉一反三,防微杜漸。 2、不能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任務的關系。在安全與效益、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沖突時,有些人往往考慮自身和小團體的利益多一些,心存僥幸心理,冒險違章作業。如在處理設備故障及施工時,為了隱瞞故障,或因害怕延時長,影響大而受到考核,盲目使用封連線等違章行為而導致的事故,就是因為沒有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任務的關系。
3、在導向上存在重故障而輕違章的現象。雖然國家制定出台了《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把違章作業行為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正所謂「違章就是犯罪,違章就是殺人,違章就是自殺。」但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對設備故障的重視程度遠遠大於對違章的重視程度,強調壓縮故障、減少故障延時的聲音多,而對如何不違章,如何按標作業強調得少。發生設備故障後,無論是否造成後果,都能做到件件有分析、有處理結果,而日常工作中的違章行為,卻沒有重視到這種程度,在幹部職工思想上形成不了重視違章的強大氛圍。在對故障考核上,有的車間為了壓縮故障和故障延時,不遵循客觀規律,在制定考核辦法時,實行打拳頭的方式,把段對車間壓縮故障及故障延時的考核等強或大部分傳遞給責任者,在利益和壓力的驅動下,導致職工謊報、瞞報甚至採取非正常手段處理故障的行為發生。客觀上講,在現有的條件下,設備不可能完全不出故障,有些甚至是無法預料和預防的,但違章行為卻是可以完全避免。從故障和違章所造成的後果來看,設備故障影響的主要是運輸效率,而違章帶來的有可能是翻車掉道,家破人亡的更為嚴重的後果,孰重孰輕部分幹部職工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4、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一是有些幹部不能嚴格要求自己,重生產任務的完成,輕安全規章的執行,工作中存在帶頭違章和違章指揮的行為,起到了壞的帶頭作用;二是有些幹部在管理上存在好人主義,在「反違章、滅違紀」上態度不堅決,對身邊的違章違紀行為在沒有造成後果的情況下,不聞不問,更談不上考核,久而久之便形成「幹部看慣了,職工干慣了」的麻木不仁現象,滋長了違章作業的行為;三是幹部在下現場檢查時,側重於看設備質量,而對職工執行標准化作業程序,規章制度的掌握執行情況過問得太少;四是層層制定細化的安全管理辦法措施多,但執行情況缺乏監督。
5、系統之間相互協調配合不好。如電務與車務之間存在要點難的問題,客觀上講,隨著列車的提速,運能運量的增加,導致電務維修人員維修要點的空間越來越小,容易出現偷點搶點的現象。主觀上,車務人員存在的自我保護意識,害怕在登消記上出問題,不願意履行登記給點手續,往往出現口頭同意給點和先干後補點的現象,導致電務人員違章作業。另外,工務電務之間配合不力也是導致違章作業的誘因。
二、採取的對策:
1、加強教育,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違章作業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安全是鐵路運輸的永恆主題。違章作業是安全生產最大的威脅。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特別是遵章守紀的教育應該成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認真加以對待,做到經常性,使「兩紀」教育真正加強在一線、工作到班組、落實到人頭。經常組織職工學習規章和標准化作業程序,對照標准逐條檢查自己的行為,徹底糾正過去由於對規章規程不了解、不熟悉、長期不執行或錯誤執行的做法,消除作業過程中圖省事、怕麻煩,認為不執行規章也不會出事的糊塗觀念和麻痹思想。要通過對各違章事故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及對責任者的處理結果的宣傳,對事故原因教訓的深入剖析,使職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使「違章就是犯罪,違章就是違法,違章就是殺人,違章就是自殺」的道理深入人心,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法紀意識,責任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2、加強對故障的預防控制,加大對違章違紀的考核處罰力度。在制定考核辦法時,要把職工遵章守紀與收入分配緊密掛起鉤來,通過加大對容易
㈡ 交通違章安全隱患罰多少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第三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築等,應當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泊位不足的,應當及時改建或者擴建;投入使用的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施劃停車泊位。 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主城區有些主要路段的處罰是按上限200元罰款的,祝你幸運!
㈢ 違建有什麼安全隱患
既然您家是違章建築,和鄰居好好協商,給予適當的賠償,不要讓對方起訴,否則,對方起訴後,您敗訴的可能性極大。而且會被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㈣ 怎麼才能消滅安全隱患和違章違紀
你是領導??????????以身作責.加大安全監督及宣傳力度.讓員工自覺按操作規程及工藝流程生產.
加強管理.整潔文明生產.
㈤ 什麼是安全生產三違章
安全生產三違章指生產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簡稱為「三違」)。
是人的不安全行為所導致的各類事故的罪魁禍首。反「三違」是各行各業面臨的一項艱巨任務,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當務之急,是遏制事故強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生產工作者面臨的重要課題。
教育培訓是安全工作的重頭戲。職工的安全意識、技術素質的高低,防範「三違」的自覺程度和應變能力都與其密切相關。
安全教育培訓要採取多種形式,除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形勢任務、安全方針、法律法規、組織紀律、安全知識、工藝規程的教育外,應重點抓好法制教育、主人翁思想教育,特別要注意抓好新幹部上崗前、新工人上崗前、工人轉換工種(崗位)時的安全規程教育。
(5)安全隱患違章擴展閱讀:
反三違方向:
1、建立判別標准,查"三違"根源
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90%是由於違章操作等"三違"行為造成的。但是對"三違"現象只是一味的簡單處罰中能是光治標,不治本。
解決"三違",首先要消除產生"三違"的土壤。隱患排查自查階段,要動員全體職工全面細致地識別本部門、本崗位存在的"三違"現象和行為,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這些現象和行為進行分析、評價,提出對策措施。
再經過分類、匯總、整理,找到"三違"深層原因:是作業場所環境及設施不具備正常操作的條件,還是由於教育培訓不到位或相關規章制度和規程不完善;是存在僥幸心理,或對自己控制危險的能力估計過高,還是由於生理、心理、環境等因素的影響。
在無主觀意識的情況下,判斷失誤、疏忽、遺漏等造成的"三違"等等。有針對性採取措施,分析"三違"根源、提出安全依據、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步驟開展反"三違"活動。
2、追究不作為責任,抓層層監管
"三違"現象的屢禁不止,終其原因是部分員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僥幸心理嚴重,對"違章"行為習以為常,但相關領導尤其是工段長、班組長存在漠視違章、不作為甚至違章指揮的現象無形中對違章作業起到了默認、縱容的作用。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對發現的"三違"現象進行責任倒推,對安全監管不履職、安全管理"不作為"的查處作為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發現一次,教育一次,查處一次,並記錄在案。對不能嚴格執行制度和規程的管理者要加大打擊力度,一要處罰、二要撤職。
隱患排查過程中要將"三違"行為作為安全隱患和險肇事故來對待,要認真落實"四不放過"--違章原因不查清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有效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徹底扭轉查而不管、查而不糾的被動局面。
3、完善教育和懲處機制,杜絕"三違"現象
要根據具體的"三違"行為的性質、內容、後果程度等建立"三違"教育和懲處機制,對性質較輕"三違"現象,堅持先尊重後批評、先教育後懲處的人性化監管原則,對屢糾屢犯和部分危險崗位、關鍵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違"現象。
要發現一起,嚴厲查處一起,並通過離崗培訓、調離崗位直至解除合同等形式,建立違章高壓線,逐步減少和消除"三違"行為。
同時,要積極探索有利於解決"三違"行為的辦法和措施,通過全員簽訂安全承諾、舉報"三違"獎勵機制、設立"三違"曝光台等措施規范作業者的安全行為;對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和模範遵章操作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的獎勵,培養職工實現自我約束、自我防範目的。
㈥ 下圖有哪些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在線等,求全面
1,腳手板沒有搭接好,存在懸空。2,外架立桿間距過大。3,沒有剪刀撐。4,沒有懸掛安全網
㈦ 如何對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進行分析
一、發生違章作業的根源:
1、對違章作業的嚴重危害性認識不夠。一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有很多譬如該要點而不要點就幹活的違章行為並沒有造成事故,於是,在少數人心目中就產生了不要點照樣能幹活的錯誤思想,把規章當成了日常工作的「絆腳石」。這是對違章作業嚴重危害性認識不足的一種表現。的確,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有很多的違章行為並沒有造成事故,但事實證明,絕大部分事故是因為違章作業造成的。可以講,違章造成事故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正所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如果我們對違章不加以控制,違章次數積累到一定數量,形成一種習慣,必然造成事故,而造成事故其後果將是不堪設想的。因此,違章作業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早晚的事情,但有很多人對此認識不足,心存僥幸。二是在吸取他人違章作業事故教訓方面有些人不以為然,認為事故是別人的事情,與己無關,工作中稍加註意就行了,這樣的事情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沒有從思想深處去認識違章行為的嚴重危害性。由於思想認識不到位,就不可能做到舉一反三,防微杜漸。 2、不能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任務的關系。在安全與效益、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沖突時,有些人往往考慮自身和小團體的利益多一些,心存僥幸心理,冒險違章作業。如在處理設備故障及施工時,為了隱瞞故障,或因害怕延時長,影響大而受到考核,盲目使用封連線等違章行為而導致的事故,就是因為沒有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任務的關系。
3、在導向上存在重故障而輕違章的現象。雖然國家制定出台了《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把違章作業行為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正所謂「違章就是犯罪,違章就是殺人,違章就是自殺。」但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對設備故障的重視程度遠遠大於對違章的重視程度,強調壓縮故障、減少故障延時的聲音多,而對如何不違章,如何按標作業強調得少。發生設備故障後,無論是否造成後果,都能做到件件有分析、有處理結果,而日常工作中的違章行為,卻沒有重視到這種程度,在幹部職工思想上形成不了重視違章的強大氛圍。在對故障考核上,有的車間為了壓縮故障和故障延時,不遵循客觀規律,在制定考核辦法時,實行打拳頭的方式,把段對車間壓縮故障及故障延時的考核等強或大部分傳遞給責任者,在利益和壓力的驅動下,導致職工謊報、瞞報甚至採取非正常手段處理故障的行為發生。客觀上講,在現有的條件下,設備不可能完全不出故障,有些甚至是無法預料和預防的,但違章行為卻是可以完全避免。從故障和違章所造成的後果來看,設備故障影響的主要是運輸效率,而違章帶來的有可能是翻車掉道,家破人亡的更為嚴重的後果,孰重孰輕部分幹部職工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4、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一是有些幹部不能嚴格要求自己,重生產任務的完成,輕安全規章的執行,工作中存在帶頭違章和違章指揮的行為,起到了壞的帶頭作用;二是有些幹部在管理上存在好人主義,在「反違章、滅違紀」上態度不堅決,對身邊的違章違紀行為在沒有造成後果的情況下,不聞不問,更談不上考核,久而久之便形成「幹部看慣了,職工干慣了」的麻木不仁現象,滋長了違章作業的行為;三是幹部在下現場檢查時,側重於看設備質量,而對職工執行標准化作業程序,規章制度的掌握執行情況過問得太少;四是層層制定細化的安全管理辦法措施多,但執行情況缺乏監督。
5、系統之間相互協調配合不好。如電務與車務之間存在要點難的問題,客觀上講,隨著列車的提速,運能運量的增加,導致電務維修人員維修要點的空間越來越小,容易出現偷點搶點的現象。主觀上,車務人員存在的自我保護意識,害怕在登消記上出問題,不願意履行登記給點手續,往往出現口頭同意給點和先干後補點的現象,導致電務人員違章作業。另外,工務電務之間配合不力也是導致違章作業的誘因。
二、採取的對策:
1、加強教育,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違章作業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安全是鐵路運輸的永恆主題。違章作業是安全生產最大的威脅。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特別是遵章守紀的教育應該成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認真加以對待,做到經常性,使「兩紀」教育真正加強在一線、工作到班組、落實到人頭。經常組織職工學習規章和標准化作業程序,對照標准逐條檢查自己的行為,徹底糾正過去由於對規章規程不了解、不熟悉、長期不執行或錯誤執行的做法,消除作業過程中圖省事、怕麻煩,認為不執行規章也不會出事的糊塗觀念和麻痹思想。要通過對各違章事故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及對責任者的處理結果的宣傳,對事故原因教訓的深入剖析,使職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使「違章就是犯罪,違章就是違法,違章就是殺人,違章就是自殺」的道理深入人心,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法紀意識,責任意識,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2、加強對故障的預防控制,加大對違章違紀的考核處罰力度。在制定考核辦法時,要把職工遵章守紀與收入分配緊密掛起鉤來,通過加大對容易導致事故發生的嚴重違章行為的考核獎懲力度,使職工感到違章不能碰、碰不得,碰了就要丟飯碗,就會付出慘重的代價。對大家公認的一貫遵章守紀,表現好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選樹典型模範。在抓故障方面,遵循客觀規律,不片面追求低故障、低延時,調整過去注重故障結果的考核為對故障源頭的控制,從提高設備質量上下工夫,加大對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問題不整改等考核。對一些重大安全隱患,要視同事故進行責任追究,產生震懾效果,真正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3、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一是堅決杜絕幹部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行為。明確幹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把確保安全放在首位,避免顧此失彼,因小失大。二是加大現場作業控制力度。要從生產組織、人員安排、作業方式等方面作好違章卡控工作;發生設備故障後,幹部要立即介入,防止用非正常手段恢復設備使用。三是加強檢查和考核。要通過深入作業現場,查看台帳資料,詢問了解情況,發現慣性違章、隱蔽性違章,堵住漏洞死角。對違章作業行為,無論幹部職工,不管是否造成嚴重後果,都要進行認真分析,嚴肅處理,並及時通報全體職工。(EHS中國)
4、給電務職工一個寬松的搞好安全生產的環境。一是給足天窗,滿足設備正常維修所需時間;二是根據道岔、信號機、軌道電路等信號設備在現場的使用狀況,需維修的程度,合理制定修程修制,避免無謂的重復修;三是解決車站有點不給和口頭同意給點事後補點的問題,協調解決工務電務配合不力的問題;四是根據電務點多線長、人員分散、工作生活單調枯燥的特點,結合「三線」建設,改善職工工作生活條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增強幹部職工工作責任感。
綜上所述,造成違章作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我們認真加以分析,採取得力措施,就一定能消滅違章,實現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㈧ 業務員班組有哪些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
「上有千條線,下穿一根針。」
班組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最基層的組織,是控制事故的前沿陣地,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因此,強化班組安全建設,提高班組的安全素質,是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關鍵,也是減少傷亡等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
班組要實現安全生產,在做好安全知識普及的基礎上,應在日常工作中堅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的長效機制,筆者以為,核心是做好日常「六問」。
班前有兩問:今天工作中有哪些安全隱患?我應該做哪些預防工作?
在布置當天的工作任務時,作為班組長和安全員要問:今天工作中有哪些安全隱患?對當天承擔的施工生產任務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認真理順工作的程序和環節,辨別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護意見。作為員工要根據自身擔負工作的實際情況,問自己:我應該做哪些預防工作?從確保自身安全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見。
班中兩問:有沒有出現新的安全隱患?我現在安全嗎?
在生產進程中,不管是人的因素還是物的因素,都有可能產生新的安全隱患,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新情況,作為班組長和安全員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時刻關注生產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內心常問:有沒有出現新的安全隱患?由於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偶然性,容易在員工的思想中形成麻痹,失去對周邊環境的警惕,可能在物的不安全狀態出現時全然不知;另外一方面,不可否認部分員工有安全生產知識掌握不到位或安全防護思想薄弱的實際情況,一些習慣性違章現象會產生。對於這些隨時可能產生的新安全隱患,班組長和安全員就要隨時給予高度關注,及時提示、警告、制止。作為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時時問自己:我現在安全嗎?此問常提,有助於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增強崗位作業的安全可靠性。
班後兩問:還有哪些安全工作沒有做到位?我今天違章了嗎?
同其他工作一樣,安全工作也有一個提高改進的過程,因此要做好每日安全工作的總結。作為班組長和安全員要在每天工作結束時,問一問:還有哪些防護工作沒有做到位?對當天的安全工作進行自查總結,找出存在的不足,總結出利於工作開展的經驗,提出改進工作的方向。作為員工在一天工作結束後,應問一問自己:我今天違章了嗎?員工持續的自查活動,不僅可以提高員工的思想安全意識,加快實現員工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心理轉變,同時還可以有效避免管理監管不到位的「死角」。
班組安全生產日常「六問」,看似簡單,卻體現了安全管理過程式控制制的思想,涵蓋了安全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管理層面,長久堅持,必將為班組生產築起牢固的安全屏障。
㈨ 請舉出五個安全生產違章行為
(一)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
(二)違章指揮從業人員或者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的;
(三)發現從業人員違章作業不加制止的;
(四)超過核定的生產能力、強度或者定員進行生產的;
(五)對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設施、設備、器材、危險物品和作業場所,擅自啟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
(七)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下達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
(9)安全隱患違章擴展閱讀:
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第五條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開採的煤炭產品、採掘設備;
(四)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
(五)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暫停或者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六)關閉;
(七)拘留;
(八)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六條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按照本章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行使管轄權。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管轄。中央企業及其所屬企業、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管轄。
暫扣、吊銷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決定。其中,暫扣有關許可證和暫停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給予關閉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
給予拘留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建議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決定。
㈩ 安全的「三違」的內容是什麼
三違是指「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簡稱。
1.違章指揮具體包括: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不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變更安全工藝和操作程序,指揮者使用未經安全培訓的勞動者或無專門資質認證的人員;
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指揮工人在安全防護設施或設備有缺陷、隱患未解決的條件下冒險作業;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發現違章不制止等。
2.違章作業具體包括:不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制度,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和不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擅自動用機械、電氣設備或拆改挪用設施、設備;隨意爬腳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3.違反勞動紀律具體包括:不履行勞動合同及違約承擔的責任,不遵守考勤與休假紀律、生產與工作紀律、獎懲制度、其他紀律等。
(10)安全隱患違章擴展閱讀:
三違的成因:
1.管理者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管理性違章的根本原因。
人的行為受人的意識所支配。當管理者的潛意識里沒有真正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時,其管理行為必然存在違章的表現。
主要表現為:對國家的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文件不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不完善或滯後於技術的發展;安全檢查走過場,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不落實或措施失效;安全生產職責不履行、不落實等。
2.經濟利益趨動是造成管理性違章的直接原因。
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企業對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本無可厚非,甚至值得提倡。
但一些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為了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過度地降低生產成本,造成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陳舊設備不能及時更換,安全生產「三同時」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根本不整改,生產組織中搶時間、搶產量、搶進度,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為事故的產生埋下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