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違規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行政處罰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人身罰
人身罰也稱自由罰,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人身罰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1.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在短期內剝奪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
2.勞動教養。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或有輕微犯罪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且又具有勞動能力的人所實施的一種處罰改造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這意味著已實施50多年的勞教制度被依法廢止。決定規定,勞教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勞教廢止後,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動教養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勞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勞教人員也均已被釋放。
(二)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僅次於人身罰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1.責令停產、停業。這是行政主體對從事生產經營者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而給予的行政處罰措施。它直接剝奪生產經營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只適用於違法行為嚴重的行政相對方。
2.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指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時扣留違法者已經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目的在於取消或暫時中止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剝奪或限制某種特許的權利。
(三)財產罰
財產罰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它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處罰。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
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或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方式。
(四)申誡罰
申誡罰又稱精神罰、聲譽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譴責和警戒。它是對違法者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處罰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者提出告誡或譴責。
2.通報批評。是對違法者在榮譽上或信譽上的懲戒措施。通報批評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昆明刑事辯護律師網頁鏈接
② 行政違法行為是指什麼
行政違法
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包括兩種情況:(1)職務過錯,即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這類失職行為使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遭受損害,但還沒達到瀆職罪的程度。(2)行政過錯,即公民和法人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如司機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有的學者認為行政違法在許多情況下,專指行政過錯,主張把職務過錯稱為紀律違法。[1]
中文名
行政違法
狹義
行政主體的違法
廣義
行政主體以及相對人違法
快速
導航
構成
分類
概念特徵
監督制約
名詞解釋
這一概念反映了行政違法的三大特徵:
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法主體身份或以行政法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構成
所謂行政違法構成是指構成行政違法必須具備的一切主觀和客觀條件的總和,它是確認行政違法行為從而追究其行政責任的根據。
行政違法的構成除了主體要件外,還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
主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主觀要件是指行政違法主體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凡故意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都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雖然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主觀心理狀態。過失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且造成危害後果的,也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故意和過失是行政違法主體承擔行政責任的主觀要件。所以,如果行為在客觀上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但不是出於故意和過失,而是不可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不能認為是行政違法而追究行政責任。
客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客觀要件是指構成行政違法的客觀事實情況。包括行為及其後果等。行為是行政違法客觀要件最重要的內容。行為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作為行政違法客觀要件的行為必須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所以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如正當防衛行為、緊急避險行為不構成行政違法。當然,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並不意味著必須產生一定的危害結果,危害結果只是某些行政違法(過失違法)必須具備的要件。在某些情況下,行政違法的確定並不取決於其是否具有直接的危害結果,而只要有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過錯行為就足夠了。
分類
對於行政違法,可以從不同角度作不同的分類。因為不同的分類有不同的意義,不同類型的行政違法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
(一)根據違法的程度,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實質性行政違法和形式性行政違法。
前者是指不具備行政行為實質要件的行政違法,如主體不合格、內容不合法、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後者則是不具備行政行為形式要件的行政違法,如行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為的表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
③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
所謂的行為、種類、和幅度范圍以內首先是指不能大於或者小於法律規定的范圍,下位法的規定只能是對於行為、種類、幅度的具體化和細化,不能作任何自主的變更。
比如法律規定某一違法行為處500-20000元罰款,那麼,下位法在進行規定時只能對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違法程度對應的罰款數額進行規定,而不能擅自將數額縮小為500-10000,將罰款變成警告。
④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如果發現有關行政法規違法或不適當怎麼處理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如果發現有關行政法規違法或不適當,則應該專不適用該行政屬法規,而應直接適用法律。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所實施的、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尚未構成犯罪的有過錯的行政行為。行政違法是一種違法行為,其主要特徵有:
一、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的行為。行政違法不是一種違紀行為,而是一種違反法律規范的行為。
二、行政違法是一種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較之犯罪行為,行政違法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輕微。行政違法違反的是行政法律規范,犯罪違反的是刑事法律規范,依法追究不同的法律責任。
三、行政違法是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行為。
⑤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哪些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14條確認,這里所謂的「強制性規定」僅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5)行政法規違規擴展閱讀
強制性規定一般以三種情況出現。
1、強制性規定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效力。
2、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但引致或結合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定了該違法行為效力。
3、強制性規定本身沒有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也沒有引致到其他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更沒有其他法律條文對其效力予以明確規定。
⑥ 行政違法行為有哪些
對於行政違法,不同類型的行政違法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
(一)根據違法的程度,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實質性行政違法和形式性行政違法。
前者是指不具備行政行為實質要件的行政違法,如主體不合格、內容不合法、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後者則是不具備行政行為形式要件的行政違法,如行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為的表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
區分實質行政違法與形式行政違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首先,從法律效力看,實質違法一般屬無效行為,從該行為發生之時即沒有法律效力,而形式違法一般屬可撤銷行為,它經有效補救可轉化為有效行為;其次,從法律後果看,實質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懲罰性行政責任(如行政處罰、行政處分),而形式違法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主要是承擔補救性行政責任(如撤銷違法)。
(二)根據違法的范圍,行政違法可以分為內部行政違法與外部行政違法。
前者是指內部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如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越級指揮;後者則指外部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如公安機關非法拘留公民。
內部行政違法與外部行政違法在救濟手段上是有區別的:內部違法僅限於行政救濟,不受司法審查;而外部違法不僅可藉助於行政救濟,還可藉助於司法救濟。
(三)根據違法的形式,行政違法可以分為作為行政違法與不作為行政違法。
前者表現為積極地作出行政法律規范所禁止的行為,如稅務機關違法徵收稅款;後者則表現為拒不作出行政法規范所要求的行為,如工商機關對企業申請營業執照不予答復。
作為違法與不作為違法均是行政法律的規范對象。就行政訴訟而言,作為違法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對象,不作為違法同樣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對象。
(6)行政法規違規擴展閱讀:
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
1,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的違法,與民事違法和刑事違法不同,行政違法是行政主體在行政法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只有當他們以行政法主體身份或以行政法主體名義出現時,他們的違法才能構成行政違法。
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2.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具有違法性,它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在性質上屬於一般違法,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3.行政違法是依法必須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並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⑦ 行政法和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是什麼區別關系,不要從立法主體上說,違反行政法規是違法行為還是違規行為
從法律上講是沒有違規行為的,不管你違反行政法規還是行政規章都叫做違法行為。我們一般所稱的行政法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律(如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等)、行政法規(如公務員處分條例等)和行政規章。