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土地違法圖斑
Ⅰ 什麼叫違法用地
下列行為之一使用土地者,屬違章用地:1.未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專臨時用地許可證使用屬土地的;2.擅自改變用地位置或擴大范圍的;3.擅自出讓、轉讓、買賣、交換、租賃土地的;4.以物易地或私自協議使用土地的;5.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6.持非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用地證件使用土地的;7.臨時用地逾期不交還的。
Ⅱ 什麼是土地違法案件
土地違法案件 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行為,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立案所形成的案件。構成土地違法案件必須具備四個要素:
(1)必須有土地違法行為發生。
(2)土地違法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具有法定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土地違法行為必須達到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程度。
(4)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土地違法行為,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受理和立案。
Ⅲ 「疑似違法用地圖斑」的最小面積有規定嗎
在土地變更調查中,地塊最小上圖面積為400平方米。「疑似違法用地圖斑」來自於變更調查成果,下發圖斑一般不會小於400平方米。另外,由於不同地區的遙感監測影像解析度不同等因素,下發圖斑的最小面積也會有所區別。
Ⅳ 什麼是違法用地
對土地進行不合法的開采利用
Ⅳ 什麼是違法用地哪些行為構成土地違法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土地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二)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四)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五)據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違法行為;
(六)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費、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的違法行為;
(七)據不交還土地的違法行為;
(八)擅自將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違法行為;
(九)不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
(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
(十一)應將耕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而不劃入的違法行為;
(十二)破壞或者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保護區標志的違法行為;
(十三)擅自批准出讓或者擅自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違法行為;
(十四)不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非法轉讓房地產的違法行為;
(十五)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劃撥土地房地產的違法行為;
(十六)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違法行為;
(十七)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違法行為。
Ⅵ 什麼是違法用地
根據新《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主要有10種:
1、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2、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3、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4、 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違法行為;
5、非法批准用地的違法行為;
6、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7、拒不交還土地的違法行為。
(6)什麼是土地違法圖斑擴展閱讀:
違法用地量刑標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以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准,但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
第九條: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一年內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的數量、數額處罰。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批准徵用、佔用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十畝以上;
(二)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數量達到二十畝以上;
(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到三十萬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畝以上或者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毀壞。
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方式主要包括:
1、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
即將非法佔用的土地恢復到佔用以前的狀態,如果非法佔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確定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的,要恢復到佔用以前的原貌。
如果非法佔用的土地是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的,要將非法佔用的土地退還原使用者,由此而給原使用者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追究違法使用者的民事責任;如果非法佔用的土地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交還原農民集體經濟組織。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如果在非法佔用的農用地上新建了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並且這些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是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
3、沒收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如果在非法佔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沒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違法行為
Ⅶ 什麼是土地犯罪哪些土地違法行為構成土地犯罪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幾種
土地犯罪是違反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情節嚴重,依照《刑法》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土地違法行為。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刑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土地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時構成土地犯罪:
非法破壞耕地的違法行為。
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
非法佔用土地的違法行為。
非法審批土地的違法行為。
非法侵佔、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國家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違法行為。
《刑法》規定,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4項,即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228條),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刑法》第342條),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條),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410條)。
Ⅷ 城市規劃中的督察圖斑指的是什麼
你好
督察圖斑,是指在城市規劃管理中,土地監管部門在利用衛星遙感技術,獲得某個時間內所監管的土地范圍內用地情況的圖像,結合GIS技術等,給所監管的土地用一定的規則進行分區編號,而這個編號一般就稱為「圖斑」。一段時間後,再利用衛星遙感技術獲得衛星圖像,通過對前後所有圖斑進行對比,就能得知土地使用情況變化。這個過程我們可以叫做「圖斑督察」,而通過對比得出變化的圖斑,就叫做「督察圖斑」。
以上是個人簡單的理解,因為目前這個技術在全國應用得不是很多,還很新潮。國家還沒有詳細的相關定義。
Ⅸ 地塊 宗地 圖斑 三者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宗地是一個權屬概念,是一個完整的地域。
地塊也是一個權屬概念,但權屬界址范圍比宗地要小。
圖斑則是在地圖上用來說明地塊的類型的,如說明是商服用地或是工業用地,又或是農地等等。
2、組成不同
宗地由界址點和界址線構成,例如一個學校的全部面積。
而地塊則是局部的,宗地是由許多地塊組成的,例如學校的操場,籃球場,食堂等就是地塊。
圖斑是將地貌、土地利用類型基本相同,水土流失類型基本一致的土地單元(地塊)分為一類,以其為基礎調查單元,將單元勾繪到地形圖上成為圖斑。圖斑的編是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調繪的先後次序編號。
3、作用不同
地塊是規劃用地強度賦值的基本單位。
宗地是土地登記的基本單元,也是地籍調查的基本單元。
圖斑是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基本單元。圖斑是地類劃分的最小范圍,在量算面積時,圖斑又是最小的量算單位和量算單元。在城鎮村細化調查中,同一地類的相鄰宗地必須合並為一個地類圖斑。
Ⅹ 什麼是土地違法案件處理程序
土地違復法案件處理製程序,是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理土地違法案件時應當嚴格遵守的方式、步驟和過程的總和。
土地違法案件處理的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簡易程序是針對某些輕微違法和給予的行政處罰比較輕微的行政案件。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定的「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要件有:①耕地被破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的;②不履行復墾義務,責令限期改正的;③使用非法批準的土地,責令歸還的;④不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責令限期辦理的。
一般程序也稱普通程序,是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理土地違法案件的常用程序。其程序為受理、立案、調查、處理、送達、執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