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道設卡違法
A.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的具體解釋
個人在復公路上設卡收費,顯制然違法!我國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章等規定,可以把道路通行的收費權授予某些個人,個人未經法律授權,擅自攔路收費屬違法行為,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抗拒執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 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 治安警察可以在鄉鎮道路上設卡攔截車輛嗎
可以,正常執法,比如抓捕逃犯,設卡是常事;公安各警種設卡檢查都是正常執法。
C. 045縣道設卡是哪個部門官、應向哪裡投拆
縣道設卡,屬於省級公安機關管轄。
你們可以向省公安廳投訴。
公路設卡,只有省和國家可以批准。
D. 地方政府可以在縣道設卡口嗎
當然了,政府查車,查醉駕,查酒駕,查無證駕駛和其他案件都是可以的。
E. 公路部門允許國道設卡嗎
公路部門是允許在國道上設卡的,因為目前處於一群的高發期,色卡是為了檢查過往車輛以及行人的安全。
F. 在縣道沖卡違法嗎
我是負責某一路段的收費管理人員,經常遇到車輛沖卡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指出,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對依法應當交納而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有權拒絕其通行,並要求其補交應交納的車輛通行費。
任何人不得為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而故意堵塞收費道口、強行沖卡、毆打收費公路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或者從事其他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的活動。
發生前款規定的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行為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公安機關在處理時是依據《治安處罰法》來進行處理,該法規並未具體闡述沖卡怎麼樣要處罰,具體怎麼處罰就要看執法機關的態度了。
G. 私人在公路上設卡擋車犯法嗎
公路不是他家的 ,他有什麼權利設卡和車匪路霸有什麼區別。只有公安交通才能在公路設卡,就是警察也不能隨意的設卡。
私人設卡是違法亂紀的行為。
H. 道路運輸執法設卡怎樣才是合法和規范的
要設卡。《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三十一條規定「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時,應當採取定點指揮疏導和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方式」,結合該規范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裝備可知,交警上路執勤執法是要設卡的。
I. 在路上設卡強制性收費觸犯刑法第幾條
輕者應承擔違法後果,受到行政處罰;重者涉嫌犯罪應追究刑事責任。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九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第七十四條 違反法律或者國務院有關規定,擅自在公路上設卡、收費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